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举行铜版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国家经贸委于2003年2月26日在北京举行了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听证会会期一天。本次听证会是应本案利害关系方韩国部分铜版纸生产企业的申请召开的。本次听证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召开,为本案各利害关系方提供意见和证据的机会。国家经贸委将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的陈述和意见,严格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作出公正、公平的最终裁决。

  2001年12月29日,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纸厂等四户企业代表国内铜版纸产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提交了《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我国政府于2002年2月6日正式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国内产业的所受损害情况进行调查和裁决。在此次听证会召开之前,国家经贸委已向中国境内相关生产企业和进口商分别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向有关外国生产商发放了《国外生产者调查问卷》;部分利害关系方先后向国家经贸委提交了对本案的书面意见或陈述。

  2002年11月26日,我国政府对本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决定,并自同日起对进口自韩国、日本和美国的铜版纸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铜版纸反倾销案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立案的第一起反倾销案件,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调查机关对此案进行了更加认真细致的调查。

  中国国内部分铜版纸企业及其代理人,一些涉案国家(地区)的企业及其代理人,部分国内用户及其代理人以及韩国、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参加了听证会。参加今天听证会的共约100人。

  会上,各利害关系方围绕申请人资格、产品范围、累积评估、国内产业是否受到损害以及被调查产品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分别陈述了各自的意见,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韩国、美国驻华使馆代表本国政府阐明了立场。

  据悉,国家经贸委将在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的基础上,严格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尽快作出公正、公平的最终裁决。(完)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