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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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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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官员
院长 楊 晶
书记、副院长 陈宝生
常务副院长 马建堂
副院长(3) 洪 毅 陈立 杨克勤
纪委书记 杨文明
办公厅主任 李季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邮政编码 100089
官方外网首页 www.nsa.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1994年

国家行政学院,於1994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成立,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仿照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建立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国家行政学院院长一般由国务院秘书长兼任;首任院长是李贵鲜

学院位于西北三环上的苏州桥西的长春桥路上。

成立背景[编辑]

根据建立公务员制度的需要,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行政学院”,并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建成。

主要职责[编辑]

学院旨在培训高中级公务员,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它既是发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机构,也是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

其职责包括:

  • 承担省部级、司局级和处级公务员的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为其培训公务员的工作;接受外国政府高中级公务员来华培训。
  • 承担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各部门、各地方委托培训。
  • 开展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接受外国留学生、进修生。
  • 向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员。
  • 研究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方针政策。
  • 负责本院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编译工作。
  • 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学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 对地方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为地方行政学院培训师资的工作。
  • 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 承办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任院长[编辑]

  1. 李贵鲜(1994年-1998年,国务委员兼任)
  2. 王忠禹(1998年-2003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兼任)
  3. 华建敏(2003年-2008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兼任)
  4. 马 凯(2008年-2013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兼任)
  5. 杨 晶(2013年至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兼任)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