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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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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The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
綠色為APEC現時之21個成員地區
總部  新加坡
類型 跨地區經濟合作論壇
會員國及地區
领导人
- 2015年舉辦國  菲律賓
- 執行董事 DR ALAN BOLLARD  新加坡
成立时间 1989年
網站
http://www.apec.org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簡稱亞太經合組織英语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經濟體成員。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的註冊商標[1]

沿革[编辑]

  • 1989年11月5日至7日,12個創始會員國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屆“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由澳大利亚外交部長加雷斯·埃文斯擔任會議主席,并于同年创设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协调机构的高管会议。会议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2004年在聖地亞哥會議
  •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大韓民國首爾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亞太經合會的宗旨目标、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會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中中華民國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經濟體正式加入亞太經合會,中華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
  • 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召開,確定將亞太經合會秘書處設於新加坡,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APEC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並確立亞太經合會運作基金的預算規則。
  • 1993年1月,亞太經合會秘书处在新加坡成立,负责该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 1993年11月20日,首屆亞太經合會經濟領袖會議在美國西雅圖布萊克島(Blake Island)舉行,並宣示亞太經合會的目的是為亞太人民謀取穩定、安全、繁榮。此后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
  • 1994年11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亞茂物舉行的經濟領袖會議設立「茂物目標」:发达成員在2010年前、发展中成員在2020年前,實現亞太地區自由與開放的貿易及投資。
  • 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成立工商咨询理事会,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太平洋工商论坛。它的主要任务是对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创造有利的工商环境提出设想和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工商界人士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进程。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参加理事会。工商咨询理事会秘书处暂设在菲律宾马尼拉,经费由各成员缴纳。理事会主席采取轮换制的原则,即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担任工商咨询理事会主席。工商咨询理事会每年召开3-4次例会,并在每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各成员领导人举行一次对话会。
  • 2000年文莱会议决定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妇女领导人会议协调组,负责承担宣传联络、监督、咨询等工作。妇女领导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国主办,会议议题一般与政府会议主题密切相连。该会议由亚太地区经济体中商业、政府、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等方面的妇女领导人组成,是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形成的妇女论坛,它不设领导机构和常设机构。其目的主要是为亚太地区妇女设立一个进行交流的论坛。它提供、传播、推动并应用与性别相关的知识和信息,重点为中、小企业的女企业家开展经贸合作提供机会,并向亚太经合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 2001年10月2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与会领导人以“新世纪、新挑战:参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为主题,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以及“9·11”事件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和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会议通过并发表了《领导人宣言: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上海共识》和《数字APEC战略》等文件。与会各成员领导人还利用午餐会就反对恐怖主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反恐声明》。
  • 2002年10月26日至27日,亚太经合组织第10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举行。会议就全球和亚太地区经济发展、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执行上海会议成果及反恐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和《反恐声明》。
  • 2003年10月17日至18日,亚太经合组织第15届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 亚太经合组织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2]

首腦會議[编辑]

舉辦次數 舉辦年份 舉辦日 舉辦國 舉辦國領導人 舉辦都市 官方網址
第1次 1989年 11月6日-11月7日 澳大利亚 澳洲 波比·霍克 堪培拉
第2次 1990年 7月29日-7月31日 新加坡 新加坡 李光耀 新加坡
第3次 1991年 11月12日-11月14日 大韩民国 韓國 卢泰愚 漢城(首爾)
第4次 1992年 9月10日-9月11日 泰國 泰國 阿南·班雅拉春 曼谷
第5次 1993年 11月19日-11月20日 美國 美國 比尔·克林顿 西雅圖
第6次 1994年 11月15日 印度尼西亚 印尼 苏哈托 茂物
第7次 1995年 11月19日 日本 日本 村山富市 大阪 [1]
第8次 1996年 11月25日 菲律賓 菲律賓 菲德尔·拉莫斯 馬尼拉
第9次 1997年 11月24日-11月25日 加拿大 加拿大 让·克雷蒂安 溫哥華
第10次 1998年 11月17日-11月18日 马来西亚 馬來西亞 马哈迪·莫哈末 吉隆坡
第11次 1999年 9月12日-9月13日 紐西蘭 紐西蘭 珍妮·希普利 奧克蘭
第12次 2000年 11月15日-11月16日 文莱 汶萊 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斯里巴加湾市
第13次 2001年 10月20日-10月21日 中国 中國 江泽民 上海
第14次 2002年 10月26日-10月27日 墨西哥 墨西哥 比森特·福克斯·克萨达 墨西哥城
第15次 2003年 10月20日-10月21日 泰國 泰國 他信·西那瓦 曼谷
第16次 2004年 11月20日-11月21日 智利 智利 里卡多·拉戈斯·埃斯科瓦尔 聖地亞哥 [2]
第17次 2005年 11月18日-11月19日 大韩民国 韓國 卢武铉 釜山 [3]
第18次 2006年 11月18日-11月19日 越南 越南 阮明哲 河內 [4]
第19次 2007年 9月8日-9月9日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亞 约翰·霍华德 悉尼 [5]
第20次 2008年 11月22日-11月23日 秘魯 秘魯 阿兰·加西亚 利馬
第21次 2009年 11月14日-11月15日 新加坡 新加坡 李显龙 新加坡 [6]
第22次 2010年 11月13日-11月14日 日本 日本 菅直人 横濱 [7]
第23次 2011年 11月12日-11月13日 美國 美國 贝拉克·奥巴马 檀香山 [8]
第24次 2012年 9月9日-9月10日 俄羅斯 俄羅斯 弗拉基米尔·普京 海參崴 [9]
第25次 2013年 10月5日-10月7日 印度尼西亚 印尼 苏希洛·班邦·尤多约诺 巴厘岛 [10]
第26次 2014年 11月10日-11月11日 中国 中國 习近平 北京 [11]
第27次 2015年 11月 菲律賓 菲律賓 馬尼拉[3]
第28次 2016年 11月 秘魯 秘魯 利馬
第29次 2017年 越南 越南 河內
第30次 2018年 巴布亚新几内亚 巴布亚新几内亚 莫尔兹比港

運作[编辑]

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的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承諾、開放對話、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世界的其他政府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多邊貿易體要求成員簽訂具約束性的條約,但亞太經合與此不同,其決議是通過全體共識達成,由成員自願執行。

「經濟領袖會議」(Economic Leaders' Meeting)每年召開一次,討論由「部長級會議」(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及「企業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戰略建議,隨後通過「經濟領袖宣言」公布達成的正式政策。

發展問題[编辑]

近年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發展速度很快,而且比較順利,儘管如此,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

  1. 在削減關稅問題上內部矛盾越來越明顯。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中既有發達國家,也有發展中的國家。
  2. 接收新成員的問題。亞太經合組織已有21個正式成員,還有多個國家和地區要求加入亞太經合組織。從客觀上分析,成員越多,越難形成集體行動計畫,越難達成共識,將使自由化過程放慢。在接收新成員問題上,關稅低的成員與關稅高的成員持不同意見。
  3. 是工作重點問題。發展中的國家渴望將經濟技術合作作為亞太經合組織活動的一個中心,但菲律賓會議雖然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經濟合作和發展框架宣言》發達工業化國家卻依然把力量集中在貿易投資自由化方面。在這一點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矛盾明顯。

特點[编辑]

它推行「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決心「不使亞太經合組織朝著組成一個貿易集團的方向發展,而是要建立一個新型的國際經濟組織、開放的經濟聯合」。

  • 靈活性

允許以不同速度來實現目標,採取集體制定目標,各成員依據自身的情況為達到集體目標各自作出努力的靈活的、循序漸進的、自由的自願的合作方式。

  • 非強制性

亞太經合組織的開放性質決定了其獨特的行動準則,即不是靠談判構成的條約規定而是靠成員的協商和領導人的承諾來行事。

  • 服裝

從1994年的印尼首腦會議開始(除1995年首腦會議外),此後的主辦國幾乎都會提供本國的民族服飾或是紀念衣物給與會的各國元首穿著並集體合照,而每次峰會主辦國會提供何種服裝也開始成為各國媒體的焦點,該風潮一直延續到2009年新加坡首腦會議為止,之後2010年的主辦國日本已經表示因為和服過緊…等種種理由而讓各國元首僅以西裝亮相合照,2011年的主辦國美國更表明是時候改變過去的傳統而不提供所謂的民族服飾,自此讓從1994年開始的元首服裝秀合照正式畫下句點。2014年主办国中国提供了根据中山装新定型的新中装。

會員[编辑]

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美國前總統布什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2006年越南河內的首腦會議
  • 亞太經合會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其國內生產毛額總量約佔世界的60%、貿易量約佔世界的47%。
  • 印度由於人口眾多,基於服務貿易協定,曾提出加入亞太經合會,並初步得到美國、日本[4] 和澳洲的支持。成員經濟體的官員正討論有關印度加入組織的事宜。[5][6] 但有西方國家憂慮印度加入會使組織中的權力分布失衡而傾向亞洲。[7]
  • 除了印度,蒙古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孟加拉斯里蘭卡巴拿馬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8]厄瓜多爾[9] 等國也提出加入。哥倫比亞早於1995年已提出,但最後不了了之,因為亞太經合會在1993至1996年間停止接受新會員。[10] 其後因1997年起的亞洲金融風暴,有關接納新會員的事宜延至2007年再討論。[11] 美國領土關島則爭取獨立會員資格,並舉出香港為例子,不過美國已表示反對。
亞太經合會成員
標準縮寫 標準名稱 中文名 加入時間 經濟體
AUS Australia 澳大利亞 1989年11月6日-7日  澳大利亚
BD Brunei Darussalam 汶萊達魯薩蘭國 1989年11月6日-7日  文莱
CAN Canada 加拿大 1989年11月6日-7日  加拿大
CHL Chile 智利 1994年11月11日-12日  智利
HKC Hong Kong, China 中国香港[註 1] 1991年11月12日-14日  香港
INA Indonesia 印尼 1989年11月6日-7日  印尼
JPN Japan 日本 1989年11月6日-7日  日本
ROK Republic of Korea 韓國 1989年11月6日-7日  韩国
MAS Malaysia 馬來西亞 1989年11月6日-7日  马来西亚
MEX Mexico 墨西哥 1993年11月17日-19日  墨西哥
NZ New Zealand 紐西蘭 1989年11月6日-7日 新西蘭 新西蘭
PE Peru 秘魯 1998年11月14日-15日  秘魯
PNG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亞紐幾內亞 1993年11月17日-19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
CH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国 1991年11月12日-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RP The Philippines 菲律賓 1989年11月6日-7日  菲律賓
RUS Russia 俄羅斯 1998年11月14日-15日  俄羅斯
SIN Singapore 新加坡 1989年11月6日-7日  新加坡
TWN Chinese Taipei 中華台北 1991年11月12日-14日  中華民國
THA Thailand 泰國 1989年11月6日-7日  泰國
USA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 1989年11月6日-7日  美國
VN Viet Nam 越南 1998年11月14日-15日  越南

註:

  1. 成員經濟體的列表,應依照上表順序,各成員名稱間用分號隔開。

成员经济体與會領導人[编辑]

參見[编辑]

注释[编辑]

  1. ^ 香港加入組織之初是以「香港」名义加入,一直至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才改以「中國香港」名义。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前任:
2013印度尼西亚APEC峰会
APEC峰会
2014中国APEC峰会
繼任:
2015菲律宾APEC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