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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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的起源[编辑]
內閣的中文詞源來自明朝,但作為現代國家機構的用法則源自英國。
英國[编辑]
在英國歷史上,內閣是秘密議會的繼承者。現在內閣的理念一般相信源自英國國王喬治一世和喬治二世;喬治一世來自德意志,故英文不甚流利,於是敕命辉格党領袖华波尔爵士(Sir Robert Walpole)為内阁首领,為國王主持軍政會議,也成為了內閣首相制度的濫觴。
現在大部份國家都採用了這種制度,就算是非英語使用者,對英國政治陌生的人也因而非常依賴這種顧問團體。
中國[编辑]
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執政期間,因担心丞相胡惟庸相權权力过大而架空君权,決定以謀反罪名廢相,之後明成祖設內閣置大學士作為秘書兼顧問組織代之,本意為將其權力降低,事實上由於皇帝的信任,居首位的大學士(首輔)權力可以與宰相相比,於明憲宗成化(1465年—1487年)首輔制臻至成熟;歷代著名的大學士包括楊廷和、夏言、嚴嵩、徐階、張居正等。至清代時其權力始消減,部分首輔權力轉移至總督均分,而自雍正帝後,軍機處取代了內閣在政治決策上的地位。晚清立宪运动后,于1911年建立中国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内阁——慶親王內閣。
內閣的種類[编辑]
實行議會制(或稱內閣制)的国家(如德國、亦包括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如英國、日本等國),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力掌握由内阁掌握,来自议会多数党或几个党派的大臣(部长)组成内阁,內閣以總理或首相為首,向國會负责,实行集体負責制,部长们必须公开支持内阁所作出的所有决定。如果内阁成员不同意首相的决策,可以自动辞职或被首相解除职务。
實行總統制的国家(如美國),國家的最高行政權力掌握在總統,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的各行政部門部长组成,一般被視為总统领导下的高级官员会议,而總統亦可有內閣以外的其他幕僚機構向其提供意見。内阁成員一般只對其所領導的範疇負責,不實行集体負責制。如果内阁成员不同意总统的决策,可以自动辞职或被总统解除职务。
雙首長制(或稱半總統制),含有總統制和議會制的元素,一般有類似議會制的由部長所组成內閣,內閣以總理為首,向國會负责。雙首長制國家總統的行政權力在各國略有不同,一般在國防、外交事務上有較大的決策權,尤其在總統所屬政黨派並非議會的大多數黨派的情況,而內閣則在內政方面有較大的決策權。相反,如屬同一黨派,總統可能享有更全面的行政權力。此制度以法國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