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中華臺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梅花旗(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臺北英语:Chinese Taipei;法语:Taipei chinoisIOC編碼TPE,即「Taipei」的縮寫)是中華民國在部分國際場合的代稱之一。為中華民國參與國際運動比賽的主要名稱,又稱為中華隊[1][2]。此名稱也用於中華民國參加不限定以主權國家身分為會員的國際組織(例如APECOECDWHAICAO等)時所採用的官方名稱。[3]

因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承認「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中華民國政府幾乎無法以主權國家的名義參與各種國際活動。1981年3月23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瑞士洛桑簽訂協議與核准之後,決議採用該名稱,作為參加國際體育運動的代表團名稱[4]。使用「中華臺北」為正式名稱來參與國際活動,也被稱作「奧會模式」或「奧運模式」。

緣由[编辑]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從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起,中华民国即為名稱與定位而爭紛不休,經歷二十幾年長期且激烈的爭執與紛擾。在1979年推出「中華臺北」這個稱呼之前,中華民國奥林匹克运动会代表团曾先后以「中國」(英语:China、法语:Chine1924193219361948)、「福尔摩沙—中国」(英语:Formosa-China、法语:Formosa-Chine,编码:ROC1956)、「福爾摩沙」(英语:Formosa、法语:Formosa,编码:ROC1960)、「臺灣」(英语:Taiwan、法语:Taïwan,编码:TWN19641968)或者是「中华民国」(英语:Republic of China、法语:République de Chine,编码:ROC19721972冬1976冬)作為奥运会入场隊名,並以中華民國國旗為旗幟,參加國際比賽。[5][6][7]

1952年第十五屆奧運會芬蘭赫爾辛基舉行,7月17日國際奧會召開第47屆大會遂首次討論「中國問題」。當時與會的57位委員結果以33票對20票決議通過,兩岸體育運動隊伍可以同時參加該屆奧運會,但中華民國代表團受政府指令,本著「漢賊不兩立」的原則退出比賽,自此,兩個中國的問題遂在國際體壇上展開長期激烈的拉鋸戰[8]

1956年第十六屆奧運會澳洲墨爾本舉行,兩岸奧會均派代表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臺北不出,北京不入”,希望以五星紅旗取代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無法接受國際奧會承認兩個中國奧會的會籍,遂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隊退出比賽[9]

1959年5月28日,國際奧會慕尼黑的第五十五屆年會中迫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压力,於作出對中華民國極為不利的決議。该決議提到:台北的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因未能控制中國的體育運動,其名稱將從正式名單中剔除,倘若用另名申請,國際奧會將予考慮。

1960年7月,中華民國奧會便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向國際奧會重新申請承認。 同年8月12日國際奧會在羅馬召開的第五十八屆年會中,同意中華民國使用與原名稱不同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但認為中華民國奧會有效控制的地區僅為台澎金馬, 因此只能使用「台灣」或「福爾摩沙」(Formosa)的名義參加比賽。因此,1960年在羅馬舉行的第十七屆奧運,中華民國代表團因為抗議大會限制代表團在參與開幕典禮、運動員制服和大會秩序冊等都僅能使用「台灣」(FORMOSA)名稱,因而在開幕典禮中,由總幹事林鴻坦手持「抗議中」(UNDER PROTEST)白布條走在「TAIWAN」名牌後面,這是奧運會史上唯一一次開幕典禮抗議的紀錄。

此后,中華民國雖參加了1964年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及1968年第十九屆墨西哥奧運會,但名稱問題始終含糊不清。雖然國際奧會同意中華民國使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但實際上,在參賽出場及大會的公報或文件上,仍稱中華民國為「台灣」,因此名稱問題始終沒有獲得真正的解決。直到1968年10月國際奧會在墨西哥召開的年會中,再度對中華民國奧會名稱的問題提出討論,結果以32票對10票同意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至此,「中華民國」正名一事暫告段落,名正言順以「中華民國」參加了1972年的奧運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取代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后,逐漸在很多國際組織中取代了中華民國的地位[10]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不承認實際統治臺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其他國家则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国家的地位,反對其參加任何由主權國家參與構成的國際組織,並反對其在國際上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

1976年滿地可奧運會開始前,當時由於加拿大政府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曾以「中國」名稱問題,拒發給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入境簽證。杜魯道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改稱「臺灣」才給與入境參賽。同年7月9日楊傳廣紀政為闖關進入滿地可而引發國際媒體關注此事件,7月16日國際奧委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以臺灣名稱參賽。後來,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得知後不接受此決議而不參加當屆奧運[11]

1979年國際奧會在烏拉圭蒙特維多舉行第81屆執委會,會中除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會會籍外,也通過繼續承認中華民國奧會,但是對於會籍名稱及所用之旗、歌待研究更改。當時中華民國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及體壇人士於是多方面聯繫、協調,發動部份國際奧會委員聯署提出修正案,並經大會以36票比28票通過修正內容,承認在北京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Peking」,而在臺北的奧會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Taipei」,雙方使用之旗、歌則需另加研究,並須取得國際奧會同意。但中國大陸方面對此結果表示無法接受[8]

1979年6月及10月國際奧會主席基蘭寧分別透過波多黎各聖胡安及日本名古屋執委會決議,採用通訊投票方式,以62票對17票,將蒙地維迪歐決議案變更為承認中國大陸奧會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與國歌;中華民國奧會將在中華臺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稱下繼續參加奧運會,但須提出不同於以往使用的旗、歌,並由執委會批准。12月國際奧會委員徐亨向瑞士國際奧會總部所在地,洛桑地方法院提出控告此政治性決定違反奧會憲章[8]

1980年第十三屆冬季奧運會將於2月在美國紐約靜湖舉行,逼於時限,中華奧會代表隊乃在法律程式方面申請「假處分」,請求停止名古屋決議之效力,爭取中華臺北代表隊在平等權利情形下參加該屆冬運會。後來因瑞士洛桑法院認為中華奧會所組代表團雖為國際奧會所承認,但不具會員資格,沒有身分控告,基於此一理由,將中華奧委所提之「假處分」申請駁回,中華臺北冬運代表團遂因而退出比賽。但徐亨控告違憲部份則勝訴,於是國際奧會修改憲章,修改重點為[8]

  1. 各國的國家奧會使用「國家名稱」及「國旗」、「國歌」參加奧運會之規定改為使用「代表團」之名稱及旗、歌參加奧運會。
  2. 國家奧會以其本身名義參加奧運會,而非以其國家名義參加比賽。
  3. 國家奧會在奧運會期間所使用之代表團旗幟及標誌應先送請國際奧會執委會核准。

為了解決此訴訟案,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雙方之間因此達成初步協議,雙方主席1981年3月23日於洛桑協議時和國際奧會簽約同意會名、會旗及會徽。首先是將中華民國的奧會名稱與名稱,變更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並確定旗幟及標誌為「梅花內含五環標誌[註 1];國際奧會也允諾協助恢復所有或者重新申請加入國際奧會相關之會籍。最後國際奧會並以書面保證,以後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參加國際奧會的各項活動情況下皆能享有與其他任何會員單位同等權益地位[12][13],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就以1980年的實質條款協議內容,雙方所簽協議書經由國際奧會執委會(Executive Board)正式通過,從此中華民國參加奧運會的名稱確定為「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13][4]

1989年4月6日,經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李慶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何振梁香港簽署協議,內容如下[9]

臺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主辦單位)所編印之文件、手冊、寄發之信函、製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臺灣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臺北」。

雖然協議中並沒有定義此種模式標題和稱謂,但大眾與媒體的習慣將這種參賽模式稱作「奧會模式」[10]。除了體育賽事外,在舉凡電競、學術、技術等許多比賽中,若中華人民共和國組隊參賽,中華民國的代表隊只能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即參照「奧會模式」而不能使用中華民國國旗

此後出席奧运會相關活動場合时,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會歌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歌替代中華民國國歌,會旗及會標使用內含青天白日五環標誌梅花圖案。而「中華臺北代表隊」與中国奥委会派出的中国代表团中國香港奧委會派出的中國香港代表團(Hong Kong China)亦互不隸屬,成績及參賽資格均分別計算[註 2]。為避免兩岸代表隊同時接鄰進入會場,被混淆為同一代表隊起見,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提出異議,復經協商,由國際奧會明文規定中華臺北隊入場序為「T」群(TPE),中國代表隊則列「C」群(CHN),以茲識別[4]。在臺灣則均用「中華隊」來稱呼中華民國國家代表隊。

蔡英文政府的行政院院長林全則表示以中華台北,即等於台灣及中華民國。[3]

使用歷史[编辑]

体育赛事[编辑]

奧運會[编辑]

從1984年塞拉耶佛冬季奧運洛杉磯夏季奧運開始,經由國際奧委會協調之下,中華民國第一次以「中華臺北 Chinese Taipei」 的名稱參與奧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以中國名稱同時參加。由國際奧會明文規定中華臺北隊入場序為T(Taipei)群,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隊則列C(China)群做為區別[註 3],當屆成績方面由棒球表演賽獲得銅牌與蔡溫義舉重銅牌[14]。其後中華民國即以此模式「奧會模式」組代表團參加,自1984年洛杉磯奧運開始至今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他國際正式運動賽會,皆以「中華臺北」參與國際賽事 [13]。中華臺北代表隊也在2004年雅典奧運獲得參加奧運以來第一及第二枚金牌[15]

亞運會[编辑]

從1954年第2屆馬尼拉亞運會一直到1970年第6屆曼谷亞洲運動會,都是由已播遷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派隊參賽。但是自從1974年德黑蘭亞運會起,由於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政治影響之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參賽權。此後中華民國長達20年被亞洲運動會拒絕參賽[14]。一直到1990年北京亞運會,中華民國採用奧運模式的名稱「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才能得以重返亞運會[9]

其他体育賽事[编辑]

1989年5月,台灣以「中華臺北」名稱獲得北京方面正式邀請,首次組代表隊前往北京參加亞洲青年體操錦標賽,是為海峽兩岸體育直接交流開始[16]

國際经合組織[编辑]

中華民國在許多國際場合或組織中,也沿用此名稱為其代表。

亞太經合組織(APEC)

1991年11月12日,經APEC主辦會員的韓國居中協調,中华民国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合組織(APEC)[17]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的「中華臺北」指的是中華民國實際管轄、有效統制的經濟實體「臺澎金馬」。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

2004年12月15日,OECD理事會正式通過以「中華臺北」名義成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政策委員會」的觀察員[18]。2005年10月27日,OECD理事會核准中華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成為鋼鐵委員會觀察員,另成為漁業委員會專案觀察員[18]

世界衛生組織(WHO)

2009年5月18日,中華民國以“中華臺北”的名義,以觀察員身份參加2009年的世界衛生大會(WHA)[19]。2009年5月26日,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談及解決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稱呼「中華臺北衛生署」,為中共領導人首次在公開場合表述[20]

另外尚有國際民航組織大會(Assembly of ICAO)、亞太法定計量論壇(APLMF)、亞洲稅務行政暨研究組織(SGATAR)、北太平洋鮪魚國際科學委員會(ISC)、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世界關務組織下屬之「關稅估價技術委員會」與「原產地規則技術委員會」、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諮詢中心(ACWL)、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英语Western and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等組織的活動、文件、刊物及網站等均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稱之[21]

其他國際場合[编辑]

  • 2003年8月瑞士自行將臺灣居留證的國籍欄位的中華民國改為中華臺北[9]
  • 國際商管學院促進協會也將台灣的學校列在「Chinese Taipei」之下。
  • 多項國際科學奧林匹克競賽,台灣亦使用中華台北參賽。

稱呼爭議[编辑]

「中華臺北」与「中國臺北」[编辑]

兩岸間關於使用“中華臺北”還是“中國臺北”作为「Chinese Taipei」的翻译有爭議。一直以来,除了正式比賽場合外,中國大陸媒體習慣翻譯「Chinese Taipei」為「中國臺北」。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前夕,北京國際媒體中心使用中國臺北來稱呼臺灣[22]

中華民國外交部認為,“Chinese Taipei”應譯作中華臺北,中國大陸媒體將之譯為中國臺北則有矮化之嫌[23]。大陆国台办的发言人杨毅对此解释说,“中国台北”和“中华台北”都是 "Chinese Taipei" 的中文译文,奧會協定不涉及他人在協定範圍外使用中國臺北的權利,因此不認同矮化一說[24];与此同时,杨毅还表示两岸奥委会的协议是大会举办单位所编印的文件,凡是中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组织称为“中华台北”。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中國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等人士相繼表態不滿後[25][26],中國大陸的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在7月下旬後已經逐漸改用“中華臺北”來稱呼臺灣。2008年8月8日的奧運開幕式上,中華臺北代表團的禮儀引導小姐所舉的標牌上也書寫有中文“中華臺北”。

「中華臺北」與「臺灣」[编辑]

「中華臺北」的名稱,雖然「中華」指的是「中華民國」,但「臺北」不代表整個臺灣,即使居住臺北都會區的人佔臺灣人口三分之一,但也並非代表全部臺灣人。「中華臺北」對外參賽的隊伍被簡稱為「中華隊」,並非「臺灣隊」。不過,「中華臺北」中的「臺北」是中華民國目前的首都,而國家也可以以首都來指認,比如說美國稱作「華府」,中國大陸稱作「北京當局」等等,故也有此說法。況且除了台灣也包括澎湖,金門,馬祖,「臺北」一詞較有包括在內。

2015年11月23日,台灣模特兒丁文茵到維也納參加「地球小姐」選美,因堅持使用「Taiwan R.O.C.」(中華民國臺灣),而非按照主辦單位要求的「中華臺北」,她拿著Taipei背帶到活動現場,被主辦單位要求交出,最終遭到禁賽。[27][28]關於究竟要「中華台北」還是「台灣」之爭,不僅在台蜂起,也吹到了中華民國以外地區;如日本在獲得2020奧運主辦權後,隨著日期將近,亦有部分日人架設網站發起運動,並聲援反「中華台北」挺「台灣」的訴求,以圖2020奧運之時,台灣選手能以「台灣隊」之名派員赴日參賽[29][30]

2016年5月,重新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仍沿用「中華台北」的名稱出席國際場合及體育活動。

代表旗[编辑]

代表隊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所使用之會徽,是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設計之,並於1981年由國際奧會與中華奧會所簽訂之協議版本確認當時中華民國國徽和國民黨黨徽雖有規範,但分不清楚。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
中華聽奧會旗(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聽奧會旗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臺北殘障奧運會旗(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臺北殘障奧運會旗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中華臺北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會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臺北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會旗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臺北排球協會會旗
中華臺北排球協會會旗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標誌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標誌

注釋[编辑]

  1. ^ 此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擬訂後提送至國際奧會。
  2. ^ 事實上,奧運會並沒官方的總獎牌排名。
  3. ^ 另為避免兩岸代表隊同時接鄰進入會場,被混淆為「一個中國」起見,經中華民國提出異議,復經協商[10]

參考文獻[编辑]

  1. ^ 中華隊五戰全勝 奪亞洲少棒錦標賽冠軍.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2014-09-02] (中文(台灣)‎). 
  2. ^ U18亞青男籃賽 臺灣隊屈居第四. 自由時報. 2014-08-29 [2014-09-02] (中文(台灣)‎). 
  3. ^ 3.0 3.1 林全:中華台北就是中華民國. 臺北市: 中央通訊社. 2016-06-07 (中文). 
  4. ^ 4.0 4.1 4.2 奧運知識庫.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2010-12-15] (中文(台灣)‎). 
  5. ^ 申辦奧運 我有權利 , 自由時報, 2005/7/12
  6. ^ 京奧政治味濃大打民族狂潮, 新台灣新聞周刊, 2008/08/07
  7. ^ Formosa-China Team. 1956. 
  8. ^ 8.0 8.1 8.2 8.3 趙麗雲. 「中華臺北」會籍名稱使用事略.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01-11-02 [2010-12-15] (中文(台灣)‎). 
  9. ^ 9.0 9.1 9.2 9.3 蔡創宇. 「中華臺北」模式對海峽兩岸政治互動與體育交流之影響 (PDF). 南華大學. [2010-12-09] (中文(台灣)‎). 
  10. ^ 10.0 10.1 10.2 劉進枰. 1981年奧會模式簽訂之始末 (PDF). 弘光科技大學. [2010-12-15] (中文(台灣)‎). 
  11. ^ 紀政、楊傳廣闖關滿地可奧運(繁体中文)
  12. ^ 中華臺北奧會,1981;中華臺北奧會,1987;陳金盈,1993
  13. ^ 13.0 13.1 13.2 廖清海、郭信聰. 臺灣參加國際運動賽會使用名稱問題探討 (PDF). 高苑技術學院. 2009-10-09 (中文(台灣)‎). 
  14. ^ 14.0 14.1 李廣淮. 兩岸國際體育賽事競爭與合作滄桑史 (PDF). 中國文化大學. 2009-10-09 [2010-12-15] (中文(台灣)‎). 
  15. ^ 陳勝鴻、王經維 報導. 陳詩欣、朱木炎奪金 改寫我國奧運史. TVBS新聞臺. 2004-08-27 [2010-12-23] (中文(台灣)‎). 
  16.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印(1997):跨越歷史的鴻溝-兩岸交流十年的回顧與前瞻。臺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17. ^ 認識APEC-成立沿革. 臺灣經濟研究院. [2010-12-20] (中文(台灣)‎). 
  18. ^ 18.0 18.1 我國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農業活動之現況與展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中文(台灣)‎). 
  19. ^ 倪鴻祥. 叩關成功“中華臺北”參加WHA. 中國評論新聞網. 2009-04-29 [2010-12-20] (中文(繁體)‎). 
  20. ^ 肖永國. 論胡錦濤稱謂“中華臺北”的政治意義. 中國評論新聞網. 2009-06-01 [2010-12-20] (中文(繁體)‎). 
  21. ^ 我擁有會籍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網站.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0-12-21] (中文(台灣)‎). 
  22. ^ 北京奧運“中國臺北”標示引發爭議. 英國廣播公司. 2008-07-10 (中文(中国大陆)‎). 
  23. ^ 張虹梅. 臺灣向大陸抗議:不接受「中國臺北」. 明報新聞網. 2008-07-11 (中文(中国大陆)‎). 
  24. ^ 國臺辦:“中國臺北”稱謂不是矮化臺灣. 新快報. 2008-07-11. 
  25. ^ “中國臺北”說 馬英九首度表態稱將向大陸交涉. 鳳凰資訊. 2008-07-13 (中文(中国大陆)‎). 
  26. ^ 吳敦義:若改名“中國臺北”吳伯雄不去奧運. 星島環球網. 2008-07-18 (中文(中国大陆)‎). 
  27. ^ 選美保留「台灣」被無限期禁賽 丁文茵:尊嚴拿出來. ETtoday 新聞雲. [2015-11-24] (中文(台灣)‎). 
  28. ^ 中華隊?台灣隊?莫讓政治汙損球賽精神 聯合新聞網
  29. ^ 相關網站:台灣2020東京 (日文)(20160228瀏覽)
  30. ^ 20141105自由時報:東京奧運告別中華台北? 日人號召「台灣」出賽(20160228瀏覽)

外部連結[编辑]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