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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一至周日
  • 传真:020-34698050
支付宝消费保障商家
投诉消保商家的受理条件:
1. 您所投诉商家必须是支付宝的消保商家,消保商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一:商家网站上张贴的消保标识为真实有效,或商家的网址通过了消保的验证; 条件二:支付宝的付款页面上,商家名字后有显示消保标识。点击查看判断标准 若您投诉的交易属淘宝交易,请查看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
2. 投诉的交易为您支付宝账户内真实存在的一笔交易。
3. 投诉的交易需在有效期内(自交易付款时间起的30天内);若投诉的交易超出有效期,您的投诉仍会被受理,但不做优先补偿。
4. 投诉交易类型为:买家已付款,但卖家未发货的情况(如:已经过了正常约定时间卖家仍不发货;卖家称已发货,却不能提供发货凭证;或者联系不到卖家等)。不包括对收到货物有异议的情况,若您对收到的货物有异议可致电0571-88156688咨询并寻求帮助。
5. 您向支付宝投诉后,需请您配合提供与投诉相关的信息。
补偿规则:
1. 投诉的交易经支付宝判断符合要求时,会做出优先补偿。从发起投诉到确定处理结果,约10个工作日,补偿额度上限为1万元人民币。
2. 若投诉被判定为交易欺诈,投诉人需与支付宝签署“代位追偿授权书”后享受优先补偿,目的是将“向欺诈商户要求赔偿的权利及赔偿金归属转移给支付宝”,便支付宝后续对商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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