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統一接收」的原則,接收日方所有軍民機構,接管監理各公私事業資產。根據統計,在1947年底止,除軍事部門未計,接收日產約值156億臺 幣,其中公有財產約11億,企業財產118億,私有財產約11億,其中40%撥歸國省營事業。值得注意的是有265,336甲的民有土地因接收變為公有, 成為後來公地放領的重要籌碼。關鍵在於人民財產的交易登記日期,究以1945年8月15日當時日本投降日為準?或以國軍接收後10月25日起算?這整整五 十天的「真空時期」,究竟是太陽失色?還是青天白日?
日產接收與處理(圖一)
日產接收與處理(圖二)
日產接收與處理(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