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律制生活》p. 0064

比丘還俗,可有三次(亦說可有七次)。也就是說:有三次出家受戒,三次捨戒還俗的機會,到第三次捨戒還俗之後,才不能再來出家受戒。

比丘尼捨戒還俗,只許一次,《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中說:「苾芻尼一捨法服已歸俗者,不應更令出家,若與出家者,師主得越法罪。」《十誦律》中也說:「比丘尼一返戒,不復聽出家受具;若捨戒已,轉根作男子,與受比丘戒,不犯。」

事實上女人對於煩惱比較有忍力,羞恥心也大些,男女互犯姦淫,總是以男的為主動者多。所以比丘可有三次還俗的機會,比丘尼則僅一次,至於由女根變為男根,實在不是尋常的事,故也不必指望。同時這也警告比丘尼們,如是好心出家的,不要隨便退心還俗。

捨戒還俗的方法很簡單:

《四分律》中說:「若比丘,厭比丘法,便云:﹃我捨佛、捨法、捨比丘僧等﹄,作如是語,了了說,是名捨戒。」又說:「若作是思惟,我欲捨俗,便了了捨戒,是謂戒羸而捨戒。」(思惟:我念父母、兄弟、姊妹、婦兒等,欲捨佛、法、僧。先思後說,即成捨戒。)

《摩訶僧祇律》中說:「若向五眾及白衣等言:我捨佛、捨法、捨僧、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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