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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市長宣布大里杙市地重劃啟動 強調公辦市地重劃避免大規模自辦重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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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市長宣布大里杙市地重劃啟動 強調公辦市地重劃避免大規模自辦重劃爭議

大里杙市地重劃區已通過內政部核准,市長林佳龍今(7)日向地方民眾宣布開發作業正式啟動。他表示,市府積極推動「屯區市區化」,大里杙市地重劃是全國第一個公共設施用地跨區辦理案例,將整合區公所、地政所、戶政所、衛生所、警察局大里分駐所等單位,期待這種創新模式可帶動台中其他地區、甚至全國各地跨區重劃的風潮。此外,林市長也強調他主張由市府主導的公辦市地重劃,避免以前大規模自辦重劃導致的爭議。

市府地政局長張治祥今日在大里區公所旁廣場向市民簡報面積近6.96公頃的第15期大里杙市地重劃區辦理進度,市長林佳龍、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大里區長周崇琦、市議員李天生、張芬郁、張滄沂、立法委員何欣純服務團隊及在地里長、鄉親都出席關心。

林市長表示,市府積極推動「屯區市區化」,第15期大里杙市地重劃解決40多年來地方的不便,更是全國第一個公共設施用地採跨區重劃方式辦理的案例,未來將整合區公所、地政所、戶政所、衛生所、警察局大里分駐所等單位,期待這種創新模式可帶動台中其他地區、甚至全國各地跨區重劃的風潮。

林市長指出,「城市裁縫師」就是為大家量身訂作,不僅穿的舒適也節省布料,期待大里經驗擴大到全台中或是全台灣。此外,他強調主張由市府主導的公辦市地重劃,比較沒有爭議。最近發生的陳情事件,也是因為過去大規模的自辦重劃導致,所以我們記取以往的經驗,並以此做對比,打造跨區重劃的成功典範。

地政局指出,前市府時期,台中啟動多件大規模自辦重劃案,衍生政府無法有效且直接監督自辦重劃會與地主間的爭議,或是民事及行政訴訟不斷等弊端;此外,地方也經常反映,自辦重劃相關法令對原有地主不公。因此林市長上任後,即宣示市府「不鼓勵、不支持、且不再啟動大規模的自辦重劃」,並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改革,避免類似爭議再起。

市府已於105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規範10公頃以上大面積重劃,不能以自辦重劃方式開發;10公頃以下的重劃也加嚴審核標準,針對「公自辦方式」、「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及「公有土地比例」三大核心進行規範以強化審查機制。

地政局張局長簡報指出,第15期重劃區是全國首例公共設施用地採跨區重劃方式辦理的地區,內政部審核重劃計畫書時即對本案極為重視,期望能對全國進行中的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發揮「領頭羊」作用,不僅透過重劃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環境,也保障民眾應有權益。

張局長表示,第15期市地重劃區範圍包括原大里區公1公園用地及周遭道路用地、公兒14、15用地、區公所坐落之部分機五用地,整體開發面積達6.96公頃,重劃完成後將分配商業區土地給地主,並取得興建聯合行政中心的機關用地、提供規劃完善的公園、廣場設施,提升區域生活品質。

地政局說明,第15期大里杙市地重劃區範圍內的公1用地經多次都市計畫檢討,皆維持公園用地規劃,但徵收經費龐大遲遲未開發,影響地方發展及民眾需求開發期程。林市長上任以「屯區市區化」調整大里整體規劃,結合公1、因921地震結構受損的大里區公所及周邊同樣未開發的公兒14、公兒15,以合併辦理公辦市地重劃方式,爭取都市計畫變更,並順利通過內政部的核准,啟動開發作業。

地政局說明,本開發區預定於110年重劃完成將土地交還地主,並將興建大里區聯合行政中心,目前已規劃納入區公所、地政所、戶政所、衛生所、警察局大里分駐所等單位。重劃作業主要期程包括108年6月重劃工程動工、109年土地禁止移轉、109年12月完成重劃工程,並於110年起分配土地給地主。

地政局強調,大里區是台中市都心也是「蛋黃中的蛋黃」,未來第15期重劃區完成後,可以就近連結鄰近的夏田產業園區,提供商業區、住宅區及工業區土地,建構完整生活及產業格局。(11/7*20)*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1分機63669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8-11-07
  • 點閱次數: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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