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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讯(记者陶莲香通讯员唐莹)昨日凌晨6时(北京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了对中国无汞碱锰电池337调查案的最终裁决: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我国以“双鹿”为首的7家应诉电池企业不构成专利侵权。这是中国有史以来遭遇的最大一起337调查案,也是惟一一起以中国应诉企业大获全胜而告终的案件。好消息传来,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王剑浩总经理在昨天第一时间通知了本报记者。
国内电池七巨头集体应战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4月,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诉,认为中国、日本、印尼等国家和地区的24家企业侵害其无汞碱性电池的专利权,要求对这些企业展开337调查,禁止他们生产的电池进入美国市场。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双鹿、南孚、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等7家电池生产厂家联合起来,并以双鹿为首聘请了美国律师应诉,于去年6月向美方提交了应诉材料。
美方企业申诉无效
今年6月2日,ITC内部行政法官对该案件作出了初裁:中国的应诉企业侵权。对此我国7家企业联合要求ITC对初裁结果进行全面复审。ITC经复审于美国当地时间10月1日对该案件做出最终裁决: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我国以双鹿为首的7家应诉企业不构成对其侵权。
据宁波电池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武军杰介绍,双鹿电池在美国每年有2000万美元的市场份额,所以对美国同类产品构成了威胁。这次“双鹿”能成功破除贸易壁垒,对于国内电池行业是个极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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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调查
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后经三次重大修订。“337条款”明确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若判定违反了“337条款”,ITC将签发排除令(ExclusionOrder),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 200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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