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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口基金
(UNFPA) 于 1969 年开始运作,当时的名称是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人口基金最初由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管辖。
1971 年,联合国大会指定人口基金为联合国系统内推动人口计划的主导机构。一年之后,由于其资源增长和运作规模扩大,人口基金被置于联合国大会直接管辖之下,将其提升到与开发计划署和
儿童基金会
相等的地位。开发计划署理事会被任命为人口基金的理事机构,但其总体政策指导权则归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
,由经社理事会提供政策指导并确保大会政策得以实施。
1979 年,大会确定人口基金为大会的附属机构。 1980 年,人口基金成为行政协调委员会 (ACC) 的正式成员,行政协调委员会负责将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首长聚集到一起,协调联合国系统的工作。
1987 年,人口基金的名称改为联合国人口基金,但其英文缩写- UNFPA 维持不变。
1993 年,大会将儿童基金会和开发计划署
/ 人口基金的理事机构改为执行委员会,归经社理事会管辖。
执行委员会
由 36 名成员组成: 8 名来自非洲国家,
7 名来自亚洲和太平洋地区,
4 名来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12 名来自西欧和其它国家。
1994 年在开罗举行的
人口与发展国际会议
(ICPD) 之后,人口基金被指定为联合国系统负责大会行动计划后续行动和实施的主管机构。
1995 年,大会通过开发计划署和人口基金之间的一项协议,指定人口基金驻地国别主任为人口基金代表。
人口基金是 1996 年建立
联合国发展集团(UNDG) 的创始成员之一。发展集团的任务是监督联合国秘书长的改革方案。
联合国大会于 1997 年下旬通过全面改革计划。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人口基金与其兄弟机构,通过编写共同国家评论 (CCAs) ,共同努力在全世界方案国家内实现全面合作计划。共同国家评论的目的在于明确指出关键问题以及各个方案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共同国家评论是制订一项联合国共同发展援助框架 (UNDAF) 的踏板。而发展援助框架的宗旨是稳定计划的周期以及联合国各机构的活动,从而推动互动并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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