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ayback Machine - https://web.archive.org/all/20050207065458/http://www.sonluk.com.cn:80/newsview.php?nid=13
 
  关于双鹿
  双鹿新闻
  产品介绍
  销售网络
  管理与研发
  真品查询
  双鹿论坛
  电池知识
 
 
 
     
 

无汞碱锰电池337案最终裁决

北京时间2004年10月2日凌晨5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了对无汞碱锰电池337调查案的最终裁决: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锰电池专利(美国专利号5464709)属无效专利,国内以双鹿为首的7家应诉企业不构成对其侵权。至此,中国有史以来遭遇的最大一起337调查案,以中国应诉企业大获全胜而告终。这表示国内的电池生产企业依旧可以不受限制地继续向美国市场出口质优价廉无汞碱锰电池。本案也是至今为止中国企业唯一获得胜诉的337调查案件。
事件背景:
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后经三次重大修订。现“337条款”明确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若判定违反了“337条款”,ITC将签发排除令(Exclusion Order),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24家企业侵害其“无汞碱性电池”的专利权,要求对这些企业展开337调查,禁止他们生产的电池进入美国市场。5月28日,ITC发布公告,确认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双鹿、南孚、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7家被起诉的电池企业联合起来,并以双鹿领首聘请了美国律师应诉,于6月2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应诉材料,这标志着中国电池企业应诉程序正式展开,这7家企业都是中国无汞电池的骨干生产企业,产量能占到国内总产量的50%以上。
2004年6月2日,ITC内部行政法官对美国劲量公司起诉的337案件作出了初裁,判令709专利有效,中国的应诉企业侵权。这样,中国的无汞碱性电池生产企业将面临不能直接出口无汞碱性电池到美国市场的不利局面。国内几家电池生产企业不服从初裁的结果,联合起来要求ITC对整个初裁结果进行全面复审,ITC在美国当地时间10月1日对该案件做出最终裁决,美国劲量控股和EVEREADY电池公司所拥有的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属无效专利,国内以双鹿为首的7家应诉企业不构成对其侵权。



相关文章:
1、 337条款将使中国电池无缘美国市场?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30825/1100419836.shtml
2、 中国电池遭遇专利危机 内地七家企业成被告http://news.xinhuanet.com/it/2003-05/13/content_867413.htm
3、 电池碰“壁”调查
http://www.huaxiamanage.com/Articles/trade/telecom/200406/95.html
4、 中国7家电池生产企业遭遇美国专利调查——200多家深企可能遭“牵连”
http://www.szsmb.gov.cn/details.asp?id=3179&category;=dongtai


[ 2004-10-05 ]

 
 
 
 
   
首页 | 关于双鹿 | 人才中心 | 经销商专区 | 联系我们 | 客户中心 |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