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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中日海權爭議   

( 馬錫強 南加州Palmdale )

4 月1 日讀過星島廣場亞市張玉池君「支持中國政府,對東海油田不讓步立場」一文,筆者雖對立論無甚異議,但對張君所提論據大不認同,尤其張君對「沖之鳥」的誤解,更覺得該文無形中彰顯了海內外廣大中文媒體對問題的無知,造成公眾被誤導。筆者近年曾在美屬西太平洋屬地關島(Guam) 居住多年,對區域地理歷史非常了解,故希望能在此澄清事實,使眾讀者明瞭局勢。

首先,大家要知道「沖之鳥」在那裡。「沖之鳥島」日音為Oki-no-tori-shima,位於北緯20 度,東經136 度附近,即約在日本大阪正南方,中國廣東雷州半島正東方。所以「沖之鳥」絕對不在東海﹗(東海以琉球列島為界,再向東便稱「菲律賓海」或太平洋。)在大家明白這個事實之後,便會知道這「島」根本不可能是中國的地方,也不是另一個釣魚台或獨島。中國政府並沒有聲稱擁有主權,只是不認同日本的立場,不認為沖之鳥是「島」,故日本擁有沖之鳥主權並不掌管超越十二浬外的公海。所以沖之鳥不是「領土爭議」,而是「領海爭議」。(此事敬請眾媒體留意。)

沖之鳥也根本沒有過中文名稱,除日名外便只有過西方航海家給過一個叫Parece Vela 的名稱。這個地區在中國明、清時期是西班牙的勢力範圍(從菲律賓到近國際換日線的馬紹爾群島)。後來經過 1898-99 美西戰爭,西班牙殖民結束,美國奪得菲律賓和關島,但卻對其他一切島嶼不感興趣。西班牙於是把這些小島都賣給德國,所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向德國宣戰,便佔領了這些島(大家之前可能都只知道中國山東的事)。一戰後,國際聯盟便順理成章把眾島嶼給日本託管(後來演變成殖民),所以其實美國在關島早於1918 年便已被日本軍事大包圍。筆者對沖之鳥在十九世紀屬於誰(西班牙還是日本)的問題不是很了解,但無疑在一戰、二戰之間的二十多年間,日本對該地區的管治卻是無可致疑的。

二戰後期,美國反攻,由赤道以南的所羅門群島、新幾內亞等地向西推進,進而從馬紹爾群島、卡羅琳群島(今密克羅尼西亞、帛琉)重奪菲律賓、關島,再攻陷硫黃島(Iwo Jima)、沖繩等地。

二戰過後,聯合國把馬紹爾、卡羅琳、瑪利安納(包括塞班)等群島交給美國託管。(關島戰前已是美國領土,不屬託管地。)但再北的硫黃、小笠原、沖繩等群島(包括沖之鳥、南鳥島等)均只是佔領地,不屬美國託管。數年後,日本本土恢復自治主權,但美國「歸還」其他島嶼卻是之後十多二十年的事(大家或許都記得七十年代初的沖繩)。

根據國際法,世界各國的主權一向都只能伸展到離岸十二浬處。但由於海洋資源日益重要,近年各國訂立了海洋法,規定二百浬和大陸架(continental shelf,指水深不足二百米處)都叫做「經濟專屬區」(EEZ),區內資源均屬最接近國家所有。例如美軍在海南對出數十浬外(公海上空)偵察,中國空軍只能貼近追蹤,絕不能胡亂動武。但如果一艘外國漁船在同一海面作業打魚,中國便有權將其逮捕,因為EEZ 內資源屬該國所有。

筆者曾看過漁業人士所用的地圖,都清楚畫有EEZ 的界限。因為在EEZ 外打魚是沒人管的,但在界內卻需向有關國家付款拿牌照。當兩個或以上對岸國家相距不足四百浬時,有關國家可以另行商討劃一條更加方便執法的界線。例如北海沿岸的歐洲各國,早已達成協議,在海上劃了一截截的直線,方便漁業或採油。又例如中國和越南,儘管對西沙群島的主權尚有爭議,但也已在海南和越北之間的北部灣劃了「漁界」。但中國和日本因為在東海有釣魚台的領土爭議,也導致對大陸架解讀造成矛盾,再加上對海底資源的猜測,現在還未能進行劃界談判。

中國政府對沖之鳥問題的立場,是沖之鳥露出水面的面積實在太小,高潮時只兩張床墊大。該地區常有颱風來襲,風暴潮一定將沖之鳥「島」淹沒。所以中國政府認為沖之鳥不是聯合國定義的「島」,儘管這兩塊「石頭」是日本領土,週圍十二浬也可以算是領海,但說要劃個半徑二百浬,只限日本漁船打魚的圓圈便講不通。所以海內外華人要在國際社會爭取中華民族權益時,必須要對事實和歷史有著正確的認識,絕不可像小學生做science project,而必須達博士論文級的學術標準。釣魚台在東海之內,是中日領土爭議(也附帶出海上資源爭議),但沖之鳥卻在遠遠的太平洋上,有的只是領海爭議。

沖之鳥雖然遠離日本大陸幾乎一千浬,但這只能作為基本資訊,而不能淪為論點。因為日本擁有很多的離島不只沖之鳥,還有更遠的「南鳥島」(Minami-tori-shima)。南鳥島位於北緯24 度,東經154 度,即台灣正東方,俄羅斯堪察加半島正南方之處。南鳥島是個真真正正能居住的島,舊名Marcus 島,美國早年歸還日本,並無國際爭議。況且中國聲稱擁有的南沙群島也距離大陸一千浬。若中國人單以距離作論點,便有雙重標準之嫌。

Parece Vela 也好,Okinotorishima 也好,地圖上已經出現多年的日屬「沖之鳥」,地位近年突然被中國質疑,筆者也覺奇怪。但最近終於「想通了」一個「陰謀論」﹕就是沖之鳥可能是中國在釣魚台問題上的一個籌碼。眾所周知,日本「實控」釣魚台已超過卅年,加上蔣氏政權在美國影響下對釣魚台的「放棄期」,早已超過國際法某項標準的五十年。中國此時製造沖之鳥爭端,可能是日後換取日本承認釣魚台領土權或領海權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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