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的双十致词
马英九的双十致词
[邵宗海] (2009-10-14)
台北对今年“双十国庆”因感于“八八水灾”所带来的灾害而决定不予庆祝,虽然“庆祝与否”在台湾有不同看法,不过基本上这项措施应该是说得过去。但是作为一篇重耍讲稿的演说人,马英九总统在纪念主题是“九十八年国庆”的致词里,过份宣示台湾精神,特别强调“台湾主体意识”,恐怕对他在两岸关系追求和谐与整合的目标来说,还是会引发一些争议。
马英九在当选之前,“宪法一中”一直是他的理念与坚持,所以当选之后,他在接受墨西哥太阳报访问时,曾特别说明台湾与大陆是“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虽然招致在野党的批评,但他这样说法,也没有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法律规定。此外,他在去年五月就任之后,也曾说明要以“九二共识”为基础,来追求两岸两会的复谈。北京迅速给予善意回应,就是因为“九二共识”仍隐含对“一个中国”的认同。
当然,作为一个由台湾人民普选产生的领导人,马英九要宣示台湾精神,强调“台湾主体意识”,是件极其自然的现象。只是在纪念已有九十八年存在历史的“国庆致词”里,作为总统身份的马英九,省略了对“中华民国”的强调,却在篇幅上大肆强调“台湾精神”,恐怕引起外界关注的,不只是马是否忘记了“中华民国”这个符号的特殊意义,可能更在意的是:“中华民国”是否与“台湾”划上了等号。
作者仔细阅读在十月十一日下午才出现于总统府网站的演讲稿,马在文告中对作为主题意识的“中华民国”全文中只提了十次,而用“台湾”来形容自已的则远超过上面的数字,而其中光是提到“台湾精神”一词的就有四次。谨摘录一段对“台湾精神”的叙述,就可印证马英九心目中的确仍有“台湾主体意识”的实质慨念:
马英九有一段论述是如此说的:“这六十年来,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历史与文化早已结合为一。所谓“台湾精神”,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展现在曾为这块土地打拼奋斗人民身上的价值与风范”。但是必须澄清的是,中华民国成立已经有九十八年,而政府迁退来台即使有六十年,但在政治版图慨念上,政府与执政中国国民党的基本立场,还是一直认为中华民国主权仍及于大陆,不轻易接受“中华民国在台湾”或“中华民国是台湾”的切割慨念。马英九如果能在文告中是如此强调:“这是政府撤退来台之后的‘中华民国精神’”,不仅切题,而且也会切断外间一些不当的联想。
作者无意在文字中吹毛求疵,但愿意提醒台北当局:作为一篇通常是被视作政府宣示“大陆政策”的演讲稿上,总统任何的措词务必谨慎;而对“中华民国生日”的祝贺,是否可考量能多提及它原本的名字,特别在民进党执政的八年里,“中华民国”一词已经很少听到。至于“台湾精神”的强调,并不是不能用来在重要的文告中发布,但是否运用在适当的节日,譬如说运用在“台湾光复节”的祝词里,可能还有更好的効果。
作者是中国文化大学中山与中国大陆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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