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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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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媒体工作者,曾任《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南都周刊》副总编辑,现为南都传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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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2009-02-28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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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停用三个月之后,重新开通 www.chang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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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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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省长您别道歉

十一月 30th, 2009 — 未分类

 

 

“11.21”鹤岗矿难发生次日,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公开道歉——这是媒体众口一词的报道。我查了一下新闻,并没有发现栗省长道歉的原话。报道中他只是说:“对于这次矿难,我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总结矿难原因是多方面的,领导忽视轻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假如不是报道不全面,或者报道全面了我没有查到,那么我不得不说,栗省长并没有向谁道歉。他只是对悲剧发生的原因作了一些反省,并由反省而自责。自责是道歉的重要前提,但是自责本身并不是道歉。

我并非是在扣字眼,钻牛角尖,而是认为弄清这二者的关系至为重要。自责指向自己,道歉指向别人。自责是怪自己办事情太差,没有达到预期的愿望;道歉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的痛苦,是为了给受伤害者送上一点安慰。这二者互为表里,所以也经常混为一谈。或者说,在很多场合中,它们可以互相替代,表达同样的意思。但是,在重要的事情上,它们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

举个例子说,去年奥运前夕,CNN主持人卡佛蒂的一番言论激怒了很多中国人和海外华人,CNN发表了一则声明,其中卡佛蒂说到“I am sorry for that”,被中国媒体称为道歉。但是,熟悉英语的人都知道,那并不是一个正式的道歉(apology)。

“我对此负责”是不是道歉呢?我相信栗省长是满含着歉意说这句话的,但是单纯从字面意思来说,它和道歉之间的距离,比“I am sorry for that”还要遥远。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仅仅是为了辨析词义——一些恐怖事件发生之后,恐怖组织也会出面说“我们对此事负责”。

正式的道歉通常需要直接说出来。对于中国的官员来说,这方面倒也不欠缺。最近《南方周末》刊发了一篇《官员道歉十年史》,细数了这十年来中国官员在公共危机中的道歉历程,从期期艾艾到落落大方,甚至到喜欢上道歉,有些道歉还小题大做。道歉的文本也从刚开始受人诟病的“官话套话”,诸如“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的、对不起人民”,到饱含感情,比如去年洪洞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之后,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在道歉中说到,“彻夜难眠,内疚不安,再三自责”。

不过我倒是认为,和这些说出来的道歉相比,栗省长的自责倒显得要真实一些。学者任剑涛认为,中国官员的道歉大多是一种罪己式的道歉。他研究的对象,显然包括痛哭流涕在内的所有形式的道歉。我还想进一步说,罪己式的道歉不是真正的道歉。

有人说中国官员道歉制或者问责制源远流长,要从“禹汤罪己”算起。假如有一种中国式道歉的话,这种说法是成立的。这种道歉就是我说的自责,是对自己的反省,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道歉,也就是对他人的痛苦的体察和安慰。《左传》中说:“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说得很明白,罪己的目的不是因为给百姓带来痛苦,更不是因为妨害了公平正义原则,而是为了坐稳江山。如果说,在儒家经典的解释中,禹、汤还有一些仁爱之心的话,那么在后来的帝王那里,罪己更是一种地道的统治术。国家没有危难的时候,不管民间有多少的不义,他们都不会罪己。一旦江山社稷受到威胁,哪怕自己并没有明显的过错,也要发布《罪己诏》。比如大灾大旱之年,他们害怕是因为自己私德不端,受到天遣,都会赶快出来罪己。

当然,罪己诏里都会念及人民,把自己说成是慈爱的仁君。比如,唐德宗逃难途中,翻然悔悟:“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上累于祖宗 , 下负于蒸庶”。然而——我们不必苛求历史,但也不能混淆是非——人民在这里,多半是欺骗上苍的幌子;就是算动了真心,也只是因为自己的位置受到威胁,才忽然想了起来。

说到这里,还会有人把罪己等同于道歉吗?如果是,那也是延续至今的中国式道歉而已。我不同意有些网友对官员的谩骂,我认为官员也是人,也会为那些悲苦一生而惨埋于矿井中的矿工感到痛心,但是他们可以不道歉,因为这些人活着的时候跟他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正如很多读者也感到痛心但不用道歉一样。他们的道歉,仍然是古代皇帝的罪己,不过是想要免除自己的责任。

官员的正式道歉文本中,往往都会说“有愧于党的重托、辜负了组织的期待、对不起人民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这很虚伪,我并不以为然。甚至和这些朋友的看法完全相反,我认为前两句并不是官话套话,而是真心的大实话。这跟权力的来源有关,他们为官一方,的确是受党的重托和组织的委派。出了事,当然得向党和组织道歉。现在不说这话了,才是真正的虚伪。

深圳曾经对道歉进行制度化的努力,如今也有很多人在呼吁道歉要制度化,其实这是无厘头的想法。深圳出台了文件,规定政府部门公务员一旦有严重不作为或者渎职行为,需要登报道歉。其结果是,小官僚小过错道歉了,小火灾市长也道歉了,随后又发生了大火,市长不仅没有登报,干脆连道歉也免了。

市长在滥用职权,同时也在滥用道歉。道歉是一种私德,做了对不起人的事,你不道歉是你人品不好。比如一个人杀了人,他良心不安,可以道歉,但是也有很多杀人者并没有道歉。这都无关乎法律对他的惩罚。几乎没有杀人者因为道歉而被减刑,或者因为不道歉而被重判的。这是因为,法律的惩罚是可以跟私德分开的公共正义。

官员的问责也是如此。它是一种公共性的制度建设,因此不应该把属于私德的道歉扯进来。否则,道歉就肯定不会真诚。为什么一些官员道歉是虚伪的,或者被认为是虚伪的呢,就因为他们以为,或者人们觉得他们以为,道歉可以减轻问责中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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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主流”,看不到什么

十一月 29th, 2009 — 未分类

 

在一场夺取上百条人命的悲剧中,我们应该看到什么?我们能够看到什么?

“11·21”鹤岗特大矿难中,已确认死亡104人,另有4人还深埋井下,生还希望渺茫(注:现已确认死亡108人)。国家安监总局骆林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缘于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

普通民众看到的是,在一些人的玩忽职守中,108个生命的死亡或失踪,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难以承受的痛苦。这是矿难中的矿难,悲剧中的悲剧。

然而,身为此次重大责任事故的官方新闻发言人、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党委宣传部长张金光,看到的是不同的东西。而且他认为记者也应该和他一样——“这里我们应当看到一个主流的东西,528人有420人是成功地走出了井下,逃离了那个可怕的现场,这应该是主流。”

也许张金光部长十分得意,觉得自己的视角独到,巧舌如簧。以这108个“非主流”生命的名义,我不得不说,你说这话实在是无耻之极。

按照张金光部长的逻辑,即便这528人全都遇难了,我们也应该看到整个新兴煤矿的主流;即便整个新兴煤矿工人都遇难了,我们也应该看到全国煤矿的主流;即便全国煤矿工人都遇难了,我们也应该看到所有行业的主流……除非真的等到“2012年”(好莱坞电影《2012》中的世界末日),世界上就没有悲剧。

我猜想作为一个个体,张金光先生还不至于认为死人是一件好事,他也一定能够体会到家属的悲痛。但是,作为党委宣传部领导,张金光部长一开始就有把坏事变成好事、把悲剧变成喜剧的冲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他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似乎不是这108人的生死,而是推出三个英雄矿工。这三个矿工临危不惧,沉着应对,不仅保护了自己,还帮助了他人,固然十分感人;然而,借此来把媒体的报道转移到英雄赞歌上,那实在是一种下作的手法。

好在此时媒体没有上当,而是从三个英雄矿工的讲述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疑点:从凌晨1点37分接到瓦斯超限的警报,到2点30分发生爆炸,中间有53分钟时间。53分钟为什么撤离不出来?为什么还有人留在“爆炸核心区域”?

如果按照张金光部长的主流观,这53分钟的事也不值得重视。然而,在媒体的推动下,国家安监局正是从此开始发现问题,追究事故的责任。

由此,我们就可以发现张金光部长“看到主流”到底指的是什么。他真的对那420个生还者那么关心吗?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把死者当作不应该看见的非主流了,因为这420人也只是侥幸逃生。他们希望媒体看到主流,宣传英雄,报道救援,赞美领导,淡化悲剧,不过是想要掩盖责任。

我知道这并不是张金光一个部长的逻辑,无数的党委宣传部长每天都在要求记者看到主流,看到社会的光明面。这个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也有很多人信以为真。有些势利的媒体,也整天高喊着要报道社会主流,费劲心机巴结权势,因为非主流、弱势者不会给他们带来广告,更不用说地位低下的死难矿工了。

于是,不管发生多大的悲剧,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首先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的发表重要指示,有的亲自坐镇指挥,有的亲切慰问家属。然后,我们看到在他们的重视之下,救援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英雄人物应运而生,英雄事迹可歌可泣。然而,在一场盛大的媒体狂欢之后,那些悲剧的主角——遇难者——连个名字都没人知道,甚至连遇难人数都被隐瞒。

我始终相信,一个真正对社会光明面充满渴望的人,心中一定对社会的阴暗面不能容忍,更不愿忽视。我也相信,一个关心弱势和非主流的社会,强者和主流才有价值。更不用说,今天的主流,昨天也许还是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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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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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谢谢周导演表扬。今天才有人发给我。除了拍了几个很好的记录片,这个网站也做得非常有价值,向对影像也兴趣的朋友推荐。我订阅了,但太忙,没都看。
 

一家之辞

无分类 2009/11/02 09:51

最近,媒体搞了一奖“首届新锐媒体评论奖”,我在《南方周末》的老同事长平得了时政类“年度人物奖”。说起来,我们还算是难友,2001年,我们一起在内蒙阿拉善采访时,同车车祸。他现在供职《南方都市报》,已经是中国一等一写时评的高手。
他的获奖时有一段获奖感言。我发现,把其中的“时评”可以置换为“纪录片”,把“写作”置换为“电影”,这段话也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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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与中国网民

十一月 13th, 2009 — 未分类

 

 

 

 

 

 

几天前我接到美国使馆的一个邀请,说是要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视频连线搞一个“博客名人吹风会”,主要讨论美中两国关系和奥巴马总统访华。我因为忙没能出席,但是看了参会者的twitter直播。从直播内容看,网络“拆墙”是一个焦点话题。用官方话语讲,是信息自由和言论自由问题。诸多参会者都期待奥巴马总统此行能推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

现场也有人认为,“拆墙”话题“根本不代表中国主流,大多数中国人不关心言论自由,只关心做生意的自由和进出美国的自由”。使馆方面回答说,听取主流媒体之外的声音,这正是这场博客吹风会的意义。这个回答虽然很妙,但是显然偷换了“主流”的概念。前一个说的是中国大多数人,后一个说的是被中国官方控制的媒体。

其实不管是不是主流,也不管谈的是什么内容,都无法回避网络的自由问题。这个小范围的会议被美方允许直播,而中方又暂时没有办法全面禁用twitter,这本身就从形式上挑战了传统的做法。更何况它的邀请对象,就是“博客名人”。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随即宣布,他们将在推特上直播奥巴马总统在上海与中国青年座谈的详情,这被认为是当日吹风会的成果之一。有消息说,奥马巴总统访华期间,还要私下会见一些网络人士。与此同时,网民们发现,有一些曾被屏蔽的国外网站,如picasa web albumblogspot等,也在近期开通了。

奥巴马总统对互联网的重视是无庸置疑的,他自己在大选中就是网络的受益者。言论自由也从来都是美国总统需要强调的原则。但是,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帮助中国网民推倒“网络长城”,仍然是一个疑问。我感觉中国网民有些寄望过高了,到时候恐怕会失望。首先,这并不是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从已经公开的议题看,气候变化、经济平衡、阿富汗和伊朗的战事以及人民币升值等是他要和中国领导人讨论的重点。其次,几天前在接受路透社记者采访时,奥巴马表示中国和美国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但是属于友好的竞争关系。因此,他不大可能在言论自由和人权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

不过,我既不轻视国际压力的效用,更不小看网民(即便不是主流)表达出来的如此强烈的欲望的意义。同时,中国社会的底层结构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这些因素随时都可能聚合起来,形成扩大言论边界的巨大力量。上周去连州参加了第五届中文网志年会之后,我的这个感觉更加强烈了。

连州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尽管有地下河、小山峡等奇秀的山水风光,也有韩愈、刘禹锡等人留下的人文传统,但是很少见到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是来自北京、上海、广州、香港以及美国、法国、英国等地的网络爱好者、研究者和报道者。当地旅游公司和政府官员被告知说,这些人在网络上都拥有巨大的传播能力,他们的到来,连州不仅增加一批游客,而且得到一个极好的宣传机会。于是,这个会议受到当地官员的欢迎,还得到了连州中国电信的赞助。会场设在连州地下河洞口,赞助单位开了一辆设备车来,使得古洞周围接通了网络,会议内容通过twitter、博客等进行直播。

有趣的是,在另一方面,这个会议仍然相当敏感。到达的当天晚上,宾馆被要求严格登记住客信息,当地派出所所长来拿走了所有人的名单,而且枯坐在大堂里,一直守到深夜。第二天的会议现场,据说来了四十多位警察,一直有人在摄像。会议不仅邀请来一些敏感人士参加,也花了很多时间讨论如何利用网络技术寻求信息自由。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政治性的聚会,与会者还交流了如何利用新技术做生意、搞公益以及传播科学。准确地说,大家在利用网络寻求更好的生存方式。

其实,这种聚会本身就是一种生存方式。它是松散的、自发的,不仅与会者费用自理,而且工作人员都是自愿者。它让我想到了音乐节,人们来到这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体验快乐并寻找认同感。

由此我看到一种新的力量,正在从社会底层生长出来。这种力量的拥有者,一边期待政客们从善若流,开放网络,一边用网络构筑了自己的生活。政治口号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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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是一种社会病

十一月 13th, 2009 — 未分类

 

 

 

 

 

 

三个月前,卫生部叫停了“电击治疗网瘾法”。我当时撰文指出,这虽然没有让“电脑”在中国成为动宾词组,但是也等于承认了“网瘾”作为一种疾病的存在,这是不够慎重的。“网瘾”成疾,断网疗伤,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在现实中被奸商利用。

上周传来好消息,卫生部新制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目前“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新的疾病概念,“网瘾”遭到官方否认。那些靠夸大此“病”危害的“网瘾治疗中心”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由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也成了一个前卫的探索,到此寿终正寝,刚好存活了一年。

在医学上,专家们还可以继续争论。但是,这一年来,“网瘾”标志及治疗,更多地呈现为一种社会疾病。它首先反映了很多人对网络的无知和偏见。无知并不可怕,但有人利用这种无知,制造偏见,把网络描述成洪水猛兽,出现了电击、断网等“酷刑”,成为因噎废食的最新案例。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网络是开启民智、追求民主、昭示未来的重要阵地,断网就等于剥夺公民权利。给未成年人戴上“网瘾”的帽子,跟把上访人士抓进精神病医院一样,是一种打击陷害。

因此,卫生部的《上网指导》中,很正确地提出,网络使用不当的干预目标,是要促进其健康使用网络,“而非中断或终止其上网行为。”严禁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等),严禁体罚。不过,说到不当使用网络的矫正建议,指导意见给出的“六种情况”又有些暧昧不清了,比如第一种情况,“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一旦出现,就应该去看医生吗?恐怕至少得看他上网干什么吧?

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所谓不当使用网络,更多还是一种社会病。这个社会的禁令太多,空间太少,畸形是必然的。孩子的教育也是如此,虽然有无数的书商挖空心思赚他们的钱,但是书店里到底有多少好书供孩子们选择呢?即便有了好书,学校里又给了他们怎样的引导呢?有一个朋友对郭敬明的小说动辄数百万的销量想不通,另外一个朋友提醒他说,除了郭敬明,还有人给那个年龄段的人写书吗?当然这并非郭敬明走红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一个久已存在的问题。

家长们对电击自己孩子的网瘾治疗者杨永信感恩戴德,固然是因为像很多论者斥责的那样愚昧无知,但是如果你站在他们的角度,就不会满足于这种简单粗暴的评判了。当孩子们沉溺于网络游戏、QQ交友时,对功课全无兴趣,对亲人冷淡隔膜,家长们没有任何办法,有谁来帮助他们呢?全社会经过多年的拜金大潮的冲刷,少年宫早已租给别人做了卡拉OK厅,夏令营背后全都潜藏着商业陷阱,老师打一个电话都要家长事先支付电话费,而民间结社遭到普遍性的打压,生活于其间的孩子们不是电击也胜似电击了。

更重要的是,学校教育单一化和功利化,把每个学生都训练成考试机器,并由此而分出高低贵贱来。很多学生在考试成绩上失利之后,成长潜力遭到全面否定,人格都受不到尊重,学习兴趣大减,沉迷于虚拟空间顺理成章。

这些问题,不仅家长解决不了,卫生部也徒唤奈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要感谢“网瘾”,是它收留了这些或空虚无聊、或遭遇挫折的孩子们,让他们没有像一些同辈那样,去患上“早恋瘾”、“吸毒瘾”、“打架斗殴瘾”等可能更严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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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11th, 2009 — 未分类

 

 

 

 

 

 

广州番禺正在经历的一场环保运动,被认为是公民参与共建社区的标本。三十多万居民反对政府不事声张地谋划了多年的项目——在他们家门口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垃圾处理是中国面临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政府和民众在理性的轨道上有效互动,正是人们对于番禺案例的期待。

作为这些居民中的一员,我虽然也看了不少技术方面的材料,但是并不想成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因为我是一个纳税人,期望得到政府的服务。否则,今天是垃圾焚烧,明天是PX项目,后天又是三聚氰胺,我怎么可能应付得过来?

只能委托一个政府,由政府根据严格的行政程序,去代表我们做出抉择。这个抉择的合法性,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意。115日,广东省情中心发布的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中,97.1%受访居民反对该项建设。该中心还把该报告呈送给了广州市长张广宁。很多人认为,政府会根据这个民意来重新决策。

然而,同一天,《番禺日报》却在头版头条的位置,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民情报道,以大标题的形式宣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民心工程”。这篇文章没有以民意调查为依据,而是报道番禺区人大代表70多人视察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用地。从报道看,他们并没有做更多的调研工作,就现场表态说这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要大力支持政府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这项民心工程的建设”。

过了一个周末之后,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又给出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说法:“番禺的垃圾只能就地处理,至于选择哪个点要广泛听取市民意见。”苏副市长在没有听取民意之前,先定下一半,就地处理;至于后一半,就到哪个点,要尊重民意。苏副市长听取民意的办法,既不是民调,也不是请人大代表,而是利用城管委局长接访的契机,召集爱卫、环卫等部门出席,倾听民意。

这些报道让我对中国语境下的民意产生了兴趣。像《番禺日报》那样,不需要任何调查或论证,直接宣称代表民意,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何况它还通过人大代表的嘴巴说出来。为什么人大代表的意见和民调结果相差那么大呢?如果这两者都不能服众,通过政府各部门的自行收集,是否靠得住呢?

你当然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上认真显得很傻很天真,因为这根本上就是番禺区基层政府伪造民意、强词夺理,省里有关方面利用民意表达了反对的态度,而市里出来圆场,想出了一个看似折中、其实和番禺区的立场基本一致的办法。我想说的是,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借机讨论一下,如何才能发现真正的民意?

人大代表固然可以而且应该代表民意,但是前提是他们真正地由民众选举产生,而且民众有权让他下次落选。在一件明显引起民众反弹(否则政府也不会请他们去看现场了)的事情上,如果他们看了两眼就“要大力支持政府加快建设”,其代表性的荒诞不证自明。

政府部门当然可以收集民意作为决策依据,公开倾听、微服私访都没有问题。不过如果要公开宣称已经掌握民意,泛泛地了解恐怕还不够——所谓“接访”,往往不过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下的信息单向流动——更需要一套完善的收集程序,并且要有平等的互动和反馈机制。

民意调查又如何呢?尽管省情中心的调查被认为反应了民意,但是我们也应该就事论事地进行审视。除了政府部门附属或委托的调查机构,更需要独立的媒体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来参与,而且要符合如下重要条件:信息充分公开,调查者不受干扰,受访者没有压力;具有先进的调查手段,对所得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然后诚实地公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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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买账

十一月 8th, 2009 — 未分类

 

AAA on 11.06.09 at 11:50

终于看到你对这件事评价了,看来上头对这件事已经松手了.

———————–

不是。本地媒体已被禁止报道和评论,并被要求发通稿。媒体欣欣然宣称进入理性对话轨道,使劲地表扬政府,政府并不买账,依旧粗暴地中止,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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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垃圾,政府功课先达标

十一月 5th, 2009 — 未分类

 

 

 

 

 

 

 

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陕西的“周老虎”完全不一样,它有一定的讨论基础。遗憾的是,政府组织的项目通报会之后,很多人都想到了“周老虎”。原因是政府请来的几位专家,都被网民搜索出还身兼“商家”,与这个项目有利益关联的嫌疑。在我看来,政府部门的诚信,正是此类事件的本质问题。

垃圾处理本身是一个技术问题,烧还是不烧,到哪里去烧,如何烧,烧前烧后该做什么,都需要相当专业的知识。在分工细化的现代社会中,没有人可以成为百科全书,刚刚研究完PX的毒害,又要弄清二噁英有多么致癌,还要去考察一下城市规划……当然不行,怎么办呢,花钱请人来做——政府就是最大的代理,中国政府更客气地自称“公仆”。

尽管政府的形成历史比较复杂,但是其现代合法性都归结到这一点上,也就是由民众选举产生并纳税供养,为民众办事并接受民众监督。因此,当我看到身边的朋友都在恶补化学、环境和城建知识,跟政府请来的专家辩论二噁英的毒害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问题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政府既然不能做到让人信任,就应该把我们交纳的税金退回来。

政府似乎并没有反思这个代理关系,而力图把矛盾归结为技术问题,害得很多普通民众也陷入那些一知半解的专业知识中去。政府请来的专家说垃圾焚烧在国际上已经有了相当先进的技术,人家的焚烧发电厂也建在生活区内,本来未必是谎言,但是由于其身份存疑,可信度大打折扣,也足以看出程序的重要。要知道政府官员也并不是百科全书,在处理公共议题时,程序就是公平正义的全部保证。

因此我就很不明白, 2006年就确定选址在番禺大石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的项目,为什么到了2009年才广为人知?这三年来的行政成本有多少,应该由谁来负责?番禺政府应该感谢周边居民觉悟得早,否则像江苏吴江那样,垃圾焚烧发电厂几近建成,才引发了周边居民的抗议,被迫停下,3亿元投资不知道该谁埋单。我更不明白的是,在此之前,选址是在石基镇凌边村,2004年因为遭到当地居民的坚决抵制而作罢,那么当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报道和讨论?如果当时这个过程已经公开进行了,新的选址就不用重复同样的故事了。

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该项目环评尚未通过、开工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广州市政府在今年初就发布了一道措辞强硬的建设通告,宣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件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健康的大事,对于公众参与竟然采用恫吓的办法,事先堵住理性的渠道,预埋了公众只能以较为激烈的方式发表意见的后果。要想恢复理性对话,政府应该先撤销这则通告并赔礼道歉。

再回到技术问题,政府不仅需要在这一个项目上说服公众(而不是公众用专业知识来说服政府),而且需要对此前的李坑项目作出交代。那也是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建造而成,为什么如今在几里地外还能闻到恶臭?其污染控制实际效果如何?如果那就是达标,番禺居民拒绝它理所当然;如果没有达标,原因是什么,如何修复,如何避免重犯,谁来承担责任?

考虑到政府诚信和管理能力在民众中所获得的信任度,垃圾焚烧厂建在哪里都会遭到反对。为了不导致沉默的弱势人群吃亏,针对可能承受的心理压力、健康危害和房价贬值,政府应该事先制定补偿方案,并确定相应的谈判机制。

技术不过是冷冰冰的工具,而且往往还是一把双刃剑。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国际上再先进的技术都跟我们的生活没有关系,甚至拿过来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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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提高公民表达的效率

十一月 1st, 2009 — 未分类

 

读到李华芳表扬我的一则博客。转一下,不仅因为被表扬高兴,还因为:1,刚好有国外的朋友问我这个是不是官方主办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李华芳给了一种说法。我相信官方及民间对此类奖项是否“官方”都还有不同的看法。2,我认同李华芳对我的话的延伸和补充。
 
 
在这个颁奖礼上,印象深的是长平获奖感言

有人问我写时评有什么用,我的回答是,时评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写出来。把心里的想法,真实地、独立地、无所畏惧地说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价值呢?

 

我曾经说过,与其说时评是一种写作,不如说它是一种行动。现在时评文章越来越多,如果你把它看作一种写作,可能会发现很多文章很粗糙,因而感到很失望;但是如果你和我一样,把它看作一种行动,你就会为这么声音而感到欣慰,你就会发现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


这段通过视频直播,讲完之后,全场掌声雷动,鼓掌者中有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周柳军。长平将那些粗糙的评论看作一种公民行动,至少这个奖项通过资本的力量,通过官方的组织,发出公民的声音,这种模式自有其意义。写作的意义多种多样,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意义恰在于写作作为一种公民行动。当然,长平基于当下的判断是正确的,但我还想指出,写作作为行动依旧需要专业水准,避免低水平均衡的陷阱。

作为运动的写作,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公民的声音通过怎样的写作形式呈现和表达,将会更有利于一个公民社会的发展。“和而不同,多志兴邦”,而要达此目的,我个人的期许与冉云飞一样,日拱一卒,不期速成。另外需要的是我前头所说的,写作的专业化,每一个写作者都要做自己的“日课”,逐渐专业化起来,通过思想和意见的市场,进行自由的交流,这一方面可以减少信息冗余,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民表达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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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17:58)

上海钩子

十月 31st, 2009 — 未分类

 

 

 

 

 

 

孙中界举刀断指,砍开了上海钓鱼执法的黑幕,被称颂为血性汉子,成为媒体宠儿。此时,我更关心故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被孙中界的光明磊落映衬得猥琐不堪的“钩子”陈雄杰,如今他和他的同行们躲到哪里去了呢?孙中界的律师郝劲松认为“钓鱼执法”涉嫌“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那么这些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

陈雄杰作为“钩子”的身份,得到浦东新区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的确认。“钩子”的工作就是演戏,在面对调查组的时候,他仍在撒谎,说自己只干过这一单,但调查组很快发现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赫然在目。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他们是被政府执法部门训练出来的撒谎者。

《南都周刊》的资深记者谢海涛曾经对“钩子”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发现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层级分明,训练有素,被黑车司机普遍认为是黑社会。“钩子”们自己也不否认,有一个老钩子对谢海涛说,“做钩子的都不是好人,就是合法抢钱”。

显然,“钩子”群体具备黑社会的特性。但是,他们和通常的黑社会有一个根本的区别:世界上无论势力多么雄壮的黑社会,一般都知道自己干的是非法营生。而上海的“钩子”,撒谎欺人,栽赃构陷,却知道自己是在“合法抢钱”。当一个人认为抢钱可以合法的时候,不知道他和他的受害者怎样看待国家的法律?

更可怕的是,他们其实是政府部门的雇员。请注意,并非执法部门中的某些“蛀虫”,让他们为虎作伥,而是作为一种执法手段得到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承认和推广。有些贪官也雇人干坏事,但这些人知道他是在违法乱纪,自己也是帮凶,一旦事情败露,也要受到惩罚。或者像重庆打黑行动所揭露的那样,有些官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黑社会成员干坏事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一个后台,但一般也都知道这个后台见不得阳光。“钩子”不一样,执法部门告诉他们,他们不仅没有违法,而且是在执法。他们并非为个别执法人员工作,而是为法律和执法部门工作,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在为这个国家工作。在去年“钩子”陈素军被刺杀的事件中,官方认可他们的身份是“协查人员”;在今年的张晖被构陷事件中,他们被交通执法大队的官员称为“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

从记者调查看,“钩子”们倒没有为“正义感”陶醉,而是深知自己的工作为人不耻,更知道自己整天都在欺骗良善,“有时披着白布,有时吊着盐水,有时装成夫妻吵架,有时挺着大肚子”,骗取人的同情心,但又不仅仅像乞丐那样要点钱,而是污蔑陷害,给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但是他们知道,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是执法所需要的,不如此无法打击猖狂的黑车。因此,对他们治罪,就像给被国家征去杀人的士兵治罪一样,存在着伦理上的困境。

“钩子”多为社会边缘人群,有的甚至衣食无着,被执法部门利用,从人变成鱼钩,充当执法部门“合法抢钱”的工具。其中有些人成为“钩头”,过上了好日子,但多数人冲锋陷阵,只得到报酬中的“小头”。他们成为黑车司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仇人,有的遭到袭击,有的家人被绑架,有的自己性命难保。无论从个人幸福、人性良知还是社会秩序来说,他们都是被损害的一群。

假如“有组织黑恶势力犯罪”得以成立,“钩子”们无疑也应该承担罪责。但是,作为受执法部门雇佣的“协查人员”,他们也应该起诉雇主,控告其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劳动保障,而且直接带领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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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女嫁黄世仁的禁忌

十月 29th, 2009 — 未分类

 

 

 

 

 

 

 

白毛女是否应该嫁给黄世仁?这个话题最近成为新闻热点。在年轻人那里,这可能纯粹是一个婚恋八卦,就像翁帆该不该嫁给杨振宁一样。但是在中年人及老年人听来,它首先是一个打破禁忌的感觉。在若干年前,也许有思维特别活跃的人士,在私下里谈论这些话题,但是在课堂及报纸上公开讨论,是难以设想的事情。

中国不仅是一个世俗国家,而且在国家意识形态上强调无神论,在很长时期内宣布“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对马克思的这句名言,在学术上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在中国人大反封建迷信的年代,它反对有神论的含义是确定无疑的。然而,在很多方面,中国又具有宗教性质,而且是欧洲宗教改革之前的宗教性质,比如“文革”期间的个人崇拜,又比如“神圣”这个词的广泛使用——也许很多人会辩解说这只是一个比喻而已,但是众所周知那些被神圣化的东西,其不可侵犯性并不亚于真正的宗教禁忌。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毛泽东去世了,他享年八十三岁。三年级有一个学生,说了一句“我今年八十三岁”,就遭到老师一顿暴打。一个正当壮年的男教师,对着这个调皮的小学生拳脚并用,打得他鼻青脸肿,满地乱滚,但是没有任何人同情他,我们都觉得他死有余辜,因为他竟然说自己是毛主席!此前,老师告诉我们,有一位年轻的妈妈,婴儿大便之后,没有擦屁股的纸,就将已经破损的毛主席画像揉皱了替用,遭人举报,她被抓去枪毙了。我的一个朋友讲过,当时他作为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在毛主席逝世的追悼会上,不仅没有和大家一起哭泣,还忍不住笑了,他的妈妈回家后痛哭多日。后来他知道,妈妈哭不仅是害怕别人举报,更是认为她的儿子脑子有毛病,因为毛主席逝世这样的大悲痛,竟然不能让他伤心;不伤心也就罢了,他怎么可以笑呢?

歌舞剧《白毛女》成为舞台明星,然后成为“八个样板戏”之一,变得家喻户晓,正是发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它和其他“样板戏”一样,是缔造这些世俗神圣性的工具。神圣性这种东西,总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工具们往往也都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了。当时谁要敢说白毛女应该嫁给黄世仁,后果恐怕仅次于拿毛主席画像给小孩擦屁股。

历史证明,宗教的偶像崇拜未必不可,但世俗的个人崇拜非常危险。同理,宗教的神圣性可以承认,而世俗的神圣化则为虎作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六十年的成败,可以说,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这些世俗的禁忌被逐渐打破的过程。尽管执政党由于政策方针及权力结构改变的需要,主动对个人崇拜进行了否定,但是仍然有很多话题成为政治禁区。

最早的突破是小心翼翼的正面尝试。比如有人说,嫁人要嫁周总理那样的人,因为他长得那么英俊。今天看来这么平常的一句话,当时在报刊上读到,很多人都有一种偷尝禁果的兴奋,因为你居然把普通人的择偶标准和伟人联系在一起。随后,有人开始用疑问的形式,挑战一些神圣主题。我记得从维熙先生有一篇小说,正面描写了犯有叛国罪的人物,我读了之后觉得非常刺激。那个所谓叛国罪,其实是公民没有迁徙自由并且受到迫害之后的潜逃。有人想要投靠帝国主义,这是多么大的罪过啊!乒坛名将何智利嫁给日本人之后,成为日本选手小山智利,真的让人难以接受。慢慢地,部分人开始知道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是公民的权利,郎平执教美国队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

事实上,关于白毛女嫁黄世仁这种话题,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是这种打破禁忌的尝试中最安全的一种方式。今天重新提起,为什么还有偷吃禁果的感觉呢?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仍然有很多禁忌没有打破,还有很多“神圣”的事情,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没有条件的、不容置疑的、只看立场的东西。人们对此怀着宗教徒般的虔诚,如果有人用讨论的口气提到这些事情,立马就会伤害他们的感情,就会被要求闭嘴,甚至呼吁公权力去制止与惩罚。

禁忌是一堵墙,看似阻隔了别人,其实围住了自己。很多人因为禁忌而成为井底之蛙,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举例说,当去年西方媒体歪曲报道西藏事件时,有不少中国人打电话给美国媒体驻北京记者,说一句“加州要独立”,然后放下电话,猜想美国人如何痛不欲生。事实上,如果加州真的有这个想法,很多美国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但是不会认为这是神圣不可讨论的事情。假如你看到我这个例子,心平气和地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那么你是一个讨论者;假如你忍不住非常生气,那么你可能生活在禁忌之中。

从学术上说,任何禁忌,包括西方人所说的“政治正确”,都是对思想的钳制。人们应该具备是非观念,但是没有什么话题可不可讨论的。我期待更多的政治禁忌,就像白毛女嫁黄世仁一样,成为生活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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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7th, 2009 — 未分类

 

您的文章 #694 ““自证清白”自己就不清白” 有新评论
作者:悟空(IP: 114.240.73.126,114.240.73.12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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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is: http://ws.arin.net/cgi-bin/whois.pl?queryinput=114.240.73.126
评论:
我有个问题,公权力被这样的滥用是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的。在这场狂欢里首先要被批评的是民众愚蠢无聊的狂热和无良的媒体。

长平先生,您一直致力于批评公权力,这种批评往往是具体和长期的,而对民众的批评相对则少的多。但我觉得很多问题和民众自身的蒙昧有很大的关系,所谓道德杀人,民众愚昧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就像日本军国主义无法离开其民众土壤一样。您所批判的集权也有非常肥沃的民意土壤?

您是如何看待批评民众这件事情呢?还是您的重点只是在批评公权力上?

我很喜欢您的博客,第一次发言是匿名的,我觉得不好,所以又重复一下问题。还是表明字号比较好。
 
————–
 
谢谢悟空。也谢谢其他留言者。
 
是的,重点批评公权力。但是公权力始终在教唆民众,所以公权力常常绑架民众,合二为一,这时候你说我批评民众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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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了一个奖

十月 26th, 2009 — 未分类

 

 
本报讯  帕萨特新领驭“首届中国新锐媒体评论大奖”于10月24日在杭州揭晓各大奖项。这也是迄今为止评论界覆盖面最广、规格最高、评审最为严格的年度盛会。

  在颁奖典礼上,包括年度作品奖、年度人物奖、年度媒体奖、年度思想贡献奖等四大类共计17个单项奖被一一揭晓。

  其中《南方周末》获得了份量最重的“年度思想贡献奖”;《新京报》、《东方早报》、《南方周末》则同时获得报纸类“年度媒体奖”;《同舟共进》、《中国新闻周刊》获杂志类“年度媒体奖”;新浪网、红网获网络类“年度媒体奖”;

  长平、杨耕身、马光远、单士兵4人分获时政类、财经类、文体类“年度人物奖”;陈方获得“年度新人奖”;邝飚《脱吧,到你了!》、胡舒立《莫让“回暖”遮望眼》、梁文道《汉字、国家与天下》等9篇作品获“年度作品奖”金奖,郭光东《代表委员换座体现平等参政?别逗了!》、时寒冰《我的民富路线》、陈四益《忽然想到——关于“扯淡”》等14篇作品获“年度作品奖”银奖,曹林《质疑29岁市长:一个没有佳话的时代》、陈建利、丛城《住房公积金不能再“劫贫济富》、毕诗成《没有“大师”的日子怎么过》等22篇作品获“年度作品奖”铜奖。财经类“年度作品奖”银奖空缺1名,铜奖空缺5名;文体类“年度作品奖”铜奖空缺3名。

……消息全文

 

有事不能去杭州领奖。发了一段视频,说了如下获奖感言——

感谢主办单位和评委给我这个殊荣,它对我是一个巨大的鼓励。很遗憾不能来杭州领奖,我知道有很多朋友都在现场,在这里向你们问好。

 

有人问我写时评有什么用,我的回答是,时评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写出来。把心里的想法,真实地、独立地、无所畏惧地说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价值呢?

 

我曾经说过,与其说时评是一种写作,不如说它是一种行动。现在时评文章越来越多,如果你把它看作一种写作,可能会发现很多文章很粗糙,因而感到很失望;但是如果你和我一样,把它看作一种行动,你就会为这么声音而感到欣慰,你就会发现这是中国社会的进步。

 

感谢文凯代我领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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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证清白”自己就不清白

十月 22nd, 2009 — 未分类

 

 

 

 

 

 

 

闫德利在北京一家餐馆打工,假如不是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写博客,她几乎没有机会出名。一夜之间,她成为万千网民咒骂的邪恶的下贱女人;又在一夜之间,她成为清白无辜、含冤受屈的当代窦娥。媒体为什么转怒为怜?因为她能“自证清白”。

那个博客宣称她是感染艾滋病毒的卖淫女,正在通过性渠道疯狂报复社会,并公布了279名“嫖客”的手机号码,还以创造流行语的口气说:“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

媒体果然上当了。卖淫女歇斯底里,众嫖客自作自受,这样的新闻百年不遇,媒体如获至宝。闫德利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艾滋女”。在几乎没有任何采访证实的情况下,“艾滋女”的故事在多家媒体上传播,无数网民以道德的名义对她进行谴责和辱骂。

闫德利家乡河北容城的县委县政急了,为了不“损害容城的形象”,让警方和疾控部门多次联系闫德利,希望她回家接受检测并配合调查。政府和公众舆论要求或者期待她做的事情,就是“自证清白”。闫德利来到容城县疾控中心查艾滋,检测结果呈阴性;她的血样又被送到保定疾控中心复检,依然呈阴性。这还不够,她又在疾控制中心人员的陪同下,赶赴北京权威部门进行第三次检测,最终宣告未感染艾滋病毒。同时,她详述自己的工作经历,以证明没有当过“坐台小姐”。

一个没有任何艾滋病毒感染症状的人,要在不同的地方连续检测三次,就为了证明所谓的清白。这个“清白”对政府、媒体和公众是如此重要,听到结果之后,政府宣称要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开始自我检讨,网民们的辱骂转向陷害她的黑手。我不禁为她感到庆幸,同时也为另外一些人群感到悲哀。在这场舆论狂欢的背后,还站着数量庞大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坐台小姐”,他们知道此事后会想什么?假如是他们受到这样的攻击,又如何去“自证清白”?

这让我想到接二连三的“处女卖淫案”。若干从来没有性交经历的女青年,被警方污为妓女,为了“自证清白”,去医生检查处女膜。一旦发现“那薄薄的还在”,媒体就能理直气壮地为她喊冤,警方也无话可说。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2002年,江苏盐城女青年金某被警方指认为卖淫女,金某证明了自己仍是处女之后,警方辩解说处女也可以卖淫。警方和舆论似乎不知道,更应该强调的是,非处女也可以不卖淫。2009年发生在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中,警方发现对方在查验处女膜时造假,立即反败为胜。就这样,社会公正寄生于一小片肉膜。我不知道全中国妇女中处女和非处女的比例,猜想后者要远远多于前者吧,当她们受到同样的冤屈时,又如何去“自证清白”?

检查处女膜本身就是荒谬的,造假不过是这种荒谬逼出的辛酸闹剧,警方及当地宣传部门竟然作为把柄牢牢抓住,实在是对现代文明的侮辱。可悲的是公众又如此买账,过度关注处女膜以致忘记了事件的核心,那就是公权力有没有被滥用从而损害了公民权利——包括非处女和卖淫女都同样享有的权利。

同理,闫德利事件的核心是她遭到了诽谤。不管她是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是不是卖淫女,都不应该遭受攻击。甚至是一个罪犯,你也不能冒他的名开博客,无中生有地说一些损害他的名誉的事情。警方应该把力气花在调查诽谤事件本身,媒体也没有必要津津乐道于她的“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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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17:56)

诺奖的理想主义

十月 18th, 2009 — 未分类

 

  

   

奥巴马总统快要被挪威人捧杀了,一项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变成了中国“文革”中批斗会上的高帽,引来了全世界的口诛笔伐。尽管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假公济私,去挪威暗渡陈仓,但是既然你得到了不该得的东西,大家还是要怪罪于你。也没什么好愤怒的,那么大家都来冷嘲热讽吧,让它成为最具娱乐价值的消息。

每年此时都有些黯然神伤的中国媒体,也趁机笑逐颜开起来。有人忍不住新账旧账一起算,大喊“诺贝尔奖都是闹剧!”顺着杆子爬上去一看,文学奖、经济学奖都不那么正点,中国人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谈论其“不能服众”,欧洲人获奖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美国人获奖就是“势利眼”。甚至有华裔获奖的物理学奖,也很让人不爽,为什么不早一点来?那都是什么时候的成就了?可见其多么落后于时代。我当然希望高锟先生身体更健康的时候就听到获奖的消息,但有时候又恍然觉得杨振宁先生晚点获奖也许更好。

奥巴马总统到底为什么“倒霉”?诺委会给出的理由的确有些空洞:“领导世界者的言行应以多数人共享的价值和认知为本,奥巴马的外交政策正根植于此”,他“对加强国际关系和民族合作作出了非凡的努力”,“为国际政治带来了新的气象”,“让人们期望更美好的未来”。笑过之后,也不妨想一想这些话里的正经意思。

在我看来,如果说以前的诺贝尔和平奖是严肃的,那么这也次也并没有开玩笑,而且在精神气质上一脉相承,那就是高举人类的理想主义大旗。这一次的问题是,这个旗子举得太高了一点,几乎着不了地。一个眼睛只盯着地面,而从来不曾抬头望天的人,当然只会发现旗杆没有插稳,而不知道旗帜依然在飘扬。

诺奖的理想主义情怀,在诺贝尔的遗嘱里就有了充分的体现。除了在文学奖中明确提出“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之外,还以普世关怀为信念,指出“对于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丝毫不予考虑,不管他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只要他值得,就应该授予奖金”。此后一百余年来,诺委会在评选中始终坚持了这个原则。

有人会说,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都是理想主义者,被理想主义害苦了,变成了凌空蹈虚的民族,所以后来才要“摸着石头过河”。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也许那时候“理想”和“主义”这两个词都用得无比频繁,空气中也的确漂浮着一些理想主义气息,但是拿诺贝尔奖提倡的理想主义标准来看,中国人还真算不上什么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要能够百折不挠地坚持自己的主张,要有饱满的人道主义精神。那时候的大多数中国人,对领袖盲目崇拜,毫无独立见解,更缺乏坚持抗争的勇气,以阶级斗争为名勾心斗角,那叫什么理想主义?

诺委会对于奥巴马的评价,其实是对上世纪初威尔逊总统倡导的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的持续肯定。被称为威尔逊主义的国际秩序构想,既不是中国当年喊打喊杀的反帝模式,也不是如今自以为悟道了的“只有永远的利益”认知,而是以人道和法律为基础。尽管威尔逊总统成功倡导了国际联盟(也就是联合国的前身)的成立,但是他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国内民众嫌他吃里扒外,结果导致了他所在的民主党被选民抛弃。下野后落落寡欢中,威尔逊总统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中国媒体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报道更加奇怪。由于当年被政治裹挟遭受了巨大的侮辱与伤害,作家们至今心有余悸,未敢直面伤痕,政治就成了文学的敌人。报道中一句“与政治有关”,就构成对获奖者赫塔•米勒的否定。随后,就有无数“跨文化背景”之类的技术分析见诸报端。其实,关于她的获奖理由,诺委会说得十分明白:“以诗歌的凝练和散文的率直,描写了被剥夺者的生活。”很多中国作家只想看到与世无争的“纯文学”,拒绝理解面对强权的抗争式写作对于文学的理想主义的意义。

我们可以嘲笑奥巴马获奖,也可以不在乎全部诺奖,但是不应该背对着寄予人类美好梦想的理想主义怪笑。尤其不应该既不懂得什么叫理想主义,还以为早被自己玩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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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番禺谢村将建大型垃圾焚烧厂

十月 13th, 2009 — 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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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了禁另没写成

十月 12th, 2009 — 未分类

 

先偷懒一次性地从小昭的博客转这么多过来。“来了禁令没写成”几个字是我放大添色——
还是不能避免产生二恶英

2009-9-29 星期二(Tuesday) 晴
有留言告诉我说高温就可以避免二恶英,我又认真学习了一下:

1、赵章元教授说:“二恶英是一种难降解的致癌物,它主要是垃圾燃烧排放物降温时经过850℃~200℃度之间时生成的;降温速度越快,生成的就越少。建垃圾焚烧厂是有风险的,即便是采取了最先进技术也不一定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国内外多年实践表明,防止被焚烧的气体在急剧降温过程中产生二恶英的技术以及吸附消纳二恶英的技术,虽然在理论上是清楚的,但在实践中的效果至今尚不能令人满意,而失败的教训却很多。如果希望利用这个热量来发电,就更不可能很快地降温。”

2、全国政协委员周晋峰在其提案中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由于有机物多(果皮及剩饭菜等),含水量较大而热值较低,在焚烧过程中难以达到理想高温,并且含大量塑料袋及餐盒等塑料制品,在焚烧时更易产生二恶英。”(周晋峰:1980-1984 北京大学化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84-1986 北京大学第一名免试直读博士生(化学系);1986-1987 国家教育部公派,北京大学、美国普渡大学化学系第一名免试联合培养博士,获北京大学、美国普渡大学联合授予博士学位;1986年 获联合国确认极有前途青年科学家称号;)

本篇文章来源于 中国节能产品网-节能行业第一网 原文链接:http://www.ok909.com/Html/xxnews/20099/200992141636.html# posted by liutianzhao@ 2009-09-29 10:25 评论(0)


关于垃圾发电的一点资料

2009-9-28 星期一(Monday) 晴
1、志愿 者做的一个PPT,大城市大规模兴建垃圾焚烧厂隐患巨大
2、南方 周末,垃圾焚烧,是出路还是歧路
3、央 视经济半小时,垃圾焚烧将产生一级致癌物# posted by liutianzhao@ 2009-09-28 15:32 评论(0)


我觉得这是很大一件事

2009-9-28 星期一(Monday) 晴

垃圾焚烧发电这个事,说起来真是重大,可是似乎又很难把反对的力量聚集起来。来了禁另没写成,写点阅读摘要。简单说就是,可能产生的二恶英毒性很恐怖;国际上正在淘汰,我们正在兴起,政府主导推动的,强劲;我们的环保标准比国际上低太多,我们的实际污染情况又比标准严重太多;出现了环境维 权,不都成功。

 


1、垃圾焚烧会产生二恶英,这个东西是一级致癌物,毒性大到恐怖,是砒霜的900倍。并且极难降解,在人体内的半衰期约为7到11年。


2、英、日、意等国的经验证明,垃圾焚烧厂严重威胁附近居民健康,更不要说工厂职工。英国研究表明,焚烧厂7.5公里范围内居民癌症发病率显著升高。
3、中国环保部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防护距离为300米
4、现在的300米防护距离是怎么来的?专家赵章元说,“……最初我参加评审的时候,按照环保局的技术原则,是一千米,一千米以内不许有住户。后来有些地方上管理部门提意见,说这样就不好建了,能不能缩小点儿?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修改到800米,后来又缩到700米,不敢再减了。为什么呢?因为700米以内谁都没有把握。”


5、从法规上看,垃圾焚烧二恶英排放标准,中国是欧盟的10倍;从事实上看,2004年,中国实际同当量(焚烧同样多的垃圾)二恶英排放量是日本的47倍。
6、全中国只有两个实验室有能力检测排放物中二恶英的含量,技术上非常困难,所以政府承诺的环保达标之类的都是吹牛,根本没有监测能力,更不要说也没有监测动力。
7、2007年发 改委于环保局发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鼓励焚烧处理技术。“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8、国际上垃圾发电是个夕阳产业了。日本的垃圾焚烧炉从6000余座下降到1280座;美国的生活垃圾焚化炉从最高峰时的171座减少到了目前的102座,并从1995年起再没有新建过一座垃圾焚烧厂;2007年,欧盟立法者以罕见的一致否决了欧盟委员会企图将垃圾焚烧划分为“能源再生”产业的决定。
9、中国垃圾发电成了朝阳产业,正在大干快上,“十五”期间,国家已经在上海、天津、杭州、哈尔滨等大城市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近三十座,而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拟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将有近60 座。各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仅在福建一省,将在未来3 年中再建设20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70% 的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10、垃圾发电有强劲的政策优惠:在税收方面,于2001年1月出台了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政策;在融资方面,要求银行优先安排大型垃圾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贷款,国家给予2%的财政贴息;另外,在电力调度上保证垃圾发电厂满负荷发电,并给予优惠的售电价格;各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12、越来越多的垃圾需要处理,这也是政府方面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的一个理由。事实上,垃圾焚烧的替代方案表现出积极的发展趋势,简单讲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回收转化。加拿大埃德蒙顿市,70%的家居垃圾进行了回收和用于生产堆肥。美国加洲垃圾回收转化率已经接近50%,旧金山市达到68%,并预计在2010年达到75%。欧盟立法者规定,到2020年,欧盟国家50%的生活垃圾和70%的建筑垃圾都应该得到回收再利用,而不是填埋和焚烧。


13、至少我已经查到有北京六里 屯、高安 屯、阿 苏卫、上海浦东御 桥、浙江嘉兴这些地方,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的居民发起了维 权活动。广州番禺,算不算呢。

 

 

 

 

 

 

# posted by liutianzhao@ 2009-09-28 15:26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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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听周局长讲如烟往事

十月 14th, 2009 — 未分类

 

 

周久耕和“天价烟”结下了不解之缘,和网民更是结下了难以释怀的“梁子”。因为一句“开发商售楼低于成本价要查处”的惊世言论,被网民人肉搜索出名烟名表等奢侈消费,随后被有关部门免职调查,最后被法院认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百万余元,犯下受贿罪,被判入狱11年。

说“祸从口出”并不准确,因为真正的“祸”是他的贪赃枉法;说“天网恢恢”也有些夸张,因为对贪官的查处远远未能做到“疏而不漏”。但是,我相信会有一些官场人士并不如此深究,而是简单地把他的“失足”归咎于网民的“群殴”。我不知道周久耕听见“网民”这个词是什么反应,希望他能看作是公共舆论不可欺,从而更多地自省,而不是对某一人群耿耿于怀。

不过我看见事情的另一方面,网民们在成功揭发周久耕,让他不仅丢了乌纱帽,而且锒铛入狱之后,仍然怒不可遏,穷追猛打。新闻报道说,周久耕经过考虑后,放弃了上诉的机会。他见律师时态度平静,依然喜好抽烟,并透露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反映官场沉浮,题目还没有拟定。一些网民看了,认为他心情未免太好,不去写忏悔书,竟然有心思杜撰小说,显然对他的惩罚太轻了。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好人好上天,坏人坏到底”的思维模式。一个人身处高位,一些跟凡夫俗子一样的行为,比如说看见悲惨的事流个泪,说错了话道个歉,也会被冠以“伟大”、“英明”之类的高帽;假如有一天他东窗事发,成了阶下之囚,同样是一些跟凡夫俗子一样的行为,比如想为自己辩解一下,想写一个小说,就会被当作认罪态度不好,狼子野心可畏。在现代文明观念中,这种思维是不正确的。

也许周久耕的确还有一些作奸犯科的事没有被查出来,但是就目前法律能够认定的犯罪事实来说,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许他将在看守所里受到优待,几番减刑之后提前出狱,导致罪与罚未能平衡,但是那是以后的事,而且应该被盯住的是看守所,而不是目前的判决和当事人的心态。至于他会不会利用这个犯罪行为进行炒作,以后成为小说名家,出书赚个盆满钵满,那也未必没有可能;不过假如是那样,只要他不再拥有公权力可以操控,完全遵循市场的逻辑,我们也无话可说。毕竟,一个囚犯靠写书挣钱,要比一个官员贪污受贿正当多了。

很多人正是忘了他的身份转换,或者说担心他的身份不能真正地转换。如果他真的认罪领刑,监狱系统又没有传说中那样混乱,那么他就不再是一个官员了,而是一个囚犯。在现实社会中,官员的权力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所以他们有时会打胡乱说,为非作歹,这时候公共舆论对他们多一些关注,甚至用上人肉搜索,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囚犯已经受到严格的控制,乱说乱动也未必影响公众利益,这时候我们反倒应该关注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官员犯罪,人神共愤,当受法律制裁。但是,在他们入狱服刑之后,我们则须保持恻隐之心,多反思制度的不足。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是否有些官员,本来可以做个好人,但是跌入官场酱缸之后,只好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妨期待周久耕的新书出版,看看他到底会讲出什么样的官场故事来。

当然,对于充满戏剧性的人情世故,我并不反对而且乐意加入大家的正当调侃。比如对于他那尚未孕育出来的小说名字,网民们就已经群策群力,火花乱溅,周久耕不妨收集起来,甄别选用:《一包香烟引发的惨案》、《烟久不分家》、《京华烟云》、《往事并不如烟》、《南京!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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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个体

十月 3rd, 2009 — 未分类

 

 

 

 

 

 

看完国庆阅兵的直播之后,我以为除了领导人之外,没有一个特写镜头,甚至没有什么中景,只有背景似的宏大场面。再看新闻的时候,我发现并非如此,间或也有一些近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呢?原来这些近景几乎没有在普通士兵和民众的脸上停留,即使停留,他们也没有任何个性化的表情。这时候,虽然千军万马,军威赫赫,但是作为独立的个体,千万人集体失踪了。

为什么要阅兵?在古代,阅兵通常只在军队中进行,用来整饬军纪、鼓舞士气,或者庆祝胜利,是有实际军事意义的仪式。显然,在人类和平时期,这些目的都不复存在。有人说,阅兵可以展示国力和军力。那么我第一个不明白的是,国力和军力需要展示吗?展示它干什么?第二,如果国力和军力需要展示,阅兵能反映真实情况吗?当今世界国力和军力最强大的美国,几乎从来不搞全国性的大规模阅兵。而朝鲜的方阵水平,一直是世界一流,你能说它的国力和军力是世界一流吗?

我只能理解为,阅兵是一种传统仪式,用于大型庆祝活动。我非但不反对一切仪式,而且认为仪式是人类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东西。就个体生命而言,历史上有两种倾向的仪式,一种是压制、消灭个体,一种是关照、提升个体。前一种多跟战争、牺牲和集体威严联系在一起,后一种多为宗教、辟邪和狂欢活动。现代社会中,个体意识觉醒,且一派和平景象,应该继承并弘扬的是后一种仪式。

我跟一位法国学者进行了简单的交流。法国是最爱阅兵的西方国家之一,每年国庆都要搞一搞。作为一项传统活动,显然它还会持续下去。但是,这位学者认为,当政者已经感到有些尴尬,因为阅兵的传统意义正在丧失,要继续搞下去,必须赋予它新的含义。因此,这些年他们力邀外国军队一起来走走。根据每年不同的时机,分别邀请不同国家的军队。已经受邀的有西班牙军队、美国军队及欧盟诸国,甚至还有德国军队。他说,非常希望看到有一天中国军队和日本军队并肩走在一起接受检阅。

法国阅兵邀请“外援”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而是对传统阅兵的意义的解构。历史上曾经是敌人的两国军队走在一起,你还能说这是在展示国力和军力吗?这是在鼓舞士气、威吓敌军吗?不,这是一场联欢活动。它要表达的是和平、友谊和欢乐。

真正的庆祝仪式并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联欢更需要独立个体的真诚参与。这种时候,过度标榜整齐划一不但没有意义,而且适得其反。一场派对中,跳几曲集体舞是一个不错的安排,但是没有必要人人都紧绷着脸。而且,如果整个晚上都在跳集体舞,你会觉得兴味索然。

我知道阅兵不是普通的派对,当兵的要有当兵的样子。不过,跟中国和朝鲜相比,全世界的阅兵仪式都会显得像草台班子。即便是苏联时期训练出来的俄罗斯军队,也被远远地抛在后面。法国士兵难免东张西望,而印度士兵还要向路边围观的群众挥手,站得近的还可以握手,甚至有士兵离开队列和路人聊天。这些国家,真的就因此国将不国了吗?

说到路人,在法国、印度等国阅兵的时候,谁都可以挤过去看热闹。因为人太多,印度就卖门票,观众的表情,跟买票看一场音乐会差不多。阅兵售票,也许值得讨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种个体化的平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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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与高手过招

九月 27th, 2009 — 未分类

  

  

重庆打黑,雷鸣电闪,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英雄形象,再次傲然挺立。上一次是他在辽宁任职的时候,奋勇打击刘涌黑帮,这个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享有“王青天”之美誉。调任重庆之后,他不负众望,周密部署,果断出击,迅速摧毁多起黑社会势力,更拿下了包括市司法局长文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在内的黑社会保护伞。

我并没有亲历重庆扫黑现场,以上只是叙述方式之一种。我愿意相信事实就是如此。我知道在重庆黑恶势力强盛,动用暴力,勾结权势,霸占码头。要么扫黑,要么被黑扫。

不过,关于这件事,有各种版本的叙述,政治的、经济的、集体部署的、个人英雄的、官方的、民间的,各据其理。而老百姓最听得习惯的,还是江湖英豪式的传闻。比如最近有一个帖子,叫做《逮捕彭长健纪实》,就在网络上流传。其中有这样的描述:

“……彭就象饿虎一样扑了上来,王XX根本没有躲,待他靠近用脚一点彭的膝盖,彭倒退数步跌在地上。彭爬起身再次扑上来,王还是没有躲,轮圆了一掌拍在彭的天灵盖上,彭瞪时没了电,此时王回身卡擦一下掰下会议室门上的不锈钢把手,仍到彭身上,说:起来,继续来。彭已经站不起来了,工作人员见此随后把彭拖走了。”

显而易见,这个情节纯属虚构。但是它建立于一些事实之上,比如彭副局长的确是在会议室被公开抓捕的。中新社消息中是这样写的:“94日上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在市委办公厅参加会议期间被市纪委的人当场带离会场予以双规。”又比如王立军被传武功高强。《南方周末》报道说:“195812月出生于内蒙古一个铁路工人家庭的他,从小练得一身好武术。”

法律专业出身的记者石扉客在博客中质问道:“采取这种当众捕人的方式羞辱人,是否有必要?即便是双规,按照党内的纪委办案程序,也给当事人的申辩权和知情权留有空间,如此戏剧性的运动式作为,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最基本权利?”这是运动似的打黑除恶中的老问题。不过从领导到民众,似乎都不在意。在黑恶势力横行霸道的时候,坏人的人权通常被认为是奢侈的谈资,而不是像专业人士认为的那样,是一枚硬币的另一面。

我尤其关心这种文学想象背后的社会心态。把维护治安的打黑行动,描绘成武林高手过招,其实是取消了它在现代法治意义上的价值,正义观变得模糊了,江湖恩怨、宫闱政治成为解读的密码。

文学想象,而且是旧式的江湖及宫闱模式,丈量了民间观察和政治舞台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有多远呢?有时候它比地球到月球还要遥远。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地球到月球,我们至少知道路径和方向。自古以来,民间对于宫闱的想象,往往不得其门而入,甚至南辕北辙。

一个农夫去挑水,累了休息的时候就琢磨,这种事情皇帝怎么办呢?最后他想明白了,皇帝一定是用金扁担挑水。如果把这个故事作政治解读,那就是民意对于神秘权力的主观臆想。假如农夫为了那根想象中的金扁担,而发生了群体性事件,那一个怎样的政治笑话呢?

“打倒四人帮”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懵懂少年,听到一些红墙内的荒诞传说,居然深信不疑。传说中,“四人帮”兴妖作怪,玩弄法术,还会变来变去。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叶剑英、许世友等革命前辈,飞檐走壁,火眼金睛,终于降魔除妖。现在的中国人,对此已经难以想象。就像一些国外人,也对我们的盛大庆典难以想象一样。

对于这些真诚的民间传说,或恶搞似的网络杜撰,你可以简单地说成是愚昧无知,也可以轻松地看作是纯粹的娱乐,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它本身就是政治的一部分。它既是底层民众被教化的政治观念,也是他们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负面作用,就是认同江湖规则,赢者通吃,连同权力和道理一起席卷。这其实正是一种黑社会逻辑。现代政治中,暴力、政治、经济和正义逻辑各自独立,又互相制约。

要消解这种负面作用,除了更加透明的信息发布之外,更要建立社会的正义框架。比如重庆黑社会放高利贷的不法金融,在高度垄断的银行体系之下,就获得了很多人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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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国大业》到华表奖

九月 27th, 2009 — 未分类

 

 

 

 

 

 

从构思那一刻开始,几乎就不会有什么意外,《建国大业》注定是今年电影界的宠儿。从领导到明星,从政治到市场,从专家到舆论,近年来难得见到这样的琴瑟和谐。

当然只能说是近年来,因为早在三十年前,几乎每一部走红的电影,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闪闪的红星》、《洪湖赤卫队》、《烈火中永生》……几乎每一部都是献礼大片,每一部都星光灿烂,每一部都全民追捧——只可惜那时候没有“票房”这个词。

也有人说,其实从《英雄》以来的大片,包括刚刚获得今年华表奖的《梅兰芳》和《集结号》,基本上也都是献礼片。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区别在于主流媒体的舆论,别的大片饱尝唾沫,《建国大业》备受吹捧。

倒是导演叶大鹰,在十几天前骂过几句《建国大业》,说它“就是个2小时的MTV”,“它里头的那些明星只能在内地吸引小年轻,到了好莱坞算什么东西?咱们的大腕只能给好莱坞跑个小龙套!”不过叶大导的着眼点是“我的《天安门》肯定比它好看”。要比大明星,“《天安门》里有毛主席(真人影像),他是我们的最大明星”。

叶大鹰的较劲是典型的北京侃爷风格,没人敢跟他正面冲撞。是啊,那些靠扮演领导而出名的演员,怎么能够比领导的真身更厉害?不过,按照这种逻辑,就应该是历史记录片最卖座了。事实并非如此。这可以解释为:人们不仅想知道真实的历史,更想知道怎样来演绎历史。当他们熟悉的历史人物面孔,和更加熟悉的当代明星面孔重叠出现在银幕上时,安静的历史材料就活动起来了,枯燥的历史教科书就娱乐起来了。

这并没有什么新鲜之处。三十年前的样板戏,也是大量抽调京剧名角弄成的,而它们本身又成为明星的再生福地——尽管后来这些明星大多未得善终。不过《建国大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把明星的使用推向极致,让看电影变成了“数星星”大赛。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呢?我看到最到位的评论的是,《建国大业》与其说是故事片,不如说是颁奖片,相当于明星走秀直播。事实上,它不仅是对明星颁奖,也借此机会为历史人物颁奖。有一些不合格的历史人物,就没有资格出镜。比如若干领袖的夫人都露脸了,但是最高领袖毛泽东的夫人江青,电影就当她不存在。

不出意外的话——要有意外,那么这个意外也太大了——《建国大业》在市场大捞一笔之后,肯定是明年国内各个电影奖红地毯上的最大赢家。那些评委们基本上可以休息了。有意思的是,在报道今年的华表奖的时候,媒体就纷纷说了,那就是一个走秀版的《建国大业》。

今年的华表奖为政府挣足了面子。在建国六十周年前夕,它召集了华人电影界的众多大牌前来献礼,一时间星光耀神州,华盖满京城。饱受诟病的“双黄蛋”和“分猪肉”似的颁奖,反倒衬映出政府的包容和大度来:来者都是客,露脸都有奖。“华表”二字,被解读成了“华丽的表彰大会”。

由于有两根华表立在天安门前,它们也被解读成“中华的表征”,被认为是国家的威仪。曾经有地方官员一时兴起,在当地建起了巨大的广场和几根华表柱,媒体记者见了大惊失色,认为此官野心昭然。

当大家都理所当然地,把“华表”和《建国大业》扯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想要弘扬一下传统文化——在很久很久以前,故事并不是这样讲述的。

语言的变迁不足为怪,不过正本清源也很有必要。“华表”的起源,要追溯到尧帝时代。这位传说中的明君,为了听取百姓意见,搞了不少玩意,比如设“ “进善旌”,用来纳谏;立“诽谤之木”,用来闻过。这“谤木”一直沿袭下去,到了晋代它就被称为“华表木”了。再到明清,击鼓鸣冤和拦轿告状似乎更方便,“华表”逐渐成为一个象征,立于紫禁城内外,提醒帝王勤政爱民。无论如何,它肯定不是现在人们想象的,是“国家威严”或者“华丽表彰”。

本来,《建国大业》的题材,可以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华表奖”,那就是一个政党如何组织社会力量,反对不善于“纳谏”和“闻过”的独裁专制政府,从而在军事胜利的基础上,获得广泛的民意基础,建立起一个新的政权。

但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当《建国大业》轰轰烈烈上映之际,观众在忙于“数星星”的时候,看到的是被误用的“华表奖”,也就是“华丽的表彰”或“国家的威严”,而不是从舜时代传承下来的“谤木”。正如电影《集结号》在今年华表奖上出尽风头,并不是因为它讲了一个上访的故事,而是因为它华丽地装裱了“忠诚”、“献身”之类的历史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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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几年前的一天,我在电梯口碰到一位德高望重的前领导。他晃了晃手里的存折,对我说:“以后工资都直接存到折子里,他们不想再看到我们这些老头子了。”当然,他是开玩笑的口气。不过我听得出来,其中也颇有酸味儿。

在把工资发到存折或卡里之前,每个月的发薪日,退休领导都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单位同事面前,接受大家的问候。他们除了叙旧,更喜欢煞有介事地点拨年轻人。但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尽管失落一天天在增长,但是旧梦重温也聊胜于无。现在发薪日聚会被存折取缔了,不爽是明摆着的。

退休后都难耐寂寞,更何况在位时就大权旁落?经过这样的观察,当我看到这则引起关注的“非领导”的新闻时,感受可能和很多人不一样:《瞭望新闻周刊》报道,领导干部“转非”出现的人才浪费现象,不管从社会财富创造的角度,还是从福利分配来看,都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

“非领导”跟“非著名相声演员”如出一辙,但是跟郭德纲讽刺那些华而不实的著名相声演员不同,“非领导”绝对不是一个玩笑,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就是“非领导”,也得用含有“领导”二字的名字来指称,而且或这么一本正经,这实在是一个官场幽默。正如有学者批评的那样,这十足地体现了“官本位”思想。而让“领导”年纪大了的时候,政绩糟糕的时候,犯了错误的时候,就向“非领导”转移,而且视为一种退隐或者惩罚,这无疑是对“非领导”的一种歧视。

也正因为这种权力构成,领导“转非”之后,自然就会感到失落。为了安抚他的失落,政府就出钱保障他们的待遇。但他们拿了钱还是觉得委屈,放不下架子,更没有心思干活,加剧了机关单位“非领导”人浮于事的现象。这当然不公平,而且也是对公共财税的浪费。

不过这种指责里包含一种假设,那就是“非领导”的事,领导都会干,只要他们端正心态,就可以干得很好。事实未必如此。“领导”和“非领导”两种职务的差别,有时比公务员和非公务员之间还要大。

不妨拿英美的公务员制度作一个粗略的比较。“领导”大体相当于这些国家的政务官,而“非领导”就相当于事务官(不叫“非政务官”)。政务官和事务官,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政客和文官,分属两个系统。政客跟着政党走,新总统或新州长上台之后,都会在国会的监督之下封官送爵,组织自己的内阁。一旦政党头领退休、辞职、选举失败,这些人也就卷起铺盖卷儿离开。而事务官才是“铁饭碗”,那些走马灯似的政客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即便违法乱纪,也是由法律来管。政客为领导服务,政治态度鲜明;他们为国家服务,政治上保持中立。无论政治怎么乱,他们都能保证让社会正常运转。

事务官从哪里来的呢?跟领导是民众选举、政务官是领导任命的不同,他们是通过公开考试竞争出来的。据说英国人创设这种人才选拔制度之前,对中国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考试和培训,外加岁月的磨砺,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事务官。由此可见,退位的政客,未必就能当上事务官,除非你重新去考试。

那么领导干部退位后该怎样安排呢?答案是不需要做任何安排。我们这里让他们“转非”,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想为国家发挥余热。根据报道,不少“转非”干部认为自己仍年富力强,希望能再继续承担(领导)工作;其他干部看着“转非”干部白吃白拿,普遍抱有不平衡的心理,认为“转非”干部该分担更多的工作压力。也就是说,一方还能做事,一方又需要人做事。这的确是人力资源的浪费。但是,转成了“非领导”之后,还要拼命地想继续承担领导工作,肯定就会出问题。

退居二线的领导,甚至已经全然退休的领导,很多都还有“余热”要发挥。但是官道狭窄,新人辈出,竞争激烈。假如他们继续往前挤,失败是肯定的,而且威胁官场规则,败坏吏治风气。他们应该到社会上去,就像克林顿搞慈善、戈尔做环保、布莱尔做宗教一样,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是,在民间社会还不够发达的时候,他们就算是英雄,恐怕也没有用武之地。只有让社会多元发展,“非领导”不再跟领导打挤,他们才有机会发挥余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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