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揆一(1885-1945)         回傳記首頁
汪偽湖北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
汪偽武漢綏靖主任
汪偽軍事參議院院長

楊揆一,字默庵,湖北鶴峰人,清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生。清末任湖北新 軍管帶(營長)。宣統三年,留學日本,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步兵科。民 國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繼范熙績(紹陔)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委員長蔣中 正(介石)〕駐鄂特派綏靖主任公署〔主任何成濬(雪竹)〕參謀長。二十五 年一月二十九日,敘陸軍少將。二十五年十月五日,升任陸軍中將。

二十六年(一九三七)一月八日,任湖北省政府委員〔主席黃紹竑(季寬)〕; 七月,抗戰軍興;十一月二十日,繼盧鑄(滇生)為湖北省政府(主席何成濬) 秘書長。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免去省府委員、秘書長職務,由柳克述(劍 霞)繼任秘書長;九月三日,任軍事參議院諮議〔院長陳調元(雪暄)〕,後 改任參議;十二月二十九日,由重慶出走安南河內之中國國民黨副總裁、國民 參政會議長汪兆銘(精衛)發出叛國「艷電」(「艷」乃「二十九日」之電碼 代日字),響應日本首相近衛文麿聲明,公開主張中止抗戰,對日求和。二十 八年夏,隨汪兆銘叛國投敵;八月三十日,任汪偽中國國民黨六屆中央委員(主 席汪兆銘)兼湖北省黨部主任委員;九月十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子超)〕 令褫奪楊揆一陸軍中將軍階,三十日,被革去軍事參議院參議職務。二十九年 一月二十七日,任汪偽國民政府還都籌備委員會委員〔秘書長褚民誼(明遺)〕; 二月三日,汪兆銘召楊揆一、彭濟華、葉蓬(一忠)商廣州建軍;三月二十二日, 偽中央政治會議第三次會議通過偽國民政府人員名單,楊揆一任軍事委員會參謀 本部代理部長、政務次長,二十四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一屆指定委員(主席 汪兆銘),三十日,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於南京 雞鳴寺(原國民政府考試院舊址)寧遠樓,以「和平反共建國」相號召(國旗上 方有一黃色長三角形布條,上有「和平反共建國」六個字),由汪兆銘任偽國民 政府代理主席(虛「席」以待年高德劭、遠在重慶之國府主席林森,同年十一月 二十九日真除)、行政院院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同日任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 四月一日,任軍事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後兼參謀本部代總參謀長;六月二十四日, 與板垣征四郎簽訂「日本軍與中國方面治安機關(軍隊、憲兵、警察之總稱)關 於治安肅清的相互關係之協定」,規定:「(1)日本軍事機關與中國軍警各機關應 保持緊密聯繫,共同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治安警衛;(2)日本各軍司令官、各兵團長、 各地區警備隊長及各地憲兵隊長,有權指揮所轄區域內中國軍警指揮官及其下屬 指揮官。」七月一日,汪兆銘召周佛海、楊揆一、任援道(亮才)、陳群(人鶴) 等商接收首都警備及城門、車站、碼頭稽察辦法,四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第十 三次會議議決派汪兆銘、褚民誼、周佛海、梅思平(祖芬)、林柏生(石泉)、 徐良(善伯)、周隆庠為出席與日本調整國交談判代表,楊揆一、陳春圃、陳君 慧為談判輔佐官,五日,談判開始在南京舉行,七日,與陳公博、周佛海、梅思 平、林柏生、陳春圃等出席由汪兆銘主 持召開之「內部調整國交會議」;八月三十一日,汪日調整國交談判結束;十月 十七日,汪兆銘與陳公博、周佛海、楊揆一商籌備中央軍校問題;十二月十九日, 汪兆銘與周佛海、楊揆一等商軍事問題。

三十年三月二十四日,任軍事委員會參謀本部部長、清鄉委員會委員(兼委員長 汪兆銘),二十五日,出席由汪兆銘主持召開之軍事委員會第一次軍事會議,二 十九日,會議閉幕;四月五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二屆指定委員(主席汪兆銘); 九月十六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成立,任校務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兼校長汪兆 銘);十一月十五日,軍事委員會決定組織將校戰略演習,研究大兵團作戰及與 日軍聯合作戰之戰術,由楊揆一任演習統裁官,參謀次長覃師范(利賓)、軍訓 部次長關麟書為輔助官;十二月一日,連任軍事委員會辦公廳主任。三十一年三 月二十六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三屆指定委員(主席汪兆銘);四月十六日, 與陳群、褚民誼、林柏生、汪曼雲(秀峰)等隨同汪兆銘前往蘇州、無錫清鄉區 視察,十七日,一行返回南京;五月四日,與褚民誼、林柏生、陳君慧、周隆庠、 周作人(知堂)等乘「海鶼號」專機經大連前往新京(長春)訪問偽滿洲國,八 日,汪兆銘會見偽滿康德皇帝溥儀,十一日,一行飛返南京,十四日,偽中央政 治委員會第九十四次會議議決派褚民誼為訪日特使,楊揆一、任援道(亮才)為 副使,前往日本祝賀日軍在太平洋戰爭中取得之輝煌勝利,二十九日,一行抵達 東京;六月一日,入宮覲見日本天皇 裕仁,呈遞汪兆銘親筆函,二日,拜會日本首相東條英機,面交汪兆銘親筆函, 六日,湖北省主席何佩瑢(韵珊)被日軍毒斃(或作病死、暴卒、被其妾毒死), 八日,一行返抵南京,二十八日,偽國民政府任楊揆一繼何佩瑢為湖北省政府主席, 後兼保安司令;七月十六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一○一次會議,決定撤銷武漢綏 靖主任公署,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駐武漢行營,但不設主任,任命楊揆一為行營參 謀長,二十日,就任湖北省政府主席職。三十二年一月九日,汪偽宣布對英、美宣 戰,二十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最高國防會議決定改各省政府主席制為省長制,任 為湖北省省長;四月一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四屆指定委員(主席汪兆銘);五 月二十日,最高國防會議決定撤銷清鄉委員會,清鄉事務由行政院及省市政府辦理, 實行清鄉機構一元化;八月一日,「全國商業統制總會武漢分會」成立,任委員長; 十二月九日,任「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湖北省分會」主任委員;三十三年三月二 十九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五屆指定委員(主席汪兆銘);四月二十日,偽中央 政治委員會第一三四次會議議決撤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駐武漢行營,改設武漢綏靖 主任公署,任命楊揆一為綏靖主任;五月七日,就武漢綏靖主任職;八月十八日,湖北省省長 兼武漢綏靖主任楊揆一、江西省省長兼九江綏靖主任高冠吾與武漢日本最高指揮官 佐野忠義簽訂「關於武漢地區治安肅正之現地協定」、「附屬了解事項」;十一月 十日,汪兆銘病逝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十二日,遺體由日本運返南京,同月 由陳公博任代理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二十三日,偽國 民政府葬汪兆銘於明孝陵前之梅花山,移靈時由楊揆一宣讀祭文。

三十四年(一九四五)二月二十三日,出席由陳公博、周佛海召開之「軍事長官會 議」,會議討論汪日軍事協定,規定美軍在中國沿海登陸時,日軍將以全力抵抗, 汪方軍隊則集中兵力對付中共之八路軍、新四軍,對國軍不採取主動進攻;三月五 日,繼蕭叔宣為軍事參議院院長,由葉蓬繼任湖北省省長兼武漢綏靖主任;四月五 日,任偽中央政治委員會六屆指定委員(主席陳公博);八月十五日,抗戰勝利, 日本無條件投降,十六日,偽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陳公博召開臨時會議,會後發表 「國民政府解散宣言」;冬,以漢奸罪被處決,年六十一歲。(鄭仁佳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