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Singer 問答集

﹝Peter Singer 授權翻譯,轉載請列明作者、譯者、出處,勿斷章、妄改、盜用。﹞

◆ 譯者前言

  Peter Singer,一九四六年生於澳洲的哲學家,現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及墨爾本大學。他主要研究生物倫理學,是個功利主義者﹝utilitarian﹞。對於當今世界貧富問題,Singer 有嚴苛的批判。他又認為所有動物皆平等,主張動物解放。下文為 Singer 發表於個人網頁的問答集﹝http://www.princeton.edu/~psinger/faq.html﹞的中譯本。

  此文分三節。其一,富裕和貧窮﹝Affluence and Poverty﹞。這是 Singer 頗關切的問題,他曾作一比喻,大意如下:一輛名車和一個小孩,兩個只能活一個,你選擇救哪個?多數人選小孩。然當前世界,有貧民沒半餐溫飽,亦有富人過著奢侈的生活。行有餘力而不幫助別人,你以為如何?其二,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Singer 主張所有動物皆平等,是素食者。《動物解放》一書對這個議題有深入的哲學剖析。其三,人類生命的聖潔﹝The Sanctity of Human Life﹞。甚富爭議的一環,有批評更指 Singer 於這方面的見解與納粹主義相去無幾。然而,只取一向「殺掉一個不健全的嬰兒,不是道德上等於殺掉人。有時更沒有錯。」而妄斷 Singer 為納粹主義者或主張殺人,斷章取義,莫此為甚。這篇問答集只是較淺白的介紹,認真的讀者可找 Singer 的著作細細玩味。

◆ 譯文

一、富裕和貧窮

問:你說過,當我們有能力、可以將金錢損予一些組織,籍以幫助在發展中國家的最可憐的人民,而我們卻把金錢花費在豪華的物質上娛樂自己,這是錯誤的。但我們不應該先關懷我們自己國家貧困的一族嗎?

答:我們應該給予那些最大效益的。沒有合理的道德原因可以支持幫助自己家國之內的人。有時,正因為他們是離我們較近或居住在同一個政治體系之內,也許我們可以有效地幫助他們。但通常都不是。如果我們生活於一個富有的國家,像美國;假如我們將金錢送到在發展中國家運作的組織,我們的金錢可以進一步,並且幫助更多人。每天的購買力等值少於一美元,世界上有六分一的人口如斯生活。有關這個題目更加詳細的見解,可參看《New York Times》〈The Singer Solution to World Poverty〉一文和《One World》第五章。

問:你的生活是否簡單?是否將大多數的收入損予貧民?

答:我有力活於一個較我現在豪華的生活,而我沒有;但我承認我沉溺於自己的慾望有甚於恰當的程度。我將大約二十巴仙的收入給予 NGO,主要損予到幫助貧民活好一點的組織。我不會斷言這是我能力以內的最大值。由我開始給予以來,大約三十年前吧,所損予的數額一直漸漸地增加,而且還會繼續增加。

問:你損給哪些組織?

答:主要給予 Oxfam International 的成員。在美國,即是 Oxfam America。

問:從長遠看來,當基本的問題是這世界有太多人,僮僅保存當下貧民的生命有什麼幫助?

答:貧窮問題是否因為太多人呢,還不那麼清楚,然而有些人擁有遠比他們所需的多,同時有些人則不夠。這是一大問題,我不會在這裡探討。我同意持續的全球化人口增長最終將會帶來災害。有一種可行的方式減少生育力,就是教育貧民,尤其是女性。受過一年或兩年小學教育的婦女,平均比沒有受教育的婦女少生孩子。所以發展援助切實減慢生育力。但如果你想直接地解決人口問題,你可能施予一些組織,像 International 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 或 DKT International。

二、動物解放

問:我曾讀到你認為人和動物是平等的。你是否真的認為人不比動物可貴?

答:我在《動物解放》﹝譯者按:此書有中譯。繁: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Taipei, 1996。簡:Qingdao Publishing House, Qingdao, 2005﹞ 開頭章節論說,人和動物在以下觀念平等:一種生物為人,不表示我們應——較之其他生物——多加留意這種生物。如斯不啻於物種歧視,這是錯誤的,好比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人或老鼠感覺到的痛苦都是相等地不好。我們應該視物種為個體,而不是作為某種類的成員。但這不意味所有個體相等地可貴——看我下個問題的答復可了解多一點。

問:如果你必須從火場拯救一個人或一隻老鼠,二選一,沒時間救兩者,難道你不會拯救人嗎?

答:不錯,普遍來說我會拯救人。但並不是因為人種是人,即智人﹝Homo sapiens﹞的其中一員。單單是物種會員不是道德上重要的,但對近似興趣的同等考慮,允許對不同興趣的不同考慮。倫理地重要的質量是,其一,有能力體驗某事——即有能力感覺痛苦,或有任何感覺。這是最基本的,而且是那隻老鼠和我們共享的。然而,問題在於拿取生命﹝taking life﹞,或允許生活終結﹝allowing life to end﹞,關鍵在這物種看不看到他或她切切實實的有生命——換言之,能看到他或她的過去、現在與將來是相同的生物。這種生物比不瞭解此道的,可失去更多。

任何曾渡過嬰兒期的正常人,皆有這隨著時間過去存在知覺。我不太肯定老鼠有沒有,儘管牠們有,牠們的時間架構大概都有限。那麼,正常地,人的死亡﹝對於人 ﹞比老鼠的死亡﹝對於老鼠﹞的損失更為大。舉例說,死亡毀壞了人對將來的計劃,老鼠則不會。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可增加哀情和困厄到家庭將能體驗的程度,這是跟老鼠的家庭比較﹝雖然我們不應該忘記動物,特別是哺乳動物和禽鳥,都跟有牠們的後代和夥伴有密切聯繫﹞。

所以,一般來說,如果你不可能從灼燒的大廈拯救兩個,拯救人而不是老鼠是對的。但這取決於人有的質量和特徵。例如,要是人腦遭受了損傷很嚴厲至於不自覺的狀態,則然後拯救人也許不是好的。

問:我聽過在實驗室種植肉的可能性,由細胞再生產﹝cells reproducing﹞。這實驗室培養據備證明、生態學上安全、省費用和能源和保障人的消耗量的肉,由此開發和消耗的動物肉,倫理上是否可以接受?為防物種歧視,針對同類相食的指控,在足夠的安全設計和考慮下,實驗室也要提供人肉嗎?

答:對,這是倫理上可接受的,皆因動物不會受苦,亦不會由此死亡。肉沒本身有錯。

假如人們喜歡從母牛的細胞種植的肉,較之從人的細胞種植的肉,也可。因此沒有倫理的規定要種植人的肉予人食用,只因為我們種植其他動物的肉。

三、人類生命的聖潔

問:你說:「殺掉一個不健全的嬰兒,不是道德上等於殺掉人。有時更沒有錯。」這引述準確否?

答:準確,但如果不理解我對「人」這詞的介定﹝見《Practical Ethics》,引文出自此書﹞,這話很可能被解。當我提到「人」,是指有能力期望未來、對將來有需要和慾望的生物。正如我回答上一個問題,我以為殺掉這樣的生物,較之殺害沒知覺的生物為錯。新出嬰孩對他們自己隨著時間的存在沒有知覺。故此殺掉一個新生嬰孩與殺掉想生存的人永不相等。這並不意味著它幾乎永遠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它是,但那是因為多數嬰兒受他們的父母所愛和愛護,而殺掉嬰兒通常對他的父母來說是個很大的錯誤。有時,也許因為嬰孩有嚴重的傷殘,也許為父母者認為那新生兒該死。許多醫生也接受他們的祈願,不給予足以維持嬰孩性命那種程度的藥物治療。這往往保證嬰孩將死。我的見解與此不同,只在以下程度,如果決定由父母和醫生做出,嬰孩之死是更好的,我相信可以下決定,不僅僅通過不給﹝withholding﹞或撤回﹝withdrawing﹞生活的支持——這可能導致嬰孩慢慢地缺水或從傳染而死——而且可通過直接的步伐,快速和人道地替嬰孩終結生命。

問:一個正常嬰孩又怎樣?難道你那個人特質﹝personhood﹞之理論不意味著父母可殺掉健康正常而他們不想要的嬰孩,因為他沒有對未來的知覺?

答:可幸地,多數父母愛他們的孩子而且懼怕殺掉他。當然,那是件好事。我們希望鼓勵父母照料他們的孩子,並幫助他們這樣做。再者,雖然一個正常新生嬰孩沒有未來的知覺,所以不是人,但這並不意味著殺掉這樣的嬰孩是正確的。這只意味著殺掉這樣的嬰孩之錯,不較殺掉一個人之錯大。但在我們的社會有許多夫婦願意愛護和照料那個孩子。因此,即使父母不想要他們自己的孩子,殺掉他是錯誤的。

問:患有癡呆的長者,或在意外事故受傷的人們,不可能對未來沒有知覺。可殺掉他們嗎?

答:當一個人曾經擁有未來的知覺,但現在丟了,這些情形應該由什麼引導我們了解那人所想呢。所以,如果某人在失去對將來的覺悟下而不想活下去,我們終結他們的生命亦無罪;但如果他們不想在這些情況下被殺掉,這個重要的原因足以阻止我們如此做。

問:自願的安樂死﹝voluntary euthanasia﹞和治療者協助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又怎樣?

答:我支持法律改革籍以使人有權決定終結他們的生命,前提是他們已無藥可救。荷蘭允許這個,現在比利時亦然。在咨詢醫生後、而我們生命的素質低致不想活下去的景況,為什麼我們不能為自己下決定?

問:我想多了解些,該讀什麼?

答:你也許可以由兩本選集《Writings on an Ethical Life》或《Unsanctifying Human Life》其中一本開始。然後,你應該選取自己特別有興趣的。有關動物,可讀《動物解放》。我對人類生命的聖潔的傳統教義最詳盡的批評見於《Rethinking Life and Death》,而最詳盡精巧的哲學闡釋則是《Practical Ethics》。

許多圖書館都藏有這些書。也可從書店訂購,或從網上零售店如亞馬孫和 Barnes and Noble 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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