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边城市频打“总部经济牌”之际,绍兴市区也动了真格。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一份关于促进市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下发到有关部门,并且开始正式施行。该份意见对于促进总部经济给出了种种利好条件,并给予了相关制度上的保障,市区发展总部经济终于迎来了政策上的春天。
市区离总部经济有多远?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在思考的问题。而纵观市区的企业,要从中挑选中有代表性的总部企业,符合条件的并不多。但另一个现状是,在经济发展的今天,加快市区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中心城市竞争力,发展总部经济已经显得尤为重要。
绍兴呼唤总部经济
“总部经济的发展,将关系市区中心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认为。
根据相关规定,市区发展总部经济,将坚持以产业升级为导向,积极扶持发展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制造业,以企业管理、设计、研发、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以金融、法律、鉴证、咨询、中介为代表的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有利于优化市区经济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产业。
在发展总部经济过程中,市区将以迪荡新城商贸商务核心区和镜湖新区外滩地块为重点,聚集总部经济,而在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等区域,则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生产基地,以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的融合,通过若干年的努力,从中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总部企业。
符合条件可享扶持
如何在一定时间内,实现总部经济发展的飞跃?市区将坚持外引和内育相结合的原则,既引进外地大企业的总部到市区落户,也培育一批本地的总部企业“小巨人”。
“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得到政府部门的扶持。”记者了解到,在市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在中国境内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总部企业,经认定可以享受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
“相关条件”具体为:国家和中央部委的大企业(集团);世界500强、全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其中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在3亿元以上)的企业;符合绍兴产业发展导向,经认定的“回归”越商等其他企业。
总部来绍企业可获重奖
在扶持总部经济上,我市可谓是重金投入,市政府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鼓励扶持发展总部经济。
“只要符合条件,就有相应奖励,除了税收上的,还有就业、保险、融资、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按其地方财政贡献额的80%给予扶持,并对引进部门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而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其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的80%给予扶持。
此外,对在国内、境外上市或借“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至市区的总部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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