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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清剿火患”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1年11月05日00:2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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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4日电(记者胡仁巴  通讯员李守斌 )乌鲁木齐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开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形成政府强势主导、部门积极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防控体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0月31日,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9099家,发现火灾隐患4421处,督促整改303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427处,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49份,责令“三停”21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1份,拘留16人。与此同时,还督促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柏青商业广场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完毕了火灾隐患,并摘除了黑牌。

  据悉,从2011年9月26日起至2012年2月底,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全面发动各部门、各警种以及各类基层组织、社会单位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在此项战役中,乌鲁木齐市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着重做好了以下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全面动员部署。公安部、自治区“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后,该市迅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9月29日,专门召集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政府各行业部门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清剿火患部署会,明确要求全市各区县及各行业部门要全力抓好“清剿火患”战役,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市7区1县政府也相继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并建立了由市经济委员会、商务局、安监局、文化局、旅游局、卫生局、建委、国资委和城市交通局的负责同志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各个领域和社会面的消防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各街道办事处火患清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营造了政府主导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局面。

  ——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排查隐患。该市召开“清剿火患”战役部署会当天就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的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公安部门根据方案展开了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单位(场所)以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的排查整治和挂牌督办工作。安监部门于10月17日至21日根据职能展开了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等领域和居住建筑的外墙保温等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教育部门在前期校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培训等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寄宿的各类大中小学校宿舍展开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时根据《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广泛宣传消防自救逃生知识;旅游局在李光辉副市长的带领下对星级宾馆、饭店及旅游景点等旅游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宗教部门在辖区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展开了对教堂、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开展了“清火患、送平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委和规划部门明确了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监、工商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明确表示要履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教育的职责,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火灾隐患。公安部、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清剿火患”战役部署会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同时下发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消防监督部门的干部月人均检查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不少于78个;各公安派出所依法承担起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社会单位、社区和乡镇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建立了以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农村)为单元的三级清剿“网络”,各大队每名监督员分别负责指导一至两个派出所及四至六个街道、社区,每家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街道、社区, “清剿火患”战役进行了量化分解,责任落实到每家单位和个人。

  ——综合整治,努力巩固和深化显著成果。在整治工作中,乌鲁木齐市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居民住宅等消防安全重点建筑,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同时,全面推行了“网格化”排查整治模式,发动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排查,重点整治村镇辖区内的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和“六小”场所等存在的火灾隐患。对建筑消防设施关停、故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占用、堵塞,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裸露、防护层脱落、开裂、设置广告牌、高温用电设备,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和违规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形成了对火灾隐患的强大震慑,让火灾隐患无处可藏。
(责任编辑: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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