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 洲 市 统 计 局
2011年5月16 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株洲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全市普查登记对象[2]的支持配合下,通过3万多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工作,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855609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8182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3789人,增长7.64 %。年平均增长率为0.74 %。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063772户,家庭户人口为35940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8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相比,减少0.0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69100人,占51.07%;女性人口为1886509人,占48.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2下降为104.3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83527人,占15.13%;15-64岁人口为2908657人,占75.44%;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3425人,占9.43%。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3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063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263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075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434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86人上升为883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664人上升为1640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450人上升为391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145人下降为2656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7471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1322人,文盲率[5]由3.6 %下降为1.75 %,下降1.85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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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人)
|
比重 (%)
|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
2010年
|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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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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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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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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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荷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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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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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
7.28
|
2036
|
芦淞区
|
24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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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
6.31
|
3698
|
石峰区
|
282975
|
7.34
|
7.60
|
1707
|
天元区
|
215371
|
5.59
|
3.37
|
1429
|
株洲县
|
383570
|
9.95
|
12.0
|
278
|
攸 县
|
693178
|
17.98
|
18.98
|
262
|
茶陵县
|
575303
|
14.92
|
13.77
|
230
|
炎陵县
|
201692
|
5.23
|
4.60
|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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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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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493
|
24.55
|
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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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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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