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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族简介
http://www.gog.com.cn  09-06-02 15:19   《贵州省志·民族志》
 

   

  一、族称

     白族自称“白子”、“白尼”,他称较多。据彝文史书记载,先祖笃慕吾到尼洛山定居后,娶了3个妻子,生6个儿子。长房叫“武”和“乍”,即慕雅切和慕雅考;武和乍两支,往“楚吐町南”发展,即今云南中部、西部和南部,逐步与当地民族融合,分成了彝族、白族和一些彝语支兄弟民族的先民。武支后裔中,有个叫“作罗举”,住点苍山之南(今云南大理境),彝文史书称之为“罗举”,后演化为白族族称。又,“罗举”与南诏大理军人的称谓“罗苴”谐音,属同音异写。汉晋以来的汉文文献,称白族先民为“焚”、“焚人”、“白尼”、“白人”、“白儿子”、“罗苴子”等。《蛮书校法》说:“罗苴子皆于乡兵中试人,故称四军苴子……每百人罗苴佑一人管之。”罗苴为南诏时军人之称谓,后演化为族称。

     元明以来,贵州彝族对白族的称谓与白族自称相同,统称“罗苴”,“罗”被认为指月亮,“苴”者为太阳,“罗苴”者乃太阳和月亮的合称。“罗苴”的含意有不同的解释。明代中期,由于多与汉族杂处,日渐吸收汉族的先进文化,故彝文文献称之为“实罗苴”,意为文化近于汉族的罗苴。但其自称仍为“白尼”、“白人”。居威宁、赫章一带的白族亦因长期与彝族共居,深受彝族文化的影响而以“佑罗苴”为自称和彝称。明末清初威宁、赫章的白族又以“七姓民”、“民家”作为汉称,此称来源于这两地白族的张、苏、李、赵、许、钱、杨七姓。1956年l 1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根据广大白族人民的意愿,以“白族”作为本民族的统一族称。贵州盘县、大方、纳雍等地白族曾报汉族,威宁、赫章等地白族在保留“七姓民”的同时,又曾以“彝”为族称。1982年,由于进一步贯彻民族政策,根据民族识别,贵州白族先后返本归源,统称白族。

     白族中南龙人的族称演变,有一个较复杂的历史原因。南龙即史称的“南京人”和“龙家”。龙家系贵州的古老民族,历被史家当作独立的共同体记载,历史文献根据装束或居住地,称“大头龙家”、“小头龙家”、“马镫龙家”、“曾竹龙家”、“白龙家”、“狗耳龙家”等。后与明初来自“南京应天府”和随建文帝人黔的“南京人”杂居、融合,形成难分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flg~lq体,被彝文文献《水西传》、《水西记》和清中晚期的府、州、县志所重录。在长期共同的生活环境中,南龙人的自称和他称也逐渐形成,自称为“松尼保”,彝称为“阿武吐”,苗称为“斯业”,仡佬称“补外”,蔡家称“归走”,均意味着“南京人”不属其他民族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南京人在填报族称时,有顾名思义地填“南京族”的现象。1982年,在安顺召开的“南京一龙家”人族别成分识别会上,统一为“南龙人”。1988年,南龙人“认定”为白族,成为黔西北地区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少数民族之一。

  二、族源迁徙

     白族族源问题,学术界众说纷纭,迄今尚未定论。归纳起来,有四说:

     其一,认为白族是云南的土著民族,源于汉代洱海区域的“昆明人”,与两汉史籍所称的“离”、“昆明”和三国两晋以后“叟”、“爨”及唐宋史籍所称的“白蛮”、“河蛮”有渊源关系。汉初,内部分为36个部落,分布在今大理、保山一带。蜀汉以前,统称“昆明之属”。隋唐之际,因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昆明人”又分为白蛮和乌蛮,白蛮演变为白族,元、明时称为“白人”或“焚人”。

     其二,认为白族为氐羌之后,系氐羌的一支。由西北迁来,与洱海地区的土著融合,又掺和部分汉族,在南诏时期开始形成为白族,大理国时期得到巩固发展。

     其三,汉族后裔说,认为白族是古代楚、蜀两个方面的汉人迁入洱海地区后混合而形成的。

     其四,认为白族为多元民族,不是一个种族发展而来的,是由洱海地区的“昆明族”、“哀牢夷”、“白蛮”等不同的族系和汉民,逐渐融合为“白族”。

     关于贵州白族的源流及形成年代问题,也在探索之中。马曜、尤中等多数专家认为,白族与古氐羌族群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即“焚,羌之别种也”。据考古发掘和史志记载表明,约在二千年前,贫人先民已使用金属器,进入文明社会,农牧渔猎业已有一定的发展。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所开的五尺道和汉武帝时开的焚道,皆穿过今之云南、贵州和

  四川三省交界区域,沿线今云南昭通、会泽、东川、今贵州威宁、水城一带,已有焚人散居,这说明是时焚人活动之范围已扩展到今之黔西北边缘,且与祖国内地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反映了焚人是属这一带白族的先民。

     魏晋南北朝时期,贵州西北部地区的焚人分布,北起播州即今之遵义地区,西北至彝族君长乌撒部统治区即今之威宁、赫章,西南抵达播勒、于矢部所辖之地即今之安顺、关岭、罗甸、兴仁、普安和盘县等地,可见其人数之多,分布之广。另据民族学资料获知,当时的白族大多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平坝、集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交通要冲,已发展成为

  贵州西部地区的先进民族之一。是时,贵州白族的分布面基本定型,但在其居住范围内,仍然进行着自然和人为的纵横交错的迁移。

     唐宋之际,南诏、大理国的统治区域“三十七部”,包括今之贵州西部绝大部分白、彝族等地区。为了有效地统治诸部乌蛮势力区域,段思平取得政权建立大理国后,分封白族人到关津要隘和富沃之地,为段氏征收赋税和担任军事防卫要务。大理的不少白族官员,携带妻室儿女,组织远征军翻山越岭,长途进军贵州西部一带屯驻,监督和管理乌蛮各部军政事务,故贵州白族中有一部分是南宋大理国时期从大理迁来的。大约从那时起,贵州省西部地区的白族与彝族杂居相当普遍,两族人民往来亲密,互通有无,共同组织社会生产,很难从地域上把他们区分开来。同时,人口始终是少数的白族开始大量吸收彝族优秀文化来丰富本民族的文化内容。这还可从现今某些彝族的谱牒中查到依据。威宁、赫章两县的白族张、苏、李、赵、杨等姓氏均属当时进入黔西北地区焚人军人后裔。白族苏氏谱碑记载“由滇入黔”。白族张姓家谱记载:“我族同胞本至亲,连根共蒂一家人,洱海苍山桑梓地,碧鸡金马子孙春,算来均系九龙派,散住滇黔作毗邻。”白族赵姓谱碑记载,祖先“游历滇黔,落业乌撒”。

     忽必烈于南宋宝{;占元年(公元1253年)率军南下,破灭大理政权,白族部分军人受蒙军重用,再次统领“爨焚军”,向彝族统治势力雄厚的滇东和贵州西北部征讨,并留居乌撒、播州、水西及于矢部各地,东至湘西一带。这些“爨焚军”“取夷女为妻”,繁衍后代。《乾隆弥勒州志》卷二十一说:“焚人(即白人),始为大理王,分居诸邦,夷人尊之为长。”《白族简史简志合编》第三章第二节说:“元代白族主要聚居于大理路和鹤庆路,此外中庆路、威楚路、元江路、永昌府、腾冲府、建昌路及乌撒(今威宁)等地都有白族的小块聚居地或杂居。自唐宋以来,随着南诏大理国政治势力和军事屯驻以及云贵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许多白族迁到上述各地,并逐渐定居下来。”据史载,今滇、川、黔连接地带早在元代以前就有白族杂居于其他民族之中。据《云南通志》载,元代屯田于乌撒的爨白军就有¨4户。尔后因姻亲关系被滇东和黔西地区的彝族各部君长起用作谋士、外交大臣等。明代初年,善于作战的“焚人士军”,受王朝之命,又进入今黔西南、六盘水、毕节和遵义等地镇守,少数段、杨、尚等姓氏曾做过明王朝在贵州的官员,身穿汉服,俗从汉礼,吸收的汉文化逐渐丰富起来,形成与唐宋之际来威宁、赫章的“彝罗苴”在文化上的区域差异。随着“改土归流”政策的深化,遵义的白族受汉官排挤,几经迁移,历尽艰辛,最后落脚水西彝族势力中心区域今之大方、纳雍等地,与当地焚人遗裔发展成为今天的段、尚等姓氏白族。从清朝中期以后,“改土归流”在黔西北白族地区异常迅猛,地方土官势力全面崩溃。为避免歧视,白族人民攀附祖籍,痛改族称为汉族或彝族,并从城镇周围迁到交通闭塞、便于防守的荒凉地区落居从业,沿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返本归源”止。

     白族中的南龙人,是明初人黔的“南京人”和贵州的“龙家”经过长期的融合、迁徙散居、称谓演变、认定形成的共同体。

     龙家是贵州的古老民族之一,《元史》、《贵州通志》、《大定府志》、《清镇县志》等80余部文献资料,均有关于贵州部族龙家的记载。其支系较多,诸如大头龙家、小头龙家、马镫龙家、曾竹龙家等。明代以前,其主要分布地区是贵阳、安顺、黔南、毕节等地。

    《元史。地理志。云南行中书省》载:“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初,罗思、吕国瑞人贿丞相桑哥及要束木等,请创罗甸宣慰司。至是,言招罗甸国扎哇并龙家、宋家、仡佬、苗人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黔南职方纪略》载:“汉武帝灭且兰,置舸群郡,迁蜀之大姓龙、傅、董、尹于其地,于是苗中有龙家子矣。”明代弘治年间的《贵州图经新志》卷一亦载:“贵州宣慰司……白龙家,绾髻,白布束之,妇女亦绾髻,皆以白布为衣,亦用汉人文字,以七月七日祭先茔,甚敬。日:‘曾竹龙家,其俗与龙家同,但妇人以布作冠,形为马镫,加于髻上,以全木或骨角为长簪焉’。”上书卷九亦载:“安顺州,民皆龙家夷类,多张、刘、赵、谢四姓,通汉语,识文字。”田雯《黔书》载:“龙家其种有四在康佑、会竹者为狗耳龙家,衣尚白,好依深林荐莽之间,男子束发而不冠,善石工,妇人辫发螺结,上指若狗耳状……以七月七日祭其先茔。”清代宣统年间的《贵州地理志》卷三载:“龙家有四种:日狗耳龙家、马镫龙家、大头龙家、曾竹龙家…..。白龙家,在大定、平远二州。”《黔西州志》载:“侬家,厥性颇淳,衣尚白色,男髻向前,青带勒额,女髻有带绾发盘其首,衣短裙长,多赵、谢二姓,婚姻、死葬与蔡家同,婚则用媒妁,聘以牛酒财礼,死则用棺石墓。近今沐浴王化,咸知礼义,多有读书人津者。”关于贵州龙家这一古老部族的文化叙述,典籍历史均是有案,可查可考。

     南京人是明代因战争流落或避祸出逃来黔的,主要分两批:一批是明洪武时,赵云贵征讨元朝残余势力后留驻屯守的将士,如南雄侯赵镰之子赵承鼎为毕节卫左千户所百户指挥(今存有印)。建文帝被黜后,一些留驻屯守的将士,因同情建文帝,不满成祖统治而受迫害,如赵镰之孙赵德安,抱印寻觅建文帝不遇,部属亲族成了罪人,在奔逃流离中散居于贵州各地。另一批是受累于建文帝这事的臣民及亲属(成祖残酷迫害下的幸存者),他们逃离南京后,历尽艰辛,一部分逃人黑羊(贵阳),“会聚于中曹司…….理开畎浍,尽力沟洫……因虑族寡而受欺凌,于息烽将三十六姓合为赵谢二姓。”现息烽县麓窝西望山上,有一巨石碑刻,其上刻有“日、月”两字,并各加一个圆圈包围,其右刻有“万古丛林”四字,其左边刻有“永乐五年正月盟誓”。

     明初人黔的南京人得到了古朴龙家的友好相待,在贵阳、安顺、毕节等地隐居下来。许多南京人家谱中都有记载,如大方县拔贡赵铿家谱载:“燕藩承统,建文播逃,凡同事忠义者率属以来黔,离乡去国,良可哀矣;既而创业水东,更水西……吾先祖至黔时,惟龙家一族心地和平,堪以为援,乃投簪改制,相倚为生,延十数世,何主何宾无能辩矣。”黔西县《华氏家谱》载:“惟龙家为近朴直,马仲阴蔡淫者聚族而居,喜率亲属安耕织,远骄倭,吾先知其可依也,乃率属以和之,和其理居,和其姓氏,和其衣服、礼仪、语言、器用。”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南京人与龙家相融合。南京人人黔后与龙家的依存关系,家谱中随处可见。

     明天启时以王三善为首的官军和清康熙时以吴三桂为首的官军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先后镇压。

     王三善的镇压是彝族上层与官军冲突引起的。官军不仅仇视彝族上层及其族属,也敌视贵州各少数民族。《明实录·天启实录》中载傅宗龙上书言屯军时说:“夫蜀以屯为者,而黔以守为屯,按安酋土地小半有水外,其盘据水外为我肘腋之患者,则倬佬、龙仲、蔡诸苗杂种也。平时则输之粟,有急则助之兵,贼有外藩,我无边蔽,此黔兵之所以不得不分,而力之所以愈诎也。臣所谓以守为屯者,先发兵据河,夺贼之所恃,而后于诸种顺者抚之,逆者剿之,……”在官军镇压下,大部分龙家从贵阳、安顺、黔西一带迁入水西土司腹地。金沙县岳氏谱载:“明泰昌以后国家多难,迭遭兵燹,明泰昌以至大清乾隆百十余之间转徙多方。”大方县赵铿家谱载:“吾先世业农,耕读传家,恶往来者之骚扰也,及由打鼓合议分居散处,其先散者,远抵镇雄之白兴(属云南)、毕节之镇西、巴的(今威宁)、大定之且兰、大定、威宁、乌撒等地;其中散者在吾乡前后百三十余里地方;其在黔西、修文、平远者为最后,所以语言制度犹未尽变革。”由于王三善镇压引起龙家人大迁徙,致使明末以后龙家人多聚居在毕节地区。

      吴三桂剿水西,主要是针对彝族土司,但居住在水西的各少数民族也遭到残酷镇压。在吴三桂的残酷镇压下,龙家人为了避免诛戮,被迫改称南京人,力图证明自己是“大邦之民,忠臣良将之后”,以免官军歧视、残杀。为了生存,有时改称为南京人,这种称谓的演变是民族歧视、仇视的结果,但后来习以为常,沿袭后世。

     明清之际的南龙人主要聚居在毕节地区,在安顺、六盘水等地市也有分布。周围居民主要是彝、苗、仡佬、穿青、蔡家,均与南龙人相处融洽。在大片荒野地上“插标为界,请照管业”,对水西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南龙人许多家谱记载:“凡黔江上游之田,悉吾先祖相继开垦。”清末始,南龙人由于特殊原因而境况日下,受到汉官、商人、地主的歧视,被诬称为“夷不夷,汉不汉,龙家子,大脚板蛮”等。

  三、民族识别

     贵州白族的识别,经历了长时间的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复杂过程,因此,这是白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返本归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有关部门曾对威宁“七姓民”进行过调查,意在识别。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调查识别未得结论,造成“七姓民”成员在族称报法上较混乱,有的报成“民家族”、“七姓族”,有的报为“彝族”,少数报“白族”或“汉族”。

     根据国家有关民族识别的指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1981年9月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识别办公室,开展对“七姓民”的识别工作,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吴必忠具体负责调查识别。调查工作先从宣统《贵州地理志》“白儿子在威宁’’的记载及族称进行考证研究。威宁彝族历来对“七姓民”有“罗举喏麻尼,罗举撒麻尼,罗举喏武米”之说,意为“七姓民不是彝族,也不是汉族,而是彝族皇帝家”。调查组认为此说法当来自于大理国时期,所谓“彝族皇帝家”可能是指大理国白族段氏。从历史上汉称“民家”、“白儿子”分析,与大理白族族称相同。继之,调查组实地考察了境内“白儿子营盘”、“白儿子水井”、“白儿子、r口”等历史遗留地名,并深人境内和赫章县有关区、乡开座谈会数十次。然后,到了云南省宣威、会泽、昭通、东川、大理等县市及云南省民族研究所、贵州省民族研究所、云南民族学院、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单位走访调查。云南民族学院院长、著名白族学者马曜,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白族史学家王叔武,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族学者张旭,《大理文化》主编李一夫,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群等,给调查工作提供了很多历史线索。在此基础上,查阅《白族简史简志合编》、《云南民族学院学术论文集》、《大理文化》、《贵州通志》、《大定府志》、《东川府志》、《宣威县志》、《南诏野史》等资料,并考证了“七姓民”的碑迹家谱。

     在云南调查中,马曜院长说:“威宁七姓民定为白族,我同意。”王叔武说:“50年代就认定威宁七姓民是白族,只是那时各省搞各省的,以后我们也就没有多过问了。”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举行的座谈会上,张旭对威宁七姓民代表说:“我很早就想找你们了,一直未能如愿,欢迎你们回到老家。在今天,我认为看一个民族,语言不是一定具备的条件,主要看历史依据及民族情感、民族意愿。满族已无自己的语言,云南的蒙古族不会讲蒙语,但他们仍是满族和蒙古族。张冲是彝族,但他的祖父一代就不会讲彝语了,梁濑溟是蒙古族,翦伯赞是维吾尔族,他们都不会本民族的语言。至于风俗习惯,是随时代、随地区变化的,我们大理白族风俗也在变,这不足为怪。从血统上讲,历史就不好写了。秦的历史是戎,唐太宗的血统是鲜卑,汉族很多也是少数民族融合进去的。你们是大理国时去的,是百分之百的白族,一点也不牵强。非常欢迎你们定为白族。”李一夫说:“威宁七姓民是白族,这是无疑的。”杨群说:“同意定为白族,返本归源,希望加强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识别过程中,“七姓民”各姓纷纷向政府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苏姓在申请中写道:“查清来源,返本归源,是我们历代人的心愿。苍山洱海,古老而壮丽的山河,是我们的老家,鸿雁最终要捎信相传。”张、赵等姓的申请中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党的民族政策得到恢复,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我们族称的确定,我们迫切要求返本归源,明确白族族称。”李姓申请中说:“我们是云南白族的一个支系,感谢党和政府挽救了我们这一将要解体的支系,我们迫切要求确定白族族称。”

     调查工作结束,民族识别办公室写出了《关于七姓民返本归源白族的调查报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1982年4月在县城召开“七姓民”代表座谈会,讨论并通过了该报告。政府以[威府发]115号文件上报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地区行政公署于同年6月以[毕署发]79号文件批复,同意威宁“七姓民”正式认定为白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当年[威府通]44号文件正式通知全县有关区、社召集白族群众讨论,明确宣布“七姓民”为“白族”。

     继之,赫章、水城等县的“七姓民”也申请报批为白族。

     同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对县民族识别办公室《关于批准段、李、张、王四姓返本归源的报告》的批复[(1982)],明确全县段氏116户516名返本归源为白族。

  2、认定

      1954年,以费孝通教授为领队的中央民族识别工作组暨社会历史调查队,对贵州西部的穿青、南京人、龙家、蔡家、卢人等人们共同体作了初步调查,对“南京人”、龙家作了以下结论:

      “……南京人原系汉人,但已和龙家人长期联合在一起,风俗习惯已有变化,心理上和汉人有隔阂,我们认为,如果他们愿意做少数民族是可以承认的,但南京人脱离龙家单独成为一个民族单位是不适合的。现在南京人和龙家在名称上还没有取得一致。”据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关于贵州西部若干较小民族集团初步调查材料汇综》说明:因当时在族称上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没有上报国务院认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南京人、龙家一直迫切要求政府早日认定,落实族称,但始终悬而未决。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贵州省民族识别办公室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79)166号、(1982)86号、24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1981)112号文件精神,按《全省民族识别工作座谈会纪要》内容要求,对“南京人——龙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深入的补充调查。随之,南京人、龙家分布的毕节、安顺、六盘水、遵义等地州市也开展了调查识别工作。1983年元月25日,毕节召开了地、县、镇“南京人”干部、职工、教师参加的“南京人”识别座谈会,讨论调查汇报材料。同年5月,毕节地区民族识别办公室在大方县召开南京人族别问题座谈会,讨论调查资料。11月,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识别办公室,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识别办公室和毕节、大方、黔西、织金等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识别工作组,安顺地区行政公署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识别办公室和普定县、安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识别工作组及南京人、龙家代表等,在安顺召开“南京人——龙家”族属问题调查座谈会,了解各地、市、县识别情况。1984年2月19日,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安顺召开的“南京人——龙家”族别问题科学讨论会,与会代表共同认为“南京人”、“龙家”几百年来就凝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非一,是二非二,谁主谁宾,无从分辨”的水乳交融的人们共同体,早就为各兄弟民族所承认,因而议定“南京人——龙家”族称为“南龙族”,并根据“南龙族”这一族称,科学、客观地整理识别材料。1985年3月,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领导亲自带报告到北京,和有关专家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汇报,请求认定“南龙族”为单一民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不再增加新的民族单位”的要求,明确按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6)民政字第252号《关于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和更改民族成分的情况报告》精神走认同道路,“从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自身的发展出发,对于相互近似的民族集团,即其语言基本相同、民族特点相近、地域相连而又形成密切经济联系的,尽可能相互合为一体,认定为同一民族。”

     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民族自身前途和发展出发,南龙人决定走认同道路,经多次比较分析,选择云南的白族作为认同对象。

    1987年7月7日,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6)民政字第252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1986)29号《省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建了“贵州省民族识别考察组”,赴云南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由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普定、大方、黔西、织金、纳雍等县的代表共16人组成。

     这次考察,重点了解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的族源历史、社会性质、经济生活、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走访了有关专家,观看了云南白族的电影资料片,参观了白族文化历史遗址,收集了白族著名人士的有关家族祠堂碑碣、家谱、传序等资料,并对当地白族住宅、服饰及信仰等进行直接调查。通过直接观察、查阅资料、座谈访问、综合比较,考察

  组认为云南白族与贵州“南龙”人在族源问题、地域关系、居住环境、社会性质、语言特征、房屋结构、服饰特色、建筑工艺、丧葬习俗、图腾崇拜、宗教信仰、姓氏谱牒、心理素质13个方面,有相同点或相似点,可作为相互认定的科学依据,并撰写了《贵州省民族识别考察组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考察报告》。这次考察成了“南龙人”识别史上的转折,它为“南龙人”认定为白族提供了直接的依据。

      考察组赴云南考察回来后,毕节地区各县和普定县代表分别将考察结果向各县政府汇报,各县政府极为重视,先后召开了龙家(南京)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接着,按“名从主人,尊重本民族的意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自身的发展”等原则,下发文件正式成立“龙家(南京)认定白族工作领导小组”,没立办公室,抽调人员从事认定工

  作。如毕节县,下发了(87)75号文件,由海子街、鸭池、朱昌、长春等区抽调专人,在龙家(南京)认定白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力量,深入“南龙人”所在区、乡、村寨开展宣传工作。走遍了全县15个区(镇)、62个乡(镇)、88个村、7个派出所、4个办事处、8个居委会、4所大中专学校,召开大、小型会议32次,并进行470多人次的个别走访座谈,

  反复宣传讲解,同时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工具大量宣传。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各县“南龙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基本上到得了认定白族的一致意见。与此同时,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派汇报组到北京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汇报,并得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的明确指示:南京人人黔较早,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其中部分人已经失去了原来汉人的一些特点,吸收了龙家的民族特色,实际上已经融为一体,不可区分,但这种情况,必须限于毕节地区,必须是1982年人口普查时的南京人。1988年元月,中共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1号文件《关于龙家认同白族的报告》,向中共贵州省委提出了关于办理“南龙人”认定白族的请示报告。3月,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同志召集在贵阳工作的部分龙家(南京)代表座谈,进一步沟通思想,促进认定。继之,毕节地区各县人民政府相继分别召开了“南龙人”认定白族工作代表大会。毕节县召开的代表大会,除县里五大班子外,邀请了地区统战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县各区乡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兄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外地在毕节工作的白族同胞,毕节县龙家(南京)代表共246人。各县的代表大会,自始至终都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形成了一个民族大团结的盛会。

     会后,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认真造册登记,报县“认定”办公室汇总,并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上报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转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毕节地区行政公署以毕署发(88)083号、毕署发(88)082号、毕署发(88)072号、毕署发(88)146号、毕署发(88)117号文,分别向贵州省人民政府上报请求批复毕节、大方、织金、黔西、赫章

等县龙家认定白族。贵州省人民政府分别以(88)黔府通108号、(88)黔府通137号、(88)黔府通16l号、(88)黔府通230号、(88)黔府通23l号文作了批复,同意毕节地区龙家(南京)64 608人正式认定白族。各县人民政府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精神,下文到各区(镇)、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同时召开了各区分管民族工作的干部会议,具体部署善后工作,并在电视上向广大群众传达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龙家(南京)认定白族的通知。1988年11月29日~30日,黔西北龙家认同白族庆祝会在毕节隆重召开。会上,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介绍了龙家(南京)开展民族识别及认同白族的经过,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尚才代表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大、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协贵州省委员会向大会祝贺并讲了话,中共毕节地委书记禄文斌、副专员李朝忠代表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讲话,云南省派白族代表前来参会或发来贺电贺信。这次会议标志着黔西北龙家(南京)历时几十年的识别工作宣告结束。出席会议的白族代表向黔西北广大白族人民发出了《倡议书》。

  四、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

  1、地理环境

     白族是我国西南山区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洱海苍山周围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和昆明、楚雄、红河、丽江等地州市,少数散居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贵州省毕节、六盘水、安顺、贵阳等地市及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据1995年统计,全国白族人口150多万人。

    散居在贵州威宁、赫章、毕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普定、水城、盘县、安顺等县、市、特区的白族,据1996年抽样调查,共136 4 00人。大都杂居于海拔l 40()~l 800米之问的平坝和低山地区,属贵州西部乌江上游的三岔河、六圭河等支流沿岸,系云贵高原的突出地带。山峦重叠,沟谷纵横,山地、丘陵、盆地、洼地交错分布,形成复杂的地形地貌;多溶洞、多河流,平均海拔l 500米左右,最高点是赫章县以那乡的韭菜坪,海拔2 900米,最底点是金沙县石路乡的赤水河边,海拔475米。地面从西北向西南、东南缓缓倾斜,形成层次不十分明显的三级地带。具体到一个县或一个乡,则从坝区经半山到高山,立体气候突出。大方县白布河两岸、小屯乡的乌溪寨、响水天寨、理化乡的果木、果宝乡的以朵,黔西县的花溪寨,毕节县的镇西、双华,纳雍县建新河、羊场、东关,织金县的大嘎、三甲,安顺县的木头、讨兑,普定县的讲义、黄毛等诸寨,地势低洼,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气候温和,物资丰富,交通便利,一般距城市较近,交通方便,是政治、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方。威宁、赫章、水城等县的白族地区,大多地处半凉山或凉山一带,气候干燥,土地贫瘠,属高寒山区,交通闭塞,是贵州白族相对落后的地区。综观地形气候,宜于农、林、牧业并举。所以,这一地区皆以农林牧业并存发展,相互依托,进行多种经营。境内盛产稻谷、玉米、洋芋、荞麦、油菜、豆类、烟叶,同时森林繁茂,水草丰足。有经济价值较高的漆树、核桃以及日常用材。还有牛羊和乌蒙、水西名马,以及多种野生动物和珍贵药材。农林牧产的加工品,誉满西南,甚而远销海外。地下资源也十分丰富,有金、银、铁、煤、铅、锌、铜、锰、锑、硫、磷、大理石等矿及稀有金属,有的已由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的仍沉睡地下,有待开发。

  2、人口分布

     贵州白族人口的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同时显现出大范围的共同区域特征。从地方志史记载看,元、明、清三代,省内遵义、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贵阳等地州市均有“焚人”、“白儿子”或“七姓民”分布。元代李京《云南志略》载,黔北、黔西北、黔西南之滇、川、黔三交界都有焚人杂居。(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说,普安州有焚人,诸部落语言不相通,常以焚人为“通事”译之。又说普定、镇宁、普安都有白族散居。这种分布格局延续到清代末年。

     据《大定府志》载,清中晚期的大定府有白族分布的地方为:今大方县百纳区撮坝乡、朋程乡,鸡场区在拱乡,理化区理化镇、小屯乡、长春乡,马场区果宝乡,坡脚区长冲乡,双山区文阁乡、毛粟乡,响水区大寨乡、白泥多、大道乡、响水镇,达溪区高视乡、坝子乡,飘井区上坝乡、八堡乡、果帮乡,长石区张大乡、隆里乡、果瓦乡;织金县八步区沙桂乡、茶店乡,以那架区果永乡;纳雍县龙场区羊场乡、阴底乡,维新区董地乡、东关乡,治昆区建新河乡;毕节县朱昌区木来乡、双华乡,鸭池区保河乡;金沙县安乐区大田乡。另载:“平远州(织金)向化里诸寨中,有‘依家’寨(今白族)四处;慕恩里诸寨中,有‘依民寨’二处;兴文里诸寨中,有‘谢家寨’、‘赵家寨’(均为白族)各一处。”“黔西州黔兴里,寨十九,‘依民寨’一。”《安顺府志》说,普定十二营有龙家,分黑、白两种。十二营即今普定县魏旗乡一带,现今仍为白族(龙家)聚居地。据1954年统计,毕节地区的白族(龙家)有34 682人,到1982年人口普查时,有75 563人,较1954年增加1.2培。人口上万数的有大方、黔西、毕节三个县,约占龙家人总数的75%;人口上千数的有16个乡,如大方县的大道、大寨、理化、朋程、坝子、核桃、长石,黔西县的雨阴、绿化、龙场、天坪、花缓;毕节县的双华、松林,赫章县的窝皮寸,织金县的大嘎等。仅大方一县,龙家24 790人,普定县讲义寨有龙家606人。

     威宁、赫章、水城的白族(七姓民)来乌撒后,一直定居今威宁草海一带。至今还相传,张家住火星塘,苏家住宰羊坡,赵家住小北屯,李家住海子边和三关庙。白族李姓有三种李,同姓不同宗。其中一李,白语称之为“巴底家”,“巴底”即“巴底侯吐”,指威宁草海,姓氏来源于地名。白族七姓中,现无杨、钱两姓,许姓极少,未知这三姓初来乌撒时定居何处。

     明末清初,白族由草海周围陆续迁移下乡。据苏氏谱书载:“领致化里毛拖倮等处地方。”主体部分聚居于小海镇响水一带至羊街之间的半凉山地带,彝语称“罗举迷”,意为白族所辖地区,汉语则称“七姓民梁子”。少部分迁到金钟、龙场、盐仓等地。今张、李、苏、赵几姓人口较多。杨姓于数十年前和张、李、苏几姓中的一部分迁到今赫章青山、新发和水城及云南宣威等地,钱姓去向不详。

     张姓主体部分从威宁城火星塘迁移下乡后,定居三道河、蛇街、羊街;苏姓主体部分从宰羊坡迁到今小海响水一带定居;赵姓由北屯迁到今金海乡的“夷着迷”,最后定居今蛇街乡的赵家院和坡头上。三李可相互开亲,习惯上称蛇街子的李家、板仓沟的李家和沟头山的李家。蛇街子李家又叫“巴底家”,“巴底”即文献记载的“巴底海吐”,亦即今草海,系此李姓落居乌撒的第一地点。后,从草海附近迁居三道河附近,久之散居今蛇街、严家等地。板仓沟李家始居盐仓府附近板仓沟,有部分于清代迁往云南宣威县倘塘兴龙村,一支迁居今蛇街、金海一带。沟头山李家迁到今金海一带后,又有一支迁居金钟。从现实分布看,白族张姓主要居住在蛇街、羊街、结里、三道河、幺站、金钟、金海,苏姓主要居住在小海、严家,李姓主要居住在蛇街、金海、金钟等地,赵姓居住在蛇街、抱都。

     白族中,散居在大方一带的段氏、纳雍一带的尚氏和盘县一带的杨氏,人口较少,既不属龙家人,也不属“七姓民”。据谱书载,大多属明清之际或从军或做官或经商而从云南大理迁居贵州。如段氏,从大理迁至播州(今遵义)做官数代后,移居今大方等地。

     白族人口少而分布面广,历来散居于彝、汉地区,故与彝族、汉族结成不可分割的融洽关系。从文献记载看,清代前期的贵州西部,有不少的“白儿子”分布,但到清代末年,大多融人彝族和汉族,只留下“白泥屯”、“白儿寨”等地名。白族谱书上常有“汉父夷母”的记载,证明白族融入彝、汉民族,具有普遍现象。据1982年的横向统计,威宁白族与彝族的通婚为lll例,绝大多数是白族姑娘嫁给彝族小伙;与汉族通婚的25例,全部属白族姑娘嫁给汉族小伙。白族与彝、汉民族通婚所生子女,其民族成分大多报彝族和汉族。长期与异族通婚的结果,因“你中有我”而自行更改民族成分者,也时有发生。威宁盐仓附近的民乐村彝族李家,四代前以白族自称,后因与彝族通婚而改族称为彝族,至今沿袭;团结村的彝族苏氏和板仓沟、花渔洞的汉族苏氏,与白族苏氏有同祖分支的传说,但族称至今未改。

     白族人口少的另一个原因,是内部的通婚范围狭小引起的血缘近亲危害。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三道河的汉族老人说:“过去的三道河上下七姓民很多,由于‘网兜亲’,后来都败了,现在只有两支了。”所说三道河七姓民很多的历史不过百余年,可见血缘近亲之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医疗卫生事业改善,白族人口不断增加,经过“返本归源”的“认定”和民族识别,白族人15达到12万多,毕节地区白族人口位居少数民族第三位。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省白族人口122 166人,其中毕节地区89 419人,六盘水市23 883人,安顺地区6 663人,贵阳市1 476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79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30人。

作者:  编辑: 李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