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向导
 沧州向导>便民向导
我市实行阶梯式水价 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


沧州市实行阶梯式水价
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2立方米

来源:沧州晚报 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经省物价局和市政府批准,我市正式实行阶梯式水价,并调整市区供水价格。

  据介绍,居民水价由每立方米3.60元调整到4元,同时,实行阶梯式水价,第一级水量按每户每月12立方米确定,每立方米4元;第二级水量每户每月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每立方米5.45元;第三级水量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6.9元。第一级水量水价上调后,对于特困户和低保户,上涨部分仍有财政补贴。此外,非居民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5.26元调整到5.66元。对未实行收费到户的物业小区执行趸售价格,多层建筑每立方米3.88元,高层建筑每立方米3.82元。特种行业用水,按原标准执行,不做调整。以上方案自今年6月15日抄见水量执行。

  另据了解,此前,我市曾就供水价格调整和实行阶梯式水价举行了听证会。

  相关链接:

  我市现行水价由哪些因素构成?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执行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中,每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0.8元,水资源费0.06元,城市附加0.04元,南水北调基金0.2元。非居民用水价格中,每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1元,水资源费0.06元,城市附加0.2元,南水北调基金0.2元。

 

Copyright© 2010 沧州向导[www.0317go.com] All Right Reserved 冀ICP备080075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