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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環球時報:高瑜洩露了中央對意識形態部署機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24 10:08:39


  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高瑜涉嫌“為境外機構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昨天在北京做不公開審理,西方媒體和人權組織紛紛指責中國“侵犯人權”,宣稱高瑜案與中國依法治國的主張“背道而馳”。據西方媒體報道,曾公開認罪的高瑜昨天在庭上拒絕接受指控,法庭未當庭宣判。

  現年70歲的高瑜早年曾是中國新聞社的記者,1989年6月曾入獄,次年獲釋。1993年她因向境外媒體洩露國家機密被判刑6年。她本次被捕是因為涉嫌向境外網站全文傳遞中央機密文件,該文件的洩露導致中方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高瑜因此而落網。

  西方媒體對中方的指責大多不是質疑案情本身,而是宣稱高瑜向境外網站傳遞中央機密文件是“言論自由”。這從法治的角度看相當荒謬。

  問任何一個普通中國人,通過非正當途徑獲得一份內部機密文件,把它逐字逐句錄入到電腦上,然後傳給一家境外網站,這是不是犯罪?恐怕絕大多數人都會回答是。守法的人敢做這事嗎,大概沒有幾個人敢。但是高瑜敢。她是糊塗嗎?顯然不是,因為她曾經吃過向境外洩密的官司,比普通人更應懂得深淺。她傳那份文件時很清楚自己所面臨的法律風險。

  那份中央機密文件涉及中央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工作部署,政治性強,想必是有高瑜這種經歷的人最抵觸的,這也是西方同中國鬥爭最為激烈的領域。我們不知道高瑜女士是否是帶著巨大情緒做了這件絕大多數守法公民都知道不該做的事。

  高瑜個人在中國輿論場上沒什麼影響力,她的作用大多是通過給境外媒體撰稿間接發生的。客觀上說,中國即使要“整頓輿論場”,也整不到她的頭上。她這次吃官司就是因為她外傳中央機密文件涉嫌嚴重洩密,這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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