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互动:既然是文物,为什么还要住人开店?
朱仁房大屋2000年被定为区级文保单位。
朱仁房外的商铺。
朱仁房内景。
镇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丁烨)“鼓楼附近的朱仁房大屋是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刚刚装修一新,但是里面的居民们继续居住在这里。后大街的胡亨房算不算文物?不但住了居民,还沿街破墙开了一长溜店面。”近日,网友“张大民”在镇海问政问效平台上发帖质询,文保古建筑,到底能否让人居住?
该帖子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一江雪”:“古建筑就是用来住人的,要保护好文物本体,又要改善生活其间的民居条件,才是真正而长远的保护。”
网友“穆非”:“文物不能开店不能住人这种思维令人匪夷所思。”
网友“大浪淘沙君君”:“老房子不能没有人气炊烟,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相辅相成。”
也有网友对文保古建筑破墙开店表示担忧。 上一页 下一页此新闻共有2页 第1页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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