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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修订事项(截至2015年12月24日)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5-12-31 09:49:13

附表一: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修订事项(截至20151224日)

(一)案件类型完善

类型名称

排序

类型代字

行政赔偿提级管辖案件

作为“行政赔偿管辖案件”三级类型案件之一

赔辖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

“特别程序案件”的三级类型之一,列于“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之后

民特

其他行政赔偿案件

作为行政赔偿案件的三级类型之一,列于“行政赔偿再审案件”之后

行赔他

赔偿确认申诉审查案件

作为“司法赔偿案件”三级类型之一,列于“司法赔偿监督审查案件”之后

赔确监

(二)案件类型名称调整

原名称

新名称

请求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文书案件

请求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

台湾地区法院请求送达文书审查案件

台湾地区请求送达文书审查案件

协助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文书案件

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

请求台湾地区法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请求台湾地区调查取证案件

请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请求香港特别行政区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台湾地区法院请求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台湾地区请求调查取证案件

协助台湾地区法院调查取证案件

协助台湾地区调查取证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请求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请求调查取证审查案件

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调查取证案件

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调查取证案件



责任编辑:程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