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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ref='/Knowledge/Content?ci=2&cid=303'>加爾文</a>在日內瓦開會圖
加爾文在日內瓦開會(曾祖漢提供)
 
廣泛的基督教包含了新教、天主教、東正教以及許多其中衍生的教派,狹義的基督教稱為新教,就是對應舊教(天主教),新教同時有許多的其他的名稱,每個名稱都代表著對天主教的區別和改革,因此新教也稱為抗羅宗或更正教等等,而這個分裂的過程被稱為宗教改革運動。

新教的起源與興起和中世紀晚對權威的看法、文藝復興時人文主義(humanism)的興起和天主教神學的問題都有關係,它是在歷史時的脈絡下發展的,雖然多數人將新教的起源定位於公元1517年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公元1483年~公元1546年)開始的宗教改革運動,路德所代表的是在德國地區和之後北歐地區的信義宗,但在路德以先,改教的氛圍早就已經出現,在天主教的內部、社會文化對權威的觀點,以及人文主義用回歸早原典的方式研究各個學科(包含了科學、藝術、文學、哲學,甚至是宗教)等都顯示出來;中世紀的神學是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它是一種整理神學的獨特方式,運用亞里斯多德的理性思辨來證明天主教神學的內在合理性,並且系統化其神學,天主教中世紀以來的神學體系發展在面對反權威和人文主義的衝擊下也是有了新的研究典範,即回歸聖經原典和早教父的著作。因此,新教改革的土壤已經醞釀成熟,直等到路德在德意志的改革,改革如同野火燎原,有加爾文(John Calvin,公元1509年~公元1564年)在日內瓦的改革,主要代表的是荷蘭的改革宗和蘇格蘭長老會,統稱為改革宗長老會,還有慈運理(Ulrich Zwingli,公元1484年~公元1531年)在瑞士的改革以及英格蘭從國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公元1491年~公元1547年)、他兒子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公元1537年~公元1553年)到著名的伊利莎白一世(Elizabeth I,公元1533年~公元1603年)的改革,宗教改革在英國代表的是聖公會,以上這些改革後來擴及到整個歐洲地區和美洲,像是浸信會就是改革宗到美洲之後所發展出來的。

新教有別於天主教,可以從新教在某些教義和神學的前提上看得出來,馬丁路德在公元1517年開始宗教改革的運動,他的神學思想起點源於個人的經歷,到底面對公義的神時,人要如何才能夠被接納呢?「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是路德也是新教的關鍵教義,意思是因著信心的緣故,神把人當作義人(稱義),不是人本身有什麼值得討神喜悅的,而是公義的神在審判的時候不再看人的不完全,而只看到信心的對象,即穌基督,雖然世人都無法過一個完美的一生在神面前被稱為義,但是神的兒子穌基督過了完美的一生得著了「義」的地位,信徒只要藉著信靠穌基督,這個穌基督的義就被轉撥到我們身上,因此,神是因著穌基督的緣故,稱那些相信之人為義人。

新教的另一個重要的口號是「唯獨聖經」,由於中世紀末天主教在解釋教義時有兩種來源,一是聖經,二是沒有成文的傳統,其中後者強調的是一種有別於聖經,在聖經之外的,來源可以追溯自初代教會,並且是教會內代代相傳的,當時認為聖經有些東西沒有說明,因此需要這沒有成文的傳統來補足,而唯獨聖經就是對傳統權威的挑戰,認為聖經的權威是高過一切的傳統,在改教初,特別是馬丁路德在德意志的改革以及約翰加爾文在日內瓦的改革都是屬於溫和的改革,意思是雖然強調唯獨聖經,但也不抗拒傳統,只要傳統沒有與聖經相違背,因此新教是接受初代教會大公會議的決議。天主教則在公元1545年的召開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公元1545年~公元1563年)中正式表明其立場不同於新教,在天特會議中的《稱義通諭》(the Tridentine Decree on Justification)正式譴責了以路德為主的新教觀點,並在會議中藉著雙重來源說來贊同權威的來源同時來自聖經以及沒有成文的傳統。新教因著強調「唯獨聖經」的緣故,不同於天主教對教會傳統權威的重視,導致有所謂許多的教派的產生。「唯獨聖經」雖然將聖經的地位抬高,但是同時會面對到誰詮釋的聖經才是正確的問題,天主教可以訴諸教會傳統,然而新教沒有更高的來源可判斷,因此儘管新教強調唯獨聖經,但在詮釋聖經上反而產生各式各樣的觀點。

除了唯獨聖經外,基督新教還有唯獨信心以及唯獨恩典的立場,唯獨信心強調只有信心是討神喜悅的方法,信心是依靠神的工作;唯獨恩典強調人沒有任何條件能配得神的喜悅,人從神那裡所得到的任何祝福都是不配的,神之所以接納人單單只是恩典而已,人沒有任何的功勞或美德可以賺取神的接納。這三唯獨是馬丁路德在公元1521年所確定的宗教改的的信仰大綱。

新教的聖,或稱為教會中的儀,只有兩個,就是洗(baptism)和聖餐(the eucharist),洗是一個人當他願意皈依新教信仰時所受的,聖餐是新教徒為了紀念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工作。聖餐因著新教自身對聖餐中的餅和杯所代表的意義的有不同的解釋,導致了路德和慈運理的改教無法成為同一個教派;此外新教自身而對洗的對象和方式也有爭論,導致了有的教派願意給嬰兒洗,像是路德代表的信義會,而有些則反對,像是重洗派(Anabaptist),而洗的方式也因著有的要求要洗要整個人浸到水裡面,像是浸信會(Baptist),有的則同時可以接受點水和浸水的方式。除了聖以外,新教在組織制度上也不同於天主教的主教制,天主教教會的制度有著階層的關係,從最上層依次往下的分別是教宗、紅衣主教、主教與神父,新教的組織制度很多元,英格蘭為主的新教仍然是主教制,但是其他新教則有長老制(代議制)和會眾制,意思就是教會的決策權要嘛在被選出來的長老群身上,不然就是在所有會友身上,教會的牧師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權力。

 新教在經過宗教改革運動之後的變化仍然是劇烈的,隨著新教與天主教的關係明朗化,新教本身也系統化其神學觀點,然而新教接下來的變化反而是在內部,除了因著神學的解釋和著重點不同導致教派越來越多以外,也因著舊有制度和神學的僵化也產生許多新的改革運動。神學的爭辯首當其衝的就是加爾文主義代表的改革宗和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代表對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freedom of will)之間的爭論,到底一個人會願意皈依信仰的主動權在於神抑或人。後來也有因著新教僵化的狀況而發展出來的敬虔主義(Pietism),帶出了親岑道夫(Nikolaus Ludwig von Zinzendorf,公元1700年~公元1760年)的摩拉維亞派(Moravians)、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公元1703年~1791)的衛理公會(Methodism)以及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大覺醒運動(Great Awakening),敬虔主義可以說是對新教在實踐方面的一種反省,當新教過度在鑽研神學上時,反而忽略了個人的信仰追求和教會的宣教熱情。新教到了19世紀的發展更是多元,新教的神學思想加入了更多近現代的哲學元素,許多在研究歷史、語言學、人類學和考古學等等的研究成果也被納入了新教的研究,到了20世紀之後新教面對了更多元的理論學說與實際處境,許多心理學的理論、社會學的理論,舉凡各種與人相關的人文社會學科都可以跨及信仰的領域,新教在現代的社會所面臨的問題包含了更多的政治和人權的議題,因應著時代的變遷,新教本身除了要維護自身的傳統外,回應時代的需要更是不可避免。
 
【撰寫者】
曾祖漢(輔仁大學宗教所博士生)

伊莉莎白一世的最高權力法案
伊莉莎白一世的最高權力法案(曾祖漢提供)
 
<a href='/Knowledge/Content?ci=2&cid=301'>馬丁路德</a>焚毀教諭
馬丁路德焚毀教諭(曾祖漢提供)
 
<a href='/Knowledge/Content?ci=2&cid=301'>馬丁路德</a>與慈運理的會談圖
馬丁路德與慈運理的會談(曾祖漢提供)
 
衛斯理講道圖
衛斯理講道(曾祖漢提供)
 
考文獻】
1.祈伯爾(B. K. Kuiper),《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李林靜芝譯,台北:校園出版社,1986。
2.胡斯都.L.岡察雷斯著,陳澤民等譯,《基督教思想史》,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2002。
3.麥格夫(Alister E. McGrath),蔡錦圖、陳佐人譯,《宗教改革運動思潮》,港:基道出版社,2006。
4.梁家麟,《基督教會史略—改變教會的十人十事》,港:明風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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