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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雷震清债公司追回4.2万元工程款

2015/8/27 21:39:22
重庆雷震清债公司追回4.2万元工程款

重庆雷震清债公司追回4.2

详细介绍
债权人:某建筑工程队(甲方);
债务人:个体运输户刘某(乙方);甲方因工程急需建筑材料,便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后并送到指定地点,并预先支付4.2万元货款。
但是到了约定日期后,乙方即不交货又不还钱,甚至避而不见。甲方无法获得其相关资料,因此造成的损失也无从索偿。甲方将此笔账款委托新华信公司进行催收。
¤ 调查情况:
雷震对债务人进行了调查,得知刘某已将施工队的4.2万元 材料费用于充抵了外欠的一部分债务,并且刘某的经营活动严重亏损,外欠债务很多,目前正在联系卖掉自己的汽车,以抵偿债务。


¤ 解决方案:
有鉴于此,雷震在短时间内多次与刘某进行联系,并向其讲明了私吞货款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施工队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由于雷震与施工队动作迅速,目的清晰,在诉讼未正式开始前,刘某卖掉自有汽车,并优先偿还了施工队的4.2万元材料款。


¤ 技巧分析:
该案例有两点需要强调:
(1) 找到债务人的弱点:案例中的债务人没有偿还债款能力,所以躲避不见催款人;但债务人不想打官司——这是债务人的弱点所在!
(2) 财产保全问题:由于债务人外欠债务很多,所以要尽快进行财产保全。这里,体现了五大对策中 “快”的决策的有效性:通过及时的财产保全使得账款在可努力范围内得到回收。所以,对债务事件反应一定要“快”、动作要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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