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机车检修、试验设备大修”
2.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动架车机大修 |
QC25-18A |
台 |
1 |
第二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25吨电动落轮机大修 |
25t |
台 |
1 |
第三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制动机试验台大修 |
DK-1 |
台 |
1 |
第四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充电机大修 |
KGCFA-100/165 |
台 |
2 |
第五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继电器综合试验台 |
DF4 |
台 |
1 |
第六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柴油机调速器试验台 |
DF4 |
台 |
1 |
第七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机车顶轮检测设备 |
JL-601 |
台 |
1 |
3.主要技术要求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领取。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具备检车检修、试验大修能力的厂家或公司。谢绝代理商参与投标。
3、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大修质量安全承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
4、为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在非国家节假日期间,投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
5、由于设备修理质量等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6、投标人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报名登记且领取了招标文件。
7、大修质保期为一年,自竣工校验合格签字确认之日算起,。
8、中标人负责设备大修各类材料、外加工、二次搬运、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
9、大修中如需加装改造,须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必须提供齐全改造方案和改造后的技术资料。
10、如改变原有操作,承揽方需现场对使用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
11、设备自开工之日起大修工期是40天,每延误工期1天,扣除合同总价款的3‰
1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待设备大修完毕,经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等多方共同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一次性付全款的95%,余5%质保金在大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13、投标单位应按各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洛阳机务段材料科院内)。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4. 本次招标各投标人需交纳保证金5000元,招标人与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6.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7.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
五、本项目的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并且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7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机务段招标办(洛阳机务段材料科院内)。
七、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
招标组织机构: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
地 址: 洛阳市瀍河区五股路五街坊3号
邮 编: 471002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379-62721204 13598198723
传真: 0379-6272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