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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审条件
作者:国家开放…    招生工作来源:国家开放大学    点击数:311    更新时间:2016-5-26           ★★★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此条件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属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教学点)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三、奖励对象及标准

      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但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的学生,不能同时被推荐为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均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

      四、评审推荐程序

      奖学金推荐要经过各市级电大(分校)、工作站组织发动——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市级电大(分校)、工作站初审并公示一周——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广西电大网站公示一周——报送国家开放大学终审确定等程序,具体要求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决定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当年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

  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推荐时不受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机构

  中央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审定每年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中央电大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主任。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为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省级电大成立由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工作。省级电大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承担优秀毕业生初评及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中央电大每年11月印发开展本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部署本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2.省级电大按照本办法及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所属教学点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教学点按照中央电大及省级电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4.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根据推荐名额,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

  5. 省级电大于次年2月底前向中央电大提交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报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事迹介绍、个人照片、成绩单原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交省级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6. 次年3月,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省级电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

  7. 评审结果在中央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中央电大提请省级电大评选委员会或评选小组复议。

  8. 中央电大评选委员会将优秀毕业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宣传表彰

  1.中央电大印发表彰决定,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教学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2. 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教学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其他

  1.各级电大对此项活动应予以充分重视。各级电大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应将评选活动作为重要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 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适当兼顾民族、地区、性别等因素,候选人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3.中央电大每年向全国电大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情况。

  4.对弄虚作假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中央电大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推荐单位的责任。

  5.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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