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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评选2016年“湖北省20部网络文学精品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09:42:51来源: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入电子报

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文艺、新闻舆论和网络信息化等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繁荣我省网络文学作品的创作出版,提升我省优秀网络文学作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湖北省20部网络文学精品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内新闻出版单位在网络公共空间登载、传播的小说、散文、诗歌、民间文学、报告文学、文学评论、戏剧剧本、寓言童话、漫画等网络文学作品、专栏和项目。

(二)申报作品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本。

(三)申报作品应版权归属清晰,不涉及模仿抄袭及侵权盗版行为。

二、申报标准

(一)思想精深。抒发深厚的家国情怀,弘扬悠久的传统文化,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充分表达对光明的歌颂、对理想的抒发、对道德的引导,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引导人们增强道德荣誉感,明辨是非,积极向善,向往和追求爱国家、爱民族、爱社会,讲道德、守法制、重和谐的生活。

(二)艺术精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人民心声,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精神文化追求。扫除颓废萎靡,充分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艺术之美,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弘扬原创精神,语言生动,风格鲜明,体现强大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创意新颖,设计制作精良,具有浓厚的文化品味和上乘的制作水准。

(三)影响广泛。依托互联网数字技术,积极创新传播手段,提升传播的精准性、实时性和互动性,以丰富、生动、立体、多样的表现形式,形成强大的网络文学作品传播力和影响力,牢牢把握网络文艺宣传话语权,达到网络文艺宣传创新、引领、示范的效果。

三、奖励办法

按照评选一批、奖励一批、储备一批的实施原则,评选出20部网络文学精品,以及若干部入围作品,予以重点扶持。

(一)入选作品优先进入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改革发展项目库。

(二)入选作品在申报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改革发展项目库、“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数字全民阅读优秀项目等涵盖网络文学作品的国家级奖项和扶持时,给予优先推荐。

(三)入选作品在申报湖北数字出版专项资金等涉及网络文学作品的省级奖项和扶持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在我省全民阅读活动中宣传、推广入选和入围作品,在刊博会、文博会、图博会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和参加的有关展会、展览及宣传活动中对入选和入围作品进行重点宣传。

(五)入围作品作为工程储备项目,优先纳入后续年度工程评选。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湖北省20部网络文学精品工程”申报表》。要求纸质文件一式10份(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二)申报作品的完整内容的电子文档刻盘。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获批开展新闻出版业务的许可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报作品责任编辑身份证复印件、出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申报单位与作者签署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一份。

(六)申报作品相关获奖材料一份

五、申报程序

(一)每个单位申报作品不超过20部,要求申报材料齐全,材料和作品的电子版能够正常读取。

(二)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数字出版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邮编430077;联系电话传真:027-68892481;联系人:肖璐;邮箱:kjszcyc@163.com)。

附件:2016年“湖北省20部网络文学精品工程”申报表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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