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涉擅自過數 碌爆卡逾10萬
2017-1-2 17:16
再有健身中心涉擅自為顧客買健身計劃事件。24歳女文員阿晴(化名)去年10月在旺角被兩名位於旺角健身中心FFG(Fight Factory Gym Ltd. )職員以「試玩」為由,引誘她到健身中心,其後被游說購買價值20,256元的12個月健身會籍,但當時發現現金不足,先以EPS及現金分別支付2,100及100元訂金,再於晚上將信用卡資料以WhatsApp傳送予中心職員支付餘款。
翌日,她前往該健身中心試堂時,被職員帶往辦公室內再被游說購買124,800元課程,又稱可安排分期付款,事主兄長阿發(化名)稱其妹妹性格內向又不懂拒絕別人,社會經驗不足,「一個女仔坐係間房,有2至3個大隻佬輪流推銷佢,佢半推半就簽咗。」阿晴其後更驚覺,健身中心將原本約2萬的一年合約,擅自替她購買兩年會籍;由透過其信用卡分期付款,變成一次性收取48,000港元,結果「碌爆卡」,一共被過數近9萬元,甚至被追討餘款逾7萬元。阿發今日代妹妹向傳媒申訴。
FFG武術健身中心董事杜恒霖回應指初步了解事件,強調事主簽的合約和單據有寫明金額和細節,否認職員曾經盜用信用卡。他又稱會翻查銷售期間的錄音和錄影,若證實投訴屬實會賠償和道歉。
另外,工聯會亦接獲另一宗與健身中心有關的投訴個案。去年11月12日,一名某健身中心A前職員涉哄騙事主陳先生(化名),報稱可為他取回前公司的部分教練費,誘使他前往位於觀塘的另一健身中心B。該前職員辦理手續時,卻擅用事主信用卡過數24,000元,購買其新任職的B中心新會籍,其後該前職員更稱將合約投入「郵箱」後可獲禮品,陳先生驚覺自己受騙後,發現該前職員已轉至B中心,而該「郵箱」實為垃圾桶,因此立即拾回合約。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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