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分类:
经理或总裁L-1a:
跨国公司经理L-1a可以在美国公司运营一年后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其申请属于一类优先,不需要事先耗费大量时间从美国劳工部获得劳工证,也不必象投资移民那样投资五十万或一百万美金。L-1拿到的绿卡即是永久绿卡,不必象投资移民那样先拿两年临时条件绿卡,快满两年时间还得申请取消条件。但是,L-1公司需要有较大的规模才能办到绿卡。
雇员L-1b:
关键雇员L-1b不享受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的优待,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绿卡。
L-1期限:
美国新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新公司的L-1先批准一年,之后可以作延期。每次延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美国老公司:美国移民局一般对美国老公司的L-1批准两年或三年,之后可以作延期。
L-1家属: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人。2002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L-2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申请条件:
1.在美国有母公司或子公司、分部、关联公司的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他们由跨国公司内部调派到其美国公司暂时工作。
2.过去三年中,必须至少连续在美国国外的该跨国公司从事过一年的相关工作。
项目优势:
1. L-1签证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所以签证官不会以此为理由拒签;
2. 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国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和福利。
3. 对于想让孩子到美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的家庭来说,本项目有很大的优势是到美国以后本签证可以转学生签证,从而解决了一个去美国留学最大的问题--留学签证签证率低;入境美国后孩子在选择学校方面等还可以享受同绿卡持有者同样的福利待遇。办理L-1签证成功后,父母可以不在美国办理公司,随同孩子一起赴美,因为入境后转成学生身份很容易,亦可申请好的大学。
材料准备:
美国公司
A新公司:公司注册,股权证(需证明控股权)及联邦税号,场地证明(如办公室租约),场地之彩色照片,购买办公设备的收据。 B老公司:销售单据,海关单证,银行对帐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等。
中国公司
公司注册,税务条码证,工资单,销售单据,银行对帐单、税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
个人:护照,学历,文凭(非必需),工作经历等。
Howard
前进移民总裁
从事移民留学工作十数年,为数以千计的中国公民提供了海外定居、工作、学习的机会,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善待客户就是善待自己”,Howard先生致力于为实现更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迈向世界而奋斗,从而为中华之腾飞尽自己之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