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录时间安排
- 2016年8月 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 2016年9月24日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 2016年9月25日 教育入学考试
- 2016年11月底前 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 2016年12月底前 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7年2月底前 入学
- 2017年2月底前 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民法学 文化综合 专业综合I 专业综合II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 专业目录
招录数量 | 招录程序 | 培养方向 | 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 优惠政策
招录资讯
教育层次 | 招录对象 | 学历要求 | 毕业去向 | 学制 | 学费 | 详情 |
专科教育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详细 >>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专科教育 详情 >> |
本科教育 专升本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本科教育 详情 >> |
|
本科教育 第二学位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研究生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专业) |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 | 2年 |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
研究生教育 详情 >> |
报考指南
- 专科教育
- 本科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招录对象: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学历要求:
-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招录人数:
- 专科生1868人。
- 考试报名:
-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 考试科目:
-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 面试体检:
- 省(区、市)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 毕业去向:
- 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 招录对象: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学历要求:
-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 招录人数:
- 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1577人。
- 考试报名:
-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 考试科目:
-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 面试体检:
- 省(区、市)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 毕业去向:
-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 招录对象: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学历要求:
-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招录人数:
- 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72人。
- 考试报名:
-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 考试科目:
-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 面试体检:
- 省(区、市)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 毕业去向:
-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