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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17-04-17 |
县人社局开展“春季亮剑”行动规范医保“两定点”机构行为。该局从经办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全县34家医保“两定点”机构(14家定点医疗机构,20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明察暗访,约谈了7家存在违规服务行为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令3家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整改,4家定点零售药店停机整改、暂停结算,同时对所涉违规挂床人员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查处了“两定点”机构的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保障了广大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该局今后将每季度开展一次例行检查,在重点时期和阶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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