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验结果公告(2017年第14号)
2017年02月25日 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根据2016年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抽验涉及烫发类、洗浴类及芳香类3大类化妆品134批次,其中:烫发类产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7.0%;洗浴类产品54批次,合格率100%;芳香类产品40批次,合格率100%。在此次抽检中发现2批假冒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占总抽样量的0.7%。现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及假冒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化妆品,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监督抽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2016-2)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陕西省监督抽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2016-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