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牛“钉子楼”七年了终于破拆!究竟赔偿了多少?

2017年11月18日 13:51
来源:楼市参考

“钉子户”、“钉子楼”都是城市更新改造进程中的老大难问题,切不说存在着很多历史遗留的政策不说,就单单说由于工程长期无法开工所带来的影响就已经无法估量。

说到深圳最牛的“钉子楼”,那要算深圳北站附近这几栋烂尾楼,周边都已拆迁完毕,就剩这几栋孤零零矗立在北站东广场旁边,还真是如钉子般扎眼。

掐指算算,已是七年。

七年谈判 最终拆除

FINALLY!一朝拆除,七年多“马拉松式”的拆迁谈判尘埃落定,北站建设翻开了新的篇章。

烂尾楼被认定违法

赔偿金一直谈不拢

5月份,这里三栋“钉子楼”中的其它两栋已被拆除,剩下这栋留守的杨女士一直在坚持。

1993年,杨女士取得该土地的“两证一书”,在占地120平米的土地上兴建了建面约1000平米的农民房。

自从这栋房子被认定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后,拆迁赔偿金就成了谈判的重要议题,截至5月份,杨女士仍希望通过物业置换的方式来解决。

人去楼空,“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华侨新村3号”标牌落在地上。

赔偿金多少?

街道办:严格按政策执行

大家最最关心的赔偿金问题,此前记者曾在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樟坑华侨新村的房屋征收补偿单价,执行每平方米六千多元,这不包括二次装修补偿。

 如果按这一价格,补偿费用大约六百多万元。不过民治街道办并未透露最终的赔偿金额。

烂尾楼的前世今生

樟坑华侨新村位于民治梅陇路西侧,总面积为4.8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民集体所有,在全市17个重点建设区域——北站商务中心区内,于2010年被纳入深圳市土地整备计划。

1992年,该地块被申报规划为宅基地,用于樟坑村原村民及原籍在深圳市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私人建房。之后该地块被分割出售,几易其主,种种原因致使烂尾。

随着北站的建设加速,其它的烂尾楼逐渐明晰产权和赔偿方案后被拆除,就剩下3栋,孤零零地立了多年。

宝安政府多次启动行政拆除程序,向业主下达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位业主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宝安区政府作出维持原判决定。

 三位业主随后提起行政诉讼,分别上诉到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2016年12月,二审结果仍然判决业主败诉。

经过多方七年的努力,其中两栋烂尾楼于今年上半年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并拆除。

今年11月初,最后一栋烂尾楼的业主最终签订了土地整备征收补偿协议。

一场历时七年的征地拆迁谈判最终落幕。

接下来,这里将建设深圳北站东广场二客站控制区。

延伸阅读:

来源:楼市舆情榜

新闻背景

2016年6月16日,晶报报道:

深圳最牛钉子户

2000万补偿也不搬  没有的事

这栋七层小楼的主人杨美兰,因“拒绝2000万赔偿款”而被网友称为“深圳最牛钉子户”。同年6月,晶报记者实地探访年过5旬的杨美兰及小楼所在的民治街道办,双方却都否定了“拒绝2000万赔偿款”说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自称杨阿姨的业主向记者展示材料

小楼主人:“我家这楼手续齐全”

在热闹的深圳北站东广场的对面,一片杂草丛生的土地上,一栋墙体红砖裸露的七层小楼孤零零矗立其中,显得十分醒目。

前日,晶报记者踏着泥泞小路走近,发现小楼门口还挂着“樟坑华侨新村3号”的蓝色门牌号。记者围绕着小楼转了一圈,发现小楼附近还有一些菜地,看似是屋主所种。

据此前网络媒体称,2011年时,广深高铁开通后,这栋总面积950平方米的七层小楼面临拆迁,谈判的补偿数一度达到2000万元,但由于屋主拒绝,至今仍然高耸。不远处的空地,还有其他两栋类似的“握手楼”。

在门口等待了十几分钟后,小楼主人杨美兰拿着一把伞和一个破纸袋走了过来。得知记者身份,杨美兰称:

现在我知道人们都在说我是钉子户,拒绝2000万的赔偿就是不搬迁,这都是不正确的!请不要再打扰我了。

她表示,自己一家9口人如今都住在这里,家里年龄最大的是杨美兰的母亲,今年已90多岁高龄,最小的是杨美兰侄孙,今年两岁。

据杨美兰介绍,其祖籍广东河源,今年53岁,几年前丈夫已经去世。1995年时,杨美兰一家花费18万元在这里购买了12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于2003年建起这栋七层的楼房。

我不是钉子户,如果政府有统一的规范,都补偿房子,我愿意配合。其他人都是按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的方案补偿,为什么我家就不可以呢?

杨美兰对记者说道。对自己曾拒绝2000万补偿的说法,杨美兰表示不是事实。对其小楼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杨美兰也不同意。

我家这楼手续齐全,怎么就成违法建筑了呢?我这么大年纪了,要钱干什么?我需要的是我的家人们都有地方住才行。

她表示,自己已就此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在采访中,杨美兰多次向晶报记者表示,自己不要现金补偿,只要同等的房子。

民治街道办:

拿到“两证一书”后,将近10年才建楼

昨日,晶报记者专程来到杨美兰楼房所属的民治街道办了解情况。民治街道办表示,此前有媒体称杨美兰“曾拒绝2000万补偿款”的说法不实。

民治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3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52次业务会(189号)会议纪要审核通过的《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实施方案》规定,樟坑华侨新村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为6548元每平方米,到目前,已经有6栋楼的业主按照这个价格签了协议。

与此同时,这几年来,办事处一直在想办法与包括杨美兰在内的3栋楼的业主协商拆迁补偿,但业主始终坚持“等面积产权换商品房”的要求,拒绝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民治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杨美兰等业主的房屋属“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按规定只能以这个价格进行现金补偿,不可以换成商品房补偿。

为何杨美兰声称“房屋拥有合法手续”?

民治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的骆主任向晶报记者表示,杨美兰确实在1993年时取得过“两证一书”:两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村镇住宅建筑许可证”,一书是指“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但根据当时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拿证后半年内还没开工建设就属失效,而杨美兰是在2003年前后才建成的楼房,所以已不符合规定。

根据民治街道办提供的杨美兰当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晶报记者发现,杨美兰的确是在1993年时取得此证的,证书“遵守事项”中,也印有“本证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使用,本证自行失效”的标注。

骆主任表示,樟坑华侨新村地块用地规划是(深圳北站东广场)二客站控制用地、道路用地及防护绿地,已被深圳市政府列为重大发展项目,“办事处现在还是积极地与杨美兰等业主积极沟通,希望被拆迁人能够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尾      声

我不是钉子户,如果政府有统一的规范,都补偿房子,我愿意配合。其他人都是一平米换一平米的方案补偿,为什么我家就不可以呢?

——小楼业主杨美兰

根据当时(1993年)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拿证后半年内还没开工建设就属失效,而杨美兰是在2003年前后才建成的楼房,所以已不符合规定。

——民治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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