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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划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 受理 审查与决定 制证和送达 许可内容变更程序

(一)申请条件: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城乡规划法》36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32条。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五)提示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受理地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相关审批处室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窗口;    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制证和送达—许可内容变更程序 本项许可不收费
政策咨询电话:010-83978127、010-83978238
举报监督电话: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68022458
规划分局网站  所属单位网站   相关行业网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邮政编码:100045
值班室(办公室): 68020689 京ICP备07000844号 京公安备1104013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