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解:
E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杰出人才”标准的外籍人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就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关系。申请需要由在美国的企业实体提出,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申请人。在递交EB-1C申请前,美国实体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申请条件:
作为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已经在海外公司连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对于申请人来说没有最低学历要求,但要能胜任该职位。
中国和美国的企业体均已各自营业超过一年以上,有优良业绩及财务报表。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中国母公司的高管。
作为即将在美国开设分支机构的中国母公司,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过去3年的年营业额在美金100万以上;
②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③过去3年平均长期雇员数在35名以上;
④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⑤注:在持有L-1的期中,母公司不可以关闭。关闭意味着放弃。
项目优势:
1、无需申请劳工证,大大缩短移民申请的时间;
2、无需等待签证配额;
3、申请资格简单,无资金来源、教育程度、语言能力等限制;
4、申请的同时,可以为自己或者配偶申请工作许可和回美证.
申请材料:
1、美国公司
A新公司:公司注册,股权证(需证明控股权)及联邦税号,场地证明(如办公室租约),场地之彩色照片,购买办公设备的收据。 B老公司:销售单据,海关单证,银行对帐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等。
2、中国公司
公司注册,税务条码证,工资单,销售单据,银行对帐单、税单,年度报表,广告、宣传单等。
3、个人
护照,学历,文凭(非必需),工作经历等。
Howard
前进移民总裁
从事移民留学工作十数年,为数以千计的中国公民提供了海外定居、工作、学习的机会,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善待客户就是善待自己”,Howard先生致力于为实现更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迈向世界而奋斗,从而为中华之腾飞尽自己之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