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牌過期等同無牌〉臨時車牌過期 蔡淑君還想提告


2011-11-14

〔記者賴筱桐、邱紹雯、鄭淑婷/綜合報導〕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蔡淑君12日使用無牌車,被民眾錄影PO上YouTube,她昨天反駁「車輛前、後車窗都掛有臨時車牌」,但馬上被踢爆,臨時車牌早在8日就到期失效;警方表示,臨時車牌過期等同沒有車牌,監理機關可主動開罰,若被警方攔查,警方也可開罰,罰鍰從3600到1萬8000元不等。

對於本報相關報導,蔡淑君昨天說:「它今天標題這樣下,對我來說是一個嚴重的誹謗,我們會去按鈴控告」等語,有網友忍不住PO文大酸:「監督者人恆監督之!」

自由時報社會新聞中心代主任賴仁中表示,本報報導有所本,也採訪刊出蔡議員說法,新聞處理符合專業與法律規範,對蔡議員的指摘表示遺憾。

蔡淑君前天被網友踢爆,搭乘的座車竟沒掛車牌,質疑是特權,蔡淑君當時強調,買的是新車,已申請臨時車牌,可能是隔熱紙太黑擋住,或角度反光看不見,才產生誤會,還說:「不會有人有臨時證還不掛的,這種人笨笨的吧!我不會那麼笨,而且我不會知法犯法。」

不過,蔡淑君的臨時車牌,有效期限為11月4日至11月8日這5天,12日當天開出門早已失效。對此蔡淑君昨天說,「真的很抱歉,我沒有去注意到很細的細節,昨天晚上知道之後,我們車子就沒有開了。」

她還再度澄清,新買的公務車因選號等候車牌,已依法掛上臨時車牌,只是沒注意到臨時車牌用到過期。她說,自己粗心造成的違失,願意在今天取車牌時繳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