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台灣社會住宅數量統計表_2018.6.29 更新


<台灣社會住宅數量統計表_2018.6.29更新>
1076月止,台灣社會住宅存量共計10,542戶,已突破萬戶!
106年第4季全國住宅總量8,696,020戶計算,
台灣社會住宅存量比率為0.121%。

2017年11月24日 星期五

【巢運新聞稿】中和大火,燒出租屋黑市: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三讀前夕,租屋安全不容再裝睡! 106.11.24

下周二(28),立法院將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面對我國第一部租屋專門法規,我們卻難以喜悅、安心。因前日(22)深夜,中和一場吞噬9條人命的惡火,再次燒出租屋市場的陰暗混濁,也是對租屋問題複雜難解的警示。
這場大火並非偶發事件,單是今年國內已有數次租屋祝融之災,並造成多人死傷(附表)。我國的租屋安全問題如同地雷,不知何時、何地就會引爆!每次相似悲劇過後,政府都會允諾徹查消安及違建、司法警政單位亦介入調查,釐清責任歸屬,但縱然稽查雷厲風行,仍阻止不了憾事一再發生。
巢運呼籲政府及社會大眾銘記中和大火,不叫9條人命輕易犧牲。我們必須檢視這場大火燒出租屋市場哪些嚴重現象?政府又該從何做起?
中和大火燒出哪些嚴重現象:因為便宜,就不管最起碼的安全品質?
一、政府漠視租屋市場,長期縱容地下化逃漏稅:房東逃稅、出租未登錄為常態,市場嚴重地下化,且許多屋主為彌補投報率不足(台北市僅為1.57%),利用政府寬縱,藉由逃稅、違建、不設消防安全設備等方式來降低成本。

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社會住宅民間來蓋!荷蘭經驗的台灣啟示(彭揚凱、詹竣傑106.10.3)

<轉載天下獨立評論>
社會住宅民間來蓋!荷蘭經驗的台灣啟示

在台灣,經過民間團體數年的倡議,社會住宅已成為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施政目標。換言之,下階段的課題不再是「要不要做」,而是「怎麼做」?
其中,執行主體絕對是關鍵。目前的社會住宅由政府直接興辦,後續則是朝成立行政法人[1]來推動辦理。然而,基於過往國宅興辦的失敗經驗,以及對「大政府」的疑慮,部分論者會認為,為什麼不是交由效率較佳的民間興辦?以及,為何不鼓勵民間引入市場機制來減輕政府財務負擔?
對於這樣的期許,本文將以全世界公認「民間興辦」最成功的荷蘭社會住宅經驗為借鑑[2],讓我們想想台灣的可能何在?

荷蘭第一棟依《住宅法》興建的社會住宅(1909年完工),有獨立房間與衛浴,是由工會組成的住宅法人興建。資料來源:Jeroen van der Veer


2017年9月28日 星期四

八年二十萬戶,關鍵第一哩路——林口世大運選手村轉型社會住宅(詹竣傑106.9.28)

社會住宅從2010年民間團體開始倡議至今,已經成為政府的主要政策之一,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皆承諾興辦,其中又以蔡總統承諾的八年二十萬戶為最大宗。換言之,社會住宅不再是「要不要」,而是「如何做」的問題。雖然新政府自行興建的社會住宅尚未落成,不過眼前最大的一批是3408戶的林口世大運選手村轉型作社會住宅(以下簡稱選手村)。
選手村是過去歷史的錯誤政策所造成。2012年決定興建選手村時,設定為全部出售,故設計戶型以三房為大宗,並非如雙北市的社會住宅以一房型為主。爾後,因時任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捲入合宜住宅弊案風波,2015年立法院決議將選手村轉用社會住宅,但由於已經興建到一半,所以最終戶型仍以三房居多(如下表1),且地面層店舖與福利配置不利於與周邊社區交流。因此,選手村轉型的困難是立基在於過去政策的錯誤方向,導致目前必須花費更多的心力。

Photo Credit:詹竣傑

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 住盟新聞稿] 9/15 捍衛社宅政策推動,譴責暴力里長與惡搞議員!

14日「三興段及六張犁營區AB街廓基地公共住宅說明會」爆發激烈衝突,里長、議員率眾杯葛說明會,景勤里賴惠貞里長為破壞說明會,搶奪市府簽到簿,已涉犯強制或搶奪罪;更於搶奪過程中動作蠻橫,竟致工作人員受傷!影片連結)受害者已對賴惠貞提出傷害告訴,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力雖微小,亦堅決支持到底,嚴厲譴責暴力行徑。
北市公共住宅推動至今牛步化,日益升級的非理性杯葛是關鍵之一。14的公宅說明會就是典型例子:在里長和議員的煽動下,全場陷入歇斯底里的謾罵,里民霸佔主席台、搶奪市府代表的麥克風、使用擴音器等設備叫囂,拒絕任何對話的空間,這難道是理性溝通的正確方式?(市府昨有說明會直播,可受公評)
我們特別嚴正抨擊張茂楠、陳孋輝、秦慧珠、王鴻薇等不分藍綠多位議員在說明會前後玩弄兩手策略。議員一方面質疑柯市府的公宅政見無法兌現,另一方面卻拒絕善意溝通公共住宅方案,煽動社區擁屋者的情緒,試圖直接宣判公宅死刑。假使議員和里長不滿都發局方案,為何不就事論事、認真討論方案的優劣?
公共住宅以合理租金、只租不售的方式,照顧人民的基本居住權益,無論是對青年階段性的居住協助,或是永遠買不起房的弱勢者協助,其價值已為世界各國所公認。但這次事件(及此前多次說明會)顯示,即使眼見台灣飽受房市炒作折磨、社會居住貧窮現象惡化、出售式國宅/合宜宅弊案,甚至青年勞動力外移等各種問題,部分民眾仍對社會住宅(公共住宅)抱持敵意、拒絕理解及以鄰為壑的態度(台北市的反彈特別缺乏理性),我們深感遺憾。
社會住宅政策儘管正確,但不代表方案總是最佳。因此我們認同政府應聽取意見修正調整,做的不夠好可繼續要求改進,但堅決反對用暴力、威脅、鬧場等違反民主程序方式的惡意行為。我們邀請社會大眾和我們站在同一陣線,譴責暴力,拒絕政治黑手,讓公宅討論回歸理性!

2017年8月28日 星期一

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_1060828

內政部106.8.28台內營字第1060810553號令訂定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住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興辦之社會住宅,其出租規定如下:
一、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之社會住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之社會住宅:依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部專案核准使用之社會住宅:依核准內容辦理。

2017年8月23日 星期三

社會住宅與公共藝術(下)走下廟堂的藝術,原來這麼令人驚艷!(康旻杰106.8.6)

<轉載獨立評論@天下>
社會住宅與公共藝術(下)走下廟堂的藝術,原來這麼令人驚艷!
哥本哈根的Superkilen地景改造計畫,由不同文化符號及記憶轉化的公共藝術物件與空間。圖片來源:arch daily
在文章的上半部,討論了讓建築「投身社會」的公共藝術。這一篇中,我們則要看看藝術家與居民可以如何協力,共創社會住宅中的藝術環境與社會關係。
▋社宅公共藝術機制1:駐地創作
無論生活路徑中的偶然相遇、每日生活節奏的真實體驗、或特定對象的密集交流,藉由「入住」深度觀察並理解住宅鄰里的社會光譜,是社宅公共藝術創作者吸收在地知識的基本田野。因而在公共藝術的執行上,駐地(artist-in-residence)不只該被促成,甚至可以視為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