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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年金制 公务员涨工资的又一借口

原创于: 2013-10-29 1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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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南都网10月27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愧是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想给公务员涨工资发福利明说不就得了,非得找个借口,借鉴人家新加坡、香港的做法,打着抑制腐败激励勤政之名,整出个公务员廉洁年金制。正如网民质疑的公务员廉洁、勤政本是应该做到的,难不成还要另外奖励?  


  先看看新加坡、香港已实行的廉洁年金制度,廉洁勤政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大笔(比如香港约为400万-500万港元)廉洁金,但如果公务员在职期间被发现腐败行为,这笔钱将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应该说这一制度对新加坡、香港的公务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他山之石再坚,能否攻克我国官员腐败的顽症之“玉”呢?恐怕很难说。正如人大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所质疑的:首先廉洁年金数额定为多少?如果按每月的廉洁年金1000元算,一年为1.2万元,考虑到工资的合理增长,30年退休后可领取的廉政年金约为50万元。50万元就能让一些官员不腐败?面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利益诱惑,几十万显然只是九牛一毛,压根一些官员就不会放在眼里。假如可领取更多或上百万,甭说财政负担不起纳税人会同意吗?


  其次这笔费用何时发放?如果按国外的做法退休后才能领取这一大笔钱,那么有的官员腐败行为是在退休后才被发现,那么这笔钱是让其退回还是怎么办?再次,一些公务员往往利用职务之便搞隐形腐败,通常不易被发现,是否廉洁、勤政,如何考核?谁来考核谁说了算?


  因此目前在我国建立公务员廉洁年金制时机还远未成熟,公务员隐形福利已经制造了社会不公,如果再以抑制腐败之名建立这样的制度,无疑会遭到民众的抵制。一些专门研究政策的人总想拿外国的经验,用在咱们的官员身上,体制不同,你是大象,人家是松鼠,大象能跟松鼠学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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