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北京养老机构的大中专学生或将有最高6万元补贴

新京报吴为2018-11-01 13:55

《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1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职北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最高可享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

一次性入职补贴分三年发放

这个办法规定,在北京市就读老年服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可获得生活补贴,进入北京市养老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大中专学生可获得入职补贴、连续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可获得岗位补贴。

其中,在北京市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中高职院校就读期间,学生与学校、教育部门签订三方协议后,在校就读期间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并发放就读期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即每年发10个月。学生毕业后,在北京市养老服务一线岗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北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从事一线专职养老护理工作的,在同一机构入职满两年后分三年发放一次性入职补贴,标准为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

护理失智老人,每月可补贴1000元

在养老服务岗位补贴方面,办法拟规定,连续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结合岗位设置和工作年限,按月发放岗位补贴。

其中护理失智老年人的,每月1000元;护理失能老年人的,每月800元;护理其他老年人的,每月500元。工作年限满1年后,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200元。岗位补贴暂按五年期限实施。

办法也对适用补贴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养老护理员、失能老人照护员、失能老人评估员(师)等在基层一线从事养老护理或服务工作的技能人员属于养老护理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服务的医生、护士、评估员(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人员、康复护理人员、消防中控从业人员等则属于专业技术人员。此外还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参加养老培训一次补贴900元

在培训补贴方面,这个办法规定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业技术培训补贴、管理人员培训补贴,以及居家养老服务实训补贴4类。对于这些培训,办法都规定,在培训人员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后,按照900元/人标准给予机构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主要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素质、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老年护理基础知识、生活照料方式等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

专业技术培训则包括安全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技术护理、心理护理等。是对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培训,以及创新改革的养老护理职业体系改革补缺型培训。

此外,除了上述补贴外,办法还提出,区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贴。各区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或利用自有存量设施建设一所至少承接200人培训规模的示范性培训基地,承担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市级财政按照每区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发票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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