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2017年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主要包括燃料费、公车养护维护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6.01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同级部门交流接待费用、邻近县市的业务交流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5.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减少公务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活动,减少公务开支。
鹤山市教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详细目录信息
索引号: | 000014349/2017-21850 | 公开责任部门 | 鹤山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17年03月23日 | 主题词 | |
文号 | 无 | 分类 | "三公"经费 |
来源:鹤山市教育局 时间: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