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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靈之邦

蘭嶼反核/自治

驅逐惡靈的雅美長矛

驅逐惡靈的雅美長矛


---關曉榮

四月七日,總統李登輝巡視台東縣時,針對蘭嶼核能廢料儲存場遭雅美族人劇烈反抗,倡議遷場的問題發表談話指稱;「核能廢料不放在蘭嶼,到底要放在那裏?」

核廢料絕不能放蘭嶼

核電廠運轉產生廢料是一個痛苦的事實,核廢料要放在那裏?讓李總統頭痛困惑是另一個冷酷的事實。翻開原委會發行的核能彙刊78年10月出牌的第25卷第 5期,第94頁:「美國的核管會與環保署為了使美國各州及聯合處置廢料(包括低放射性廢料及有害廢棄物)的區域能符合核管會及環保署的要求,因此結合了兩 個機構的「選址」規範訂定了綜合性之選址導則。第六條場址不可位於易遭水源侵犯之區域,如濕地和具高危險性的海邊。處於在具有考古和歷史價值之地區、涉於 滅種及受到威脅之生物棲息地、國家公園、紀念碑、風景優美的河、野生保留地和野生動物保護區等,則需符合法規之要求……。」

這規定並 不能解除李總統的困惑和煩惱,但卻很清楚地告知總統的全體人民:「核能廢料不能放在蘭嶼!」總統的談話立即引起雅美知青強烈的憤慨與抗議。自民國63年 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展開有關核廢料儲存的「蘭嶼計劃」內部作業起,到了71年5月,蘭嶼的「國家放射性廢料第一貯存場」接收了第一批10008桶放射 性廢料以來。雅美族人從對核廢料的無知受騙,到有知並起而反抗至今。已歷經了第一次民國76年12月9日,蘭嶼機場抗議雅美籍地方行政首長及民意代表接受 原委會「賄賂式」邀請赴日旅遊考察。第二次民國77年2月20日,蘭嶼反核廢抗議遊行。第三次77年3月23日,雅美旅台青年遊行於台北「放射性物料管理 處」與台電大樓兩址,抗議核能廢料儲存蘭嶼,第三次和平抗議行動。並曾針對當時正在立法院預算審核中的「國家放射性廢料第一儲存場」第二期工程預算案,對 關懷原住民權益的立委進行勸說,詩圖以刪除該項工程預算來達到中止核廢料繼續儲存在蘭嶼的目的。這項杯葛預算的行動所累積的效果,已使「物管處」、原委 會、內政部與行政院等各政府高階層機構意識到;雅美族人奮起為爭取人權與族權的堅決意志,已不若昔日可以內部決委欺瞞玩弄雅美人於股掌之間的逼人事實。

同時期;內政部又推動成立蘭嶼第五座國家公園的規劃調查案。由於國家公園與核廢料儲存場兩者性質上不能相容的矛盾,充份揭示了國家並無正確的「少數民族政策」,致使各級層政府與部會之間認知差距懸殊、各行其事,遂行罔顧少數民族權益的強勢族群暴行。

雅美族人自救性的抗爭壓力,加上政府部門施政的內部矛盾,致使蘭嶼第一貯存場第二期工程,雖有預算卻在前述的障礙下拖延至今,未敢輕率地發包施工。物管 處並放言;「遷移廠址與核廢料終極處置地點、方法等都在進行研究,預期在85年間將有定論。」自雅美族人77年3月的第三次遊行抗議後,「第二期工程施工 日」即已成為雅美人反抗核廢料的目標行動日。

訊息不足中的蛛絲馬跡

自「國家放射性廢料蘭嶼第一貯存場」開始接收核廢後,大約以每週一航次,6貨櫃共228桶的速度與數量輸入蘭嶼。台灣的核電廠每廠的核固化廢料年產量約 45000桶。原始的「蘭嶼計劃」中,蘭嶼將設立「第一」與「第二」兩個分別佔地約100公頃及70公頃共170公頃的核廢料暫時儲存場。「第一貯存場」 原計劃共分六期工程施工,後因已完成之第一期工程飽受破壞當地自然景觀之批評及擴增儲存量的壓力,於76年間委託美國Parsons工程顧問公司進行概念 設計,重行規劃後,工程改為五期,採地下倉儲設計,存量由原設計之338040桶增加為550000桶。若加上「第二貯存場」,原計227568桶(這數 量可因設計變更而大幅增加),保守的佔計整個蘭嶼將可儲存百萬桶以上的核能廢料。

蘭嶼接收的廢料原屬暫貯,後因原訂「海投」的終極處 置計劃受到國際公約禁止核廢料海投的約束後,終極處置遂作為極度棘手的問題。75年8月23日聯合報消息指出「台灣放射性待處理廢料」管理方式,將自83 年起由「貯存」改為「陸埋」。物管處處長蔡昭明說:「陸埋場地將在台灣東部離島中選擇,且不排除以蘭嶼升格為陸埋場的可能,蘭嶼第一貯存場的第二期工程, 已將符合陸埋的工程原則考慮進去……。」

核廢料終極處置實務上的壓力與政府決策的搖擺不定,目前核廢料終極處置雖然未定,但是蘭嶼仍罩在這深重的陰影之下。

76年初,蘭嶼貯存場已接收核廢料尚石及40000桶的時期,中研院公佈了「蘭嶼貯存場附近海域生態環境之調查」;發現蘭嶼岩螺含鉀-40,鈹-7,釕-106,銫-137,等非天然放射性核種在生物體中檢出。影響程度輕微。

78年9月18日聯合報消息指出:清大原子科學研究所教授王竹方、鍾堅持續兩年研究「蘭嶼儲存場場內輻射連續監測預警系統」。王竹方指出核廢料儲存溝附 近背景輻射值有的達每小時10000微侖琴,辦公室平均約20微侖琴,是天然背景輻射值的十至二倍。由於核廢料長年累積增多,背景輻射值還將增高。王行方 表示,對當地居民不致構成景響,因貯存場外一百公尺,核廢料釋出的輻射已很弱,但貯存場工作人員,最好切實按照行政院原委會的規定操作。

關於蘭嶼貯存場輻射防護的偵檢報告,自核廢料進入蘭嶼至今公告於大眾者僅以上二端。

79年2月12日,蘭嶼貯存場場長楊昭宗公告:貯存作業使用後手套切勿亂拋棄(尤其馬路),請集中放置於管制室桶內,維護用手套亦請集中處理。

79年4月13日,備忘錄,發信人楊昭宗,收信單位蘭嶼施工所。主旨:為避免儲存溝雨水滲入影響物料桶儲存年限,即日起請於每日上下午物料桶吊放作業結 束收工前,將水泥蓋板復位,或以防止塑膠布覆蓋貯存溝蓋板開啟部份,請查照。說明:依據本處(放射性物料管理處)第二科羅劉福先生79.3.30簽報之蘭 嶼貯存場注意進事項處長批示辦理。

草菅人權性命的障眼法

前述二紙公告張貼於現況簡陋、零亂、蕭條的蘭嶼核廢料換裝作業碼頭公佈欄。

對於蘭嶼貯存場即成事實而言;站在輻射防護的立場,應有持續性的偵檢調查工作並應定時公告社會大眾。76年初關於蘭嶼岩螺含非天然放射性核種的報告,公 佈者未包括含量,僅安撫性地指稱「影響程度輕微」。實不能滿足公共安全中輻射防護之監督公權。其次;該報告提出時核廢料儲存量不及40000桶,而時至今 年4月19日,時隔兩年多,已達70836桶,卻不見追蹤偵檢報告向大眾出!

78年公告的蘭嶼核廢料量的遞增已使貯存場內外的輻射背 景值顯著昇高,並將隨貯存量的增加而繼續升高。貯存場在此資料公佈前打著「歡迎參觀」的旗幟,隨即撤除限制遊客參儲存溝區域。當時場方宣稱委請中工鼎工程 顧問公司研究如何做蔽以求改善,至今未見任何增強屏蔽。此外;該報告指稱「貯存場外一百公尺核廢料釋出的輻射已很弱」,貯存場又稱「蘭嶼村莊中的偵測證實 並未受影響」。事實上;蘭嶼環島公路貯存場路段自換裝碼頭至第一期工程設施體上;長度達數百公尺,過往生物與場內輻射僅一牆之隔,距離三公尺都不到。又雅 美族人傳統的海域分劃,貯存場附近是屬紅頭村民海域,自古自今是為重要的海洋生物供應源,不論平時亦或飛魚汛期,在段海域中勞動生產的雅美人眾多。基於 1977年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第26號報告指出;輻射傷害分為隨機與非隨機效應,前者必須「合理抑低」,後者必須完全禁止。對於使用蘭嶼公路途徑貯存場路 段的所有非關貯存作業、管理、檢測等人員,理應「完全禁止」。至於在貯存場及換裝碼頭海域從事生產、遊憩者不論種族、職業亦應「完全禁止」。而負有輻射監 管職責的原委會,為何沒有採取正證的防護措施,縱令人民暴露於輻射傷害威脅之下?事實上;環島公路貯存場段的封鎖與附近海域活動的禁止,等於公告了核能廢 料對當地的「有害」事實,唯有升高雅美族人對核廢料的反抗情勢。面對這項選擇,政府的決策竟然是放棄封鎖的必要防護措施,以蒙蔽事實來犧牲雅美人民的健康 與種族基因之保障。以換取逃避雅美族人因生產活動受限,生存受威脅必然產生的劇烈反抗,拖延解決雅美族人要求遷場問題的時間,與核廢料繼續儲存蘭嶼的空 間。

誓死抗爭種族不公

蘭嶼貯存場核廢料換裝碼頭作業,由貯存場包商原住民阿美族立委蔡中涵成立的南區蘭嶼勞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轉包漢籍工頭。轉包的結果,不僅使核廢料作業 的專業管理無法徹底照章執行,並且滋生了種族不公的勞動剝削,以及更嚴重的作業人員所受輻射暴露問題未有專門訓練,定期之健康追蹤檢查付之闕如等敝端。

目前受顧於碼頭作業的雅美人共六人,全部沒有接受過作業人「輻射劑量佩章」技術之講習。台籍工人每月休假十日,月薪25000元起薪。雅美籍工人每月僅 休假七日,月支18000元起。嚴荷的勞動剝削無人聞問,而微劑量輻射暴露亦得不到應有的健保照顧。碼頭作業員工宿舍內的零亂景象裏,來自台灣的工人所收 購的十餘隻果子狸飼養在籠子裏以便轉售獲取外快,這情景只需普通的目視就可見其管理之鬆散怠忽。難怪儲存場的佈告只能欲蓋彌彰地口實要求作業用後的污染手 套不要亂丟「尤其馬路」。

關於儲存溝吊放作業則自71年迄今,才通告要求作業間歇時應防止雨水滲漏「避免影響物料桶儲存年限」。以上資對核廢料儲安全與輻射外洩防護之複雜程序與項目而言簡陋已極,卻已足以充分暴露了「核廢料無害論」之「官僚佈道」背後的醜惡與黑暗。

核能廢料儲存於蘭嶼,對雅美人而言,歷經了早期受矇蔽時期、知識青年對核廢料問題認識之啟蒙、鑽研時期、知青對族人進行教育時期、三度抗爭與內部組織整 合時期等階段。自首次抗議活動起,雅美族人表達心聲從而組織由「雅美青年聯誼會」開始萌芽,由於該會的性質與運動能量的限制,與貯存場二期工程施工的延 宕,遂有了突性的醞釀時期。今年三月一日,雅美族戰後新生代的意見領袖首次召開了「雅美族公共事務促進會」的籌備會議,臨時召集人施努來表示:初步決議將 在4月底5月初之間正式成立,成立後首要的行動將針對核廢料工程明年度預算之審核,透過林正杰、盧修一二位立委進行質詢杯葛,最好能成功刪除。蘭嶼貯存場 第二期工程施工日,仍然是抗爭行動發起日,目前正是行動化的時候,預定將動員全體雅美族人不分男女老少,甚至在學青少年兒童都將投入保護鄉土性命的行列。 時值該「促進會」籌備期間,4月7日李總統對核廢料「不放蘭嶼放那裏?」的談話,立即在島上掀起巨大的抗爭情緒風暴,雅美人各村落對未來採取「誓死抗爭」 的一致態度達到前所未有的凝聚高潮。

核能廢料儲存在蘭嶼,基本上涉及雅美族生存權、土地權、經濟權、國家政策自主否決權等長久被剝奪 的歷史背景,劇烈抗爭爆發的可能性因中央的持續性壓迫而相對的急劇昇,其目的是為了掙斷這長久存在於國家內部民族壓迫的鎖鍵。李總統表示「我來解決問 題」,其正確的途徑應是召開聽證會,由原委會各處室、退輔會、台電、中科院、內政部及歷來總理原住民事務之官僚機構等對核廢料存放蘭嶼之「蘭嶼計劃」‘作 業過程、土地徵收程序、施工過程、工程驗收、貯存作業之管理、歷來的各類核種、背景輻射等監測資料、外洩問題之安置、未來的預估、風險的評定、山地保留地 使用法規等各相關事務,向監察院部門、檢查官、立法員團、人權機構、雅美族公眾代表團等組成提出綜合報告並接受質詢調查。

聽證會若能依民主法治的一則進行,李總統實在不需要假借李遠哲博士的「虎威」來解決問題。

土地侵佔的二度災難

依照台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違法使用為核廢料儲存用地之外,還包括了早年退輔會佔用並非法使用為「管訓人犯勞動農場」的土地。歷經雅美族人近20年 抗議,直到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後,才於78年4月、79年3月分二批辦理歸還移交,並於最近由鄉公所開辦放領雅美人業務。

事實 上:據76年蘭嶼鄉農地資源資料顯示。全島耕地面積763.89公頃,退輔會於47年共取得土地240.19公頃,其中耕地面積約160公頃。如今在歸還 作業裏僅列出114.476公頃。其間明顯地存在巨大的差額,或還隱藏著島上的軍方管訓場所「勵德班」及其他土地。應進行土地的全面清查,追索未歸還的土 地直到全部還為止。

在退輔會撥還土地的會議結論中第五條:蘭嶼指揮部所需之土地待輔導會經營之土地撤銷撥用後,由警備總部依實際需要 向省民政廳申請辦理撥用。在退輔會歸還土地中,共有地號759、773、852、753、854、855、927、928、929、930共10筆土地早 由軍方的蘭嶼指揮部向退輔會內部「商借」使用。歸還作業後,蘭指部向警備總部提出撥用申請,警總亦已向省民政廳提出該案,目前正由民政廳研商其所申請是否 符合軍事需要中。在此過程裏,蘭指部已喪失使用權。但是在前述10筆土地中地號759者,原為蘭指部福利社所在地並有地上建築。福利社撤出後,有「宏霖影 視股份有限公司」與蘭指部勾結,在該地僱請紅頭村雅美人李清海、林昧於三月間進行圍籬、舖路、整修工作,預定僱用雅美人從事織布、編籃等傳統民藝的樣板表 演,招攬觀光客拍照或代客錄影。

事為雅美青年周貴光發現,經蘭嶼鄉公地政課出面制止。課員曾遠增表示:「該案已於4月7日、12日分 別二次發函蘭指部,要求停止並拆除設施,並將於近日發出第三函,限期一月拆除否則依違建案執行。現在雅美族人對土地的事情非常敏感,稍微碰一下,他們反應 非常強烈!」紅頭村的雯雯商店由雅美籍民代謝秀英經營,但其夫陳清泉為漢籍人士,經營實權掌握在陳清泉手中。土地歸還後,雯雯為擴大營業,以雯雯山莊名義 擬經營旅舍與海灘遊樂事業,向鄉公所提出虎頭坡土地使用申請,並由鄉轉呈省民政廳,民政廳目前裁示;待國家公園成立之後再議。

雅美族人的土地,被國家強權侵佔做為監獄、核廢料等「劇毒廢棄物」的傾置場時歷數十載,退輔會歸還土地,隨即因「蘭嶼人類動物園」的惡質觀光利益,引來漢族人與資本的強勢貪婪力量,虎視地環繞這塊土地與雅美人民,涎垂三尺伺機侵吞,佈下雅美族三度苦難的重重羅網!

二流醫生和次等國民

為了雅美族人醫療人權而奮鬥了將近三年的布農族醫師,今年二月底決定將於七月間接替醫師到任時離職。有關蘭嶼現代醫療困境的詳盡報告,可參考「人間」雜 誌,77年4月5日出版之第三十期專題報告。時隔兩年有餘,因體制、設備、經費、人員、交通、雅美族人現代經濟上的劣勢,與蔑視原住民人權的政策等因素, 雅美族人在蘭嶼島上的醫療人權,依然承受著極度殘酷的傷害。由於體制的僵化改造速率緩慢、效果不彰,雖然政府衛生當局在某種程度上對蘭嶼醫療問題有了注 意,並且也採取了數種「特殊個案」的補救改善措施,諸如救護車的更新、人員的補充等等。但事實上;這些零星的具有施捨性質的補償,並不能根治多年化所累積 的弊病。田雅各表示:「辭職的決定中我最不能安心的就是雅美病患,因為我知道我的離去,將使他們再一次暴露在惡劣的醫療照顧威脅之下。我的辭職並不表示我 放棄了做為一個醫師的責任和努力。事實上;辭職是我個人對殘酷的現狀及緩不濟急的改革表示最嚴正的抗議,為了雅美人也為了我自己。」

三月十四日,衛生署主辦了一場例行的「山胞衛生研討會」。因「山地離島醫師養成計劃」中的不公平待遇行之有年。原住民醫師及在校醫科學生,早因醫科畢業 後,未接受醫療法75年規定之二年以上教學醫院住院醫師訓練,以取得合法的合格醫師執照,即行分發至全台各偏遠地區衛生所,從事醫療工作,而使他們壓抑心 中的憤慨將自己自嘲為「密醫」。而在各偏遠地區的住民則為接受密醫診療的次等國民。久經向上爭取這項被剝奪的權力,卻飽受推諉拖延的待遇。終於在3月14 日的會議中爆發了醫師與在校生拉布條的抗議事件。田雅各說:「在蘭嶼這孤懸的小島上行醫,不僅醫療診斷本身是一大挑戰,雅美族人對現代醫療的態度具有文化 差異性。對醫務的執行保健工作的推動都造成問題,但這「文化差異性」具有文化價值的正當性,理應投入更大更廣的資源與努力去克服困難。島上經常只有我在, 代理主任的行政工作與醫療一天二十四小時的負荷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而我正是還沒受滿兩年訓練的不合格醫師,這對我的信心我的人權都是很沈重的打擊!這也正 是我兩年多來,與此地各種醫療上的難題對抗中決定辭職抗議這持續不斷之不公平待遇的個人因素。我把這苦悶的決定告訴母親,他只對我說:『只要不是頭殼壞掉 了就放手做吧!』我認為這地方不是需要田雅各,而是要建立良好的體制,任何醫師來只要做個稱職的醫師就對了。只有不合理的體制才需要英雄。」

無助的原住民疑懼症

田雅各在3月14日的會議抗議後對蘭嶼醫療提出了下列的改造重點:

(1)選用人才制度呆板,有些熱心人士自願來蘭嶼服務,卻礙於公務人員任用條例而無法從願,事實經驗告訴我們,熱心服務三個月總比混三年日子還有益於本所醫療服務工作。

(2)考試合格人員或被分發至蘭嶼者,常聞蘭嶼而喪膽,寧可放棄資格,或違反分發規定,主要因為沒有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

(3)醫護人員90%來自台灣本島,往往無心戀棧,有些人剛適應即調離他處,或台灣本島無缺暫調本所,人事調動頻繁,不能提供完備的醫療保健服務。

(4)醫事人員素質不一,專業人員兼辦陌生且虛偽的行政業務,保健員因經歷不一,形成推展衛生及基層醫療的絆腳石。

(5)本所雖執行全島基層醫療工作,卻沒有藥劑師、檢驗師、門診護士的編制,醫生處於毫無監督情況下執行,有草菅人命之意味。

(6)上級單位無視本所的特異地理環境,頻頻抽調人員回台灣開會,無人留守的情況,甚至只開一些無聊會議,學習一些派不上用場的知識,增加本所人員搭飛機的恐怖經驗。

(7)因離島種種因素,本所人員就如一般公務員,士氣低落,本所主管及上級單位不忍心督促要求,造成得過且過的心態,直接受害的是蘭嶼居民。因此必須制定有效管理方法,然而必先解決合理待遇問題,否則成為不負責任的要求。

會議上,田雅各製作了幻燈片說明蘭嶼的困境。其中有一張紅頭村老婦人的幻燈片,老婦佝僂著身子拄著棍。4月18日在蘭嶼的採訪中,他提起當時的現場解 說,並即席表演當日的情景。他指著幻燈片對在場的人問道;「這是什麼病?」沒有人回答。他說:「這是一種治不好的 questionmarkdisease.一種疑慮病。老人年輕的時候身材很好,自從日本人來了之後,她開始躬著上身面向蒼天懷疑地自問;這是什麼回事? 日本人走了漢人來了,她再問道;這又是什麼?核能廢料來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她愈來愈沈重的疑慮找不到答案,終於使她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田雅各說完了上述的事故後,離開寢室去為了將在五月二日成立的「蘭嶼群體醫療執業中心」開幕的瑣事而忙碌。台東縣衛生局派了人來聯繫開幕式的事項,其中 包括了如何接待與會官員、司儀及議程的擬定、慶祝用的紅布條、有特色的佈置、雅美人的舞蹈表演、雞尾酒等等。其中最被重視是要新做一塊執業中心招牌,以別 於一般衛生所,開幕當天照相剪綵不能少了這塊新招牌。至於「內容」還分毫不變,則不是開幕的事,先掛下招牌剪綵再說。

田雅各離開寢室後,屋裏依然蕩漾著這位布農族醫師以寫作才華所陳述的故事餘波,他書桌上的一片紙頭寫著:「就算客觀環境毀滅生命,醫生仍需留他最後一口氣。」

附註:蘭嶼雅美年會已於日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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