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當局早前聲稱,要在3年內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社會信用體系」,引發香港市民恐慌,即使港府官員多次出面解釋、「信用中國」移除預留給香港、澳門及台灣的連結,都未能釋除市民的疑慮。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和信用制度建設相關負責人強調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只適用於內地,但對在大灣區營運企業、工作的港人,都會一視同仁。
負責人指出,根據「一國兩制」及《基本法》,香港、澳門與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度不適用於港澳,內地則按照法律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對於在大灣區工作的港人,該負責人表示,香港、澳門及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但民眾在三地都應遵守當地法律,強調內地嚴格依照法律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因此凡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對在內地營運的企業及在內地工作的人士都會一視同仁。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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