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安會轉型運安會 最快2年全面啟動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15日在行政院新聞中心舉行,飛安會主委楊宏智(右)說明國家運輸安...

台鐵普悠瑪事故催生「飛安會」轉型「運安會」。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兩項修正草案,現行的飛航事故調查法將改為「運輸事故調查法」,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將改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獨立公正調查航空、鐵道、水路及公路重大運輸事故。

飛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修正草案仍須立法院通過,預估最快明年可成立「運安會」,在既有的航空調查之外,納入鐵道、水路、公路調查;但「運安會」成立後,仍須配合鐵道、水路及公路調查人員陸續到位,預估兩年後可「全面啟動」。

依修正草案,所謂「重大運輸事故」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害、死亡或財物損害,或造成社會關注且經運安會認定的重大飛航、鐵道、水路及公路事故;適用調查範圍的運輸工具,包括民用航空器、公務航空器、超輕型載具、遙控無人機、民用船舶、公務船舶、鐵路系統與大眾捷運系統的車輛及行駛於道路的汽車。

「重大事故」如何認定?楊宏智表示,草案規定不以死亡人數為限,例如空拍攝影師齊柏林去年墜機事故,也可因社會關注及「運安會」認定而進行調查。不過,草案也規定,運安會對重大運輸事故調查,旨在避免運輸事故再發生,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

楊宏智表示,飛安會目前編制廿五人,改制「運安會」後,編制將增至約一百人;而飛安會全部是兼任委員,未來「運安會」設委員九至十一人,其中五名專任委員(含正副主任委員),兼任委員四至六人。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運安會」修正草案參照美、日等先進國家運作模式,擴充飛安會功能;「運輸事故調查法」草案則參考各國運輸事故多模組調查機制及先進國家立法,並以我國飛航事故調查運作的經驗為基礎,將監理權與調查權適當切割,建立完整的運輸事故調查機制。

飛安 鐵道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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