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3 10:47:22 | 人氣(17,132) |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林賢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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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順檔案

在人的生命中,三十五分鐘,是個非常短暫的時間,它或許只夠你吃下一碗麵、或許只夠你和朋友聊上一通電話、更或許只夠你洗個澡。但有時,三十五分鐘,卻能改變一個人的一生,甚至,造成世局天翻地覆的變化。

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十六分開始,到九點五十一分,短短的三十五分鐘過去了,一個人、一個家庭、以及一個社會,都變了樣。

故事的主角,是當年三十六歲的軍官林賢順,他是駐防在台東志航基地的空軍七三七聯隊的中校輔導長。二月十一日,農曆春節剛剛過去,這天上午,他利用中隊長年節補休、副隊長帶學生在空中飛行時,乘著機工長邱耀賢上士正在為編號五一二0的F五E戰鬥機準備第二次派飛檢查時,矇混登機,並在上午九點十六分強行起飛。三十五分鐘後,這架戰鬥機飛過海峽中線,抵達廣東省豐順縣上空,因為油料耗盡而墜毀,林賢順跳傘逃生。中華民國的飛官就這麼踏上了大陸的土地。

一架戰鬥機、一位飛官,就這麼飛到大陸去,這消息絕對不可能封鎖得住。這天晚上,空軍總部發佈新聞稿,承認有一架軍機失蹤。不過,新聞稿裡說得很模糊,只聲稱這架戰機是在作演習飛行時,與塔台方面失去聯繫,至於飛行員林賢順為什麼會把飛機飛到大陸去,是迷航?還是投共叛逃?新聞稿裡並沒有明說,僅表示「對林賢順中校此舉的確實原因或動機,仍待進一步查證」。

事後證明,空總在這篇新聞稿裡,並沒有完全說實話。事實上,從林賢順強行登機時,軍方就已經發覺事情不對勁了。

根據監察院之後的調查,二月十一日上午,林賢順在沒有出示「放行條」的情形下,強行登上了這架F五E戰機,並且把飛機滑向跑道準備起飛。由於台東志航基地的塔台事前並沒有獲得這次飛行的通報,當然會嚇了一跳,塔台管制人員依據作業程序,以無線電要求林賢順通報這次飛行的任務編號,不過,林賢順不知道是故意不理會塔台的呼叫,還是把無線電給關了,反正,他並沒有把飛機停下來。他把飛機滑行到跑道盡頭後,即強行起飛。

這時,塔台馬上把這件特殊狀況回報給基地的值勤官,值勤官經詢問查證後,發現林賢順是在沒有獲得飛行許可的情況下自行起飛,心裡知道出了大事,於是立刻通知作戰管制單位。位於台北市公館蟾蜍山的戰管中心接到通報後,馬上下令各雷達站及偵蒐單位加強東、西部空域的監控及偵蒐,但這時已經是上午九點二十六分,距林賢順起飛的時間已經過了十分鐘了。

十分鐘的時間不算長,但對於一架可以達到音速一點六倍的戰機來說,十分鐘已經足夠林賢順從台東飛越中央山脈的尾端,切過屏東半島,抵達台灣海峽上空了。

飛到海面之後,林賢順立刻壓低機身,讓飛機保持在海平面五百尺的低空中,以目視方式飛行。這麼作的目的是為了躲避雷達的搜索。果然,各雷達站受地形限制,對近距離低空目標完全無法掌握。林賢順趁此機會,加速向前飛行。四分鐘後,飛機超過海峽中線,林賢順才拉起機頭,爬升到二萬五千尺的高空。

飛機拉高,可以節省油料,但代價就是會曝露行蹤。果然,上午九點三十分,雷達顯示幕上出現了林賢順這架戰機的蹤影,戰管中心馬上下令在空巡弋的戰機前往攔截,並且打開射控系統,準備發射飛彈射擊。不過,這時林賢順的戰機已經飛得老遠。攔截機回報,雙方距離已經超出飛彈射程,無法擊落。但攔截機仍然持續尾追林賢順的飛機二十六浬,直到飛行員發現油料不足,請求返航獲准後,才眼睜睜的看著林賢順的戰機一路往大陸領空飛去。

上午九點四十五分,林賢順駕駛的這架戰機已經飛進大陸上空,飛機在空中盤旋了六分鐘之後,還是找不到可以安全降落的機場跑道。九點五十一分,戰機的油料耗盡,林賢順決定跳傘逃生,這架F五E戰機於是墜毀在廣東省豐順縣境內。

換句話說,從飛機起飛之初,空軍就知道這架戰機是強行起飛,並不是在執行演習飛行。而戰管中心一度曾下令在空巡弋的戰機準備擊落林賢順的座機,從這一點來看,軍方也早就知道林賢順此舉是叛逃,而非迷航。可是,或許是面子問題,也可能是應變不及,國防部在找不到合理說辭,又不願承認空軍出了一位叛逃的軍官,只好在新聞稿裡故意語焉不詳,大打迷糊仗。

軍方愈是遮遮掩掩,新聞界就對這樁事愈感興趣。第二天各大報,都用一版頭條的位置大幅報導「我空軍一架F五E戰機墜毀廣東省境」的消息。

這天,立法委員康寧祥馬上對國防部提出緊急質詢。他說,他非常憂心空軍的「針眼計劃」可能因為林賢順的叛逃事件而洩露給中共,因此,他也督促國防部要重新調整作戰訓練,以維護制空戰略。康寧祥說,林賢順所屬中隊,正牽涉到模擬假想敵的「針眼計劃」,如果林賢順將此一計劃洩露給中共,勢必影響到台灣制空優勢。

什麼是「針眼計劃」?一般人根本不了解。但康寧祥既然起了個頭,記者們自然就往下追去。這一追,果然發現事情不妙。


原來,當年我國空軍有八個聯隊,其中,林賢順所屬七三七聯隊,正駐防在台東志航基地。七三七聯隊下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等三個中隊,都配備F五E戰機,另外也配有若干S七0C反潛機。其中,四十六中隊即是聞名國際的「台灣Top Gun」。

跑軍事新聞的記者們報導說,四十六中隊即是空軍假想敵中隊,隊上成員需要模擬中共米格機的動作與戰術,以提供各基地來受訓的飛行員模擬作戰,因此它的隊徽右上角是一個中共的紅星,紅星中央則是一架中共殲七的戰機圖型。歷年來,投奔自由的反共義士對此中隊提供了不少米格機的戰術資料。

林賢順雖屬於七三七聯隊,不過並不屬於第四十六中隊,但是,因為他的階級不低,對同屬七三七聯隊的四十六中隊應該有相當了解,這對我們的空戰戰術將帶來不少困擾。這也就是說,康寧祥的憂慮,很有可能並不是無的放矢。

不過,到了這個節骨眼,軍方還不願承認林賢順駕機飛到大陸的行為是叛逃。或許,在他們心裡還有一個小小的期待,說不定,林賢順只是一時糊塗,或是一時衝動,等到他踏到大陸的土地,清醒了或是冷靜了,他也許會後悔。

但是,林賢順並沒有後悔。

十二日晚上,林賢順在廣東省豐順縣接受汕頭電視台訪問時說,他駕機飛往大陸是他本人的意思,連他家人也不知道。在電視螢光幕中,林賢順仍穿著我國空軍的飛行服,表情與態度並沒有絲毫興奮之情。

林賢順的態度平靜,但空軍可不平靜。既然林賢順已經承認他是叛逃到大陸去,空軍也不可能再對他懷有任何期待。軍方開始進行損害控制等一切後續的補救措施。

十三日,空軍總部對外發佈新聞稿說,外傳林賢順攜走了機密文件之說,完全不確實。因為,軍事基地的整體規劃建設工程,是由國防部主持的,在完成後仍未移交空軍保管使用前,基地內的軍人都無法參與甚或進入工程區,因此新建軍事設施等機密不可能外洩。至於在空軍戰術部隊方面,除了戰技與任務外,沒有任何機密會傳達到連隊,這也是國家在處理重要機密等級上的嚴格規定,所以也不必擔心重要情報會因此洩露給中共。空軍總部強調,外界所傳並不實在。

這份新聞稿的說法很妙,而且有著很濃的「大事化小」的用意。試想,一般老百姓在空軍基地外拿著小筆記本記錄每一架戰機的編號和起飛的時間,都會被軍方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移送法辦了,一位飛行員飛到大陸去,怎麼可能不會造成任何損害?果然,不久之後,時任空總參謀長齊正文到立法院作專案報告時,終於坦承林賢順帶走了「西岸五大基地防砲走廊航圖」。這麼重要的軍事情報竟然外洩給中共,空軍頓時成了眾矢之的。

另外,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也對林賢順叛逃的原因發佈消息說:空軍飛行員林賢順中校駕機飛往大陸一一事,經初步調查,林員平時生活規律,社交單純,最近因家庭失和,復患有鼻竇炎及頭痛症,屢治不癒,曾數度暫予停飛,以致影響其心態失衡,至於有無其他因素,仍在繼續查證中。

這種說法更可議了。試想,每一次遇到中共的飛行員飛來台灣時,我們都說他們是「投奔自由」、「反共義士」、「唾棄共產暴政」,把他們的動機說得大義澟然,怎麼我們的飛行員飛過去,不是因為積欠賭債走投無路,就是家庭失和一怒而去?落差怎麼可能這麼大?這也未免太過於自欺欺人了吧!

事實上,在林賢順飛到大陸去的前一年九月,中共已經取消對投奔大陸軍人的獎賞制度,因此,縱然林賢順駕機飛到大陸去,他也沒有獎金可領,不像飛來台灣的中共飛行員,動輒就可以領到好幾千兩的黃金。如果以動機論來看,飛過去比飛過來更沒有誘因。那麼,林賢順究竟是為了什麼才決定要飛去大陸呢?

讓軍方最難堪的,還不是因為林賢順並非為了重賞而飛去大陸。林賢順的背景,以及他在軍中的職務,才是讓空軍最灰頭土臉的地方。

先說背景。林賢順在初中畢業之後,即報考位於屏東縣東港的空軍幼校,畢業後再直升空軍官校,經過嚴格的篩選後,他獲選為戰鬥機飛行員。這也就是說,他是空軍正期班培養出來的職業軍人,比起專修班這種半路出家的飛官來說,在血統上,林賢順要正統得多。這麼純正的職業軍人,還會叛逃到大陸,這叫軍方情何以堪。更何況,林賢順叛逃時,官拜中校,比起之前任何一個跑到大陸的飛行員官階都還要高,這更讓軍方難以忍受。

最不堪的是,他在七三七聯隊裡,還擔任輔導長的職務,等於是部隊的政戰主管。按理來說,這種人應該是「思想武裝最堅強的人」,結果,別人沒逃,他卻叛逃了,這豈非代表,部隊裡的政戰系統整個都要崩潰了?

當時擔任空軍總部政戰主任的唐飛中將,在立法院裡就被立委們轟得體無完膚。立委不解,空軍為什麼無法阻止林賢順叛逃?一架飛機要從跑道飛到空中,有那麼容易嗎?怎麼會連攔都攔不住呢?更何況,林賢順本身是負責部隊思想考核的輔導長,現在連自己都跑到大陸「回歸」去了呢?我們的政戰體系,到底在培養些什麼樣的政戰人員呢?

社會輿論強烈的要求軍方給個說法。國防部只好在二月十五日發佈了一篇調查報告。軍方調查,林賢順不賭錢,財務狀況尚可,生活正常,工作表現也不差,促使他飛往大陸的原因,軍方還是一口咬定,很可能是家庭狀況令他情緒失控。

什麼樣的家庭狀況呢?根據國防部的報告顯示,林賢順在元月十三日曾經寫了一封信給妻子陳雪貞,但這封信還沒有寄出去,他就跑到大陸去了。這封信裡,提到了「一粒砂子」,也提到一個人名「寒玉」,都讓人相當好奇。軍方私下透露,林賢順懷疑家庭生活中有人介入,導致他日夜猜疑,與妻子經常發生口角。至於這名「寒玉」究竟是誰?軍方沒有明說,只暗示很可能是林賢順的同事或好友。

莫非,林賢順是因為懷疑妻子不貞、另結新歡,所以一怒之下才決定投共?

原來,林賢順在七十四年時,曾奉派到韓國接受參謀作戰訓練,為期一年多,他在韓國期間,妻小都仍居住在台東市,太太陳雪貞則在志航基地上班。

受訓期滿之後,林賢順返回志航基地服務,據指出,回國之後,他聽到了很多閒話,令他難堪,此後性情即處於鬱悶狀態,情緒更陷入低潮與不穩,夫妻感情而受到影響。

不過,這樣的說法仍然讓人半信半疑。因為,如果真是因為感情失和,林賢順大可以採取離婚的手段,解決問題,他犯不著把一架飛機開到對岸去,讓自己一生所維護的榮譽毀之一旦,除非,介入他家庭的「一粒砂子」也是部隊中人,而且官階比林賢順還高,那麼,林賢順採取投共的作為,就可以理解了。因為,他跑 去大陸後,雖然代表他此生已無機會再回到國軍服務,前途等於完蛋了,但此舉也能讓他的長官下台一鞠躬,吃不完兜著走,那是一種玉石俱焚的心態。

但這些,都是我們這些外人臆測之詞,作不得準。因為,當事人之一的林賢順已經跑到大陸去了,問不到人;而女主角陳雪貞在林賢順叛逃之後,就被軍方嚴密的保護起來,我們同樣找不到人可以查證。

這件叛逃事件,隨著時光的流逝,也慢慢從報紙上一版頭條的位置,退到內頁的版面上,而且刊出的篇幅愈來愈小,最後終於完全消逝無蹤。對我們這些記者來說,每天都有新的新聞事件發生,也顧不得繼續追蹤後續情況,漸漸的,林賢順叛逃事件就從我的腦海裡淡去了。

到了第二年,也就是民國七十九年初,這件叛逃案又再起波瀾。原來,已經跑到大陸的林賢順,不知怎麼的,突然跟河北省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訟訴,要求法院判准他和在台灣的妻子陳雪貞離婚。大陸的法院依規定,把林賢順的起訴狀郵寄了一份到台灣來,並且訂出了開庭日期。陳雪貞要不要到大陸去?能不能到大陸去打官司?或者,她就乾脆放棄了這個逃亡在外的老公?整件事的後續發展變得相當具有新聞性,報社派我追蹤這條新聞。

我四下打聽,查出陳雪貞目前還在台東志航空軍基地擔任僱員,所以,她根本不可能到大陸去。那麼,她要如何打這場官司呢?如果她不出庭,法院很可能因為她的缺席,而採用「一造辯論」的方式,把有利的判決判給林賢順。

後來,我終於查出來,陳雪貞不想放棄她老公。她雖然不能去大陸打官司,但她可以請律師代為出庭。透過朋友的介紹,陳雪貞委任了從軍法官轉任律師的王昧爽,請他代為出征。王昧爽一口答應,而且表示願意義務幫陳雪貞打這場官司。

來去匆匆,王昧爽風塵僕僕的趕到大陸,遞了狀子,聲明他的當事人陳雪貞依然愛著老公,不願和林賢順離婚,而林賢順則像是吃了秤鉈鐵了心,一心想要和陳雪貞分手。

官司打完之後,法官並沒有當庭宣判,王昧爽只好回到台灣來等判決。

由於這是第一樁兩岸離婚官司,而且還牽涉到一名叛逃到大陸去的飛官,新聞性當然很強。不過,我們對大陸的法律都搞不懂,也不知道大陸的法官會怎麼斷案,只能靜靜的等候,看看有沒有進一步的變化。這段時間,我常和王昧爽律師聯絡,他也告訴我,其實,大陸法院也沒處理過這樣的案件,所以審理起來也相當謹慎,但他覺得,大陸的司法機關這一次對陳雪貞相當優厚。王律師說,以他來說吧,他明明不具有大陸律師的身分,但他代表陳雪貞出庭,大陸法院也仍然接受,顯然給我方開了很多方便之門。

我想,或許,兩岸都有點想透過這場官司,搞個什麼樣板戲之類的吧?

五月二十四日上午,我打電話給王昧爽律師,他很興奮的告訴我,前一天晚上,他已經收到大陸法院寄來的判決書了。

我很緊張的問:「判決主文是什麼?」

在電話那一頭,王昧爽律師很開心的念給我聽:「不准林賢順與陳雪貞離婚。訴訟費人民幣五十元整,由林賢順負擔。」

「哇!」我大叫一聲,說:「這是大勝利耶!」

和王律師約好,我馬上趕到他的事務所,去瞧一瞧大陸的判決書,看看是長得什麼樣子。

到了事務所,王律師很高興的拿出大陸法院的判決書,那是一張很薄很薄的黃紙,質料很差,和我們這邊判決書所用的紙質完全不同。我很好奇的把判決書拿在手上,翻來覆去的看。

判決書全文是這麼寫的:「原告林賢順訴稱,雙方因性格各異,常為家庭瑣事爭吵,發生矛盾,致使感情破裂,堅決要求離婚。而被告陳雪貞方面則辯稱,雙方婚姻基礎穩固,婚後數年感情甚篤,且生有子女,雖在日常生活中偶爾產生不同意見,但均不致影響夫妻感情,不同意離婚。」

「經本院審理查明,原被告於一九七六年九月在台灣省經人介紹相識、戀愛。一九七九年七月結婚,婚後感情尚好。一九八0年七月婚生一女林慧瑜;一九八七年七月又生一子林彥甫,婚後共同購置房屋一所、汽車一部、家用電器及生活用品等。一九八六年後,為生活瑣事時有爭吵,發生矛盾,互相諒解不夠。林賢順於 一九八九年二月來大陸向法院起訴,陳雪貞因故未出庭應訊,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表示仍愛林賢順,欲與林和好,不同意離婚。」

「本院認為林賢順和陳雪貞係自由戀愛結婚,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尚好,且生有子女。雙方均應珍惜夫妻感情,互諒互讓,爭取和好,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判決如下:不准林賢順與陳雪貞離婚。訴訟費用人民幣五十元整,由林賢順負擔。如不服判決,在接到本判決書的次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及副本三份,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明浩、審判員程振行、羅湘英。一九九0年四月二十五日、書記員吳亞梅。」

看到這份判決書,我也覺得很興奮,但我不太了解大陸婚姻法第二十五條是怎麼規定的,我問王律師,他也有備而來,把法條找出來給我看。原來,大陸婚姻法第二十五條是這麼規定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我說:「原來,兩岸的法律都差不多,都是勸合不勸離嘛!」

王昧爽律師很得意的說:「我對這項判決的結果很滿意。這表示大陸對事實還是很尊重,不會因為林賢順是台灣到大陸的飛行員,而對法律扭曲解釋。」

我問他:「陳雪貞知道判決結果了嗎?」

他點點頭:「昨晚,我和陳雪貞通過電話了,她也很高興。」

我再追問:「王律師,你是怎麼打這場官司的?」

他告訴我:「陳雪貞因為工作環境的關係,不能去大陸。但是,我帶了她的表妹陳淑美過去作了證,又搜集了一百八十五張林賢順夫妻從戀愛到叛逃前的相片,提供法院參考,證明他們感情很好。我想,這些資料對法官應該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吧!」

不過,話鋒一轉,王昧爽律師又說:「這場官司最重要的意義,還不在於我方的輸贏。我們應該好好思考,當海峽兩岸分治的時代裡,他們的判決,我們承不承認?我們的判決,他們又承不承認?這是很關鍵的問題。」

我不太懂,請他進一步說明。

他說:「目前的環境裡,海峽兩岸都不承認對方的判決效力,這就會發生很多問題。例如說,假如今天林賢順勝訴,那麼,他可以離婚,而且再娶。可是,台灣不承認這項判決,那麼,在台灣的法律裡,陳雪貞仍是已婚身分,她就不能再婚。又如果,今天這場官司是在台灣打,法院判決陳雪貞勝訴,那麼,陳雪貞就恢復單身身分,她就可以再婚,而林賢順在大陸反而不能再結婚。這不是很奇怪嗎?」

王昧爽律師提到的這點,果然是個大問題。事實上,隨著兩岸之間的互動愈來愈頻繁,我們都相信,類似的案件在未來只會多,不會少。該怎麼解決?這就要看兩岸領導人的智慧了。

幾年之後,兩岸之間分別成立了海基會、海協會,透過金門協議、辜汪會談,雙方有了幾次事務性的談判後,取得了共識,海峽兩岸都同意承認對方司法判決的效力。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制定,也為長期以來困擾海峽兩岸人民的法律關係,作了清楚的界定。但這都是後話了。

擺在眼前的,還有一個問題。在這一年,政府已經開放台灣同胞到大陸探親了,既然,大陸法院不准林賢順和陳雪貞離婚,那麼,他們兩人就仍然具有親屬關係。我問王律師,如果陳雪貞依照規定,向政府提出要到大陸探親的申請,政府會不會答應?

這個問題,王律師當然答不出來。他沈思了一下,說:「以前從來沒有這樣的前例,所以也不知道政府會不會批准。不過,叛逃到大陸,和滯留大陸,雖然在事實上有共同點,但在精神上還是有些不同的啦!我想,政府如果遇到這樣的案子,應該也會很頭痛吧!」

不過,陳雪貞沒有申請到大陸探親,而林賢順在收到敗訴的判決後,在上訴期限內也沒有提出上訴,這項判決便宣告確定。原本,我以為這件案子就這麼落幕了。沒想到,到了年底,事情又有了新的發展。

七十九年底,聖誕節前後,王昧爽律師到大陸河北省探親。由於他幾個月前才來河北打過官司,所以就想順道去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拜訪一下當時承審林賢順 離婚官司的法官。沒想到,他一見到張明浩審判長時,張法官卻告訴他,林賢順又再次向河北省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還是要求法院判准離婚。而且,這次的離婚官司,還是由他負責審理。

王律師嚇了一跳。他問張明浩法官,大陸的司法制度沒有所謂的「一事不再理」原則嗎?張法官告訴他,大陸的民事訴訟法,對於確定判決的拘束力只有六個月,超過六個月之後,敗訴的一方如果重新起訴,法院不能拒絕。

張法官還提供一個訊息給王昧爽。他說,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曾經作出一項新的批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時,應准予離婚。」

王昧爽很著急的解釋說,林賢順和陳雪貞分居,是政治環境造成的,並不是感情破裂,法院不能用這樣的理由判決他們離婚。不過,法官只是笑而不答,他暗藏玄機的說:「你這問題,得等我開庭以後再來討論。」

王昧爽回來台灣之後,馬上把這消息告訴我。我很不解,問他林賢順為什麼執意要離婚?王律師說,他私下打聽,聽說林賢順在大陸結交了一名小學女教員,因此才會急著想和陳雪貞離婚,以便再娶。

我問他:「你還會再一次義務幫陳雪貞打這場官司嗎?」

王律師一直點頭,他說:「我當然願意。但先決條件是要陳雪貞願意委任我擔任她的律師才行呀!」

八十年二月七日,王昧爽律師打電話給我,要我馬上到他事務所一趟。

我依約趕去,看到他正皺著眉頭端詳一份文件。他看到我來了,就把手中那張紙遞給我。我一看,原來是林賢順再次訴請離婚的起訴狀。

這一次,林賢順的起訴狀寫得就相當的直接了。

書狀上說,林賢順之所以回歸到大陸去,主要的原因就是對婚姻絕望。而且,上次法院判決後迄今,陳雪貞一直沒有和他和好的行動,所以他認為,陳雪貞口中雖然說不願意離婚,可以和好,但完全都是虛偽的,是為了干擾林賢順在大陸正常工作和生活,想拖垮他,使他繼續遭受在台灣時的痛苦折磨,而不能安心在大陸服務。

書狀上又說,林賢順在台灣期間,曾以鉅資貸款購買房、家具及替陳雪貞換假牙,並曾帶妻子作二度蜜月,但都無法挽救破裂的婚姻。而陳雪貞還曾到派出所告狀,指林賢順打她,搞得滿城風雨、部隊不安。事後,林賢順寫了封和好的信,但陳雪貞卻把信丟到垃圾桶,置之不理,林賢順認為,這樣的婚姻已經無法維繫了。

書狀最後還說,他和陳雪貞育有一子一女,以及房子、汽車、機車,他請法院在判決時,能對這些財產一併判決。

我看完這份起訴狀,連連驚呼:「太誇張了!」

也難怪我要這麼說。想想看,如果法院這次真的判林賢順贏了,而且也把子女的監護權,夫妻之間的財產都判給了他,但陳雪貞若是拒絕執行,林賢順要怎麼把他在台灣的這一對子女給帶去大陸呢?他又要怎麼把房子、車子變現,取得這些財產呢?

而且,如果陳雪貞表明,願意和林賢順履行夫妻同居的義務,那麼,林賢順願意回來台灣,和陳雪貞一道兒住嗎?又或者,如果陳雪貞乾脆搬到大陸去,要和林賢順住在一塊,林賢順是要收還是不收呢?

對於我像連珠砲似的,提出這一連串的問題,王昧爽律師並沒有當面回答。他只是很讚許的點了點頭,跟我說了一句:「你頭腦滿清楚的嘛!」

他還告訴我,陳雪貞已經辭掉軍中僱員的工作,這一次,她可以親自到大陸打官司了。王律師說,由於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把開庭日期定在三月五日,所以,他們在三月一日就會出發,先到大陸準備準備。

二月二十八日,他們出發的前一天,我又打了通電話給王昧爽律師。他告訴我,陳雪貞向境管局申請到大陸打官司,已經許可了。這次,陳雪貞還會帶著十一歲的女兒林慧瑜一起去。

他告訴我,他本來想安排林賢順和陳雪貞在開庭前先見個面,不過,當他向石家庄法院審判長張明浩提出要求時,得到的回答是:「林賢順不想見她!」

王昧爽不死心,他又請張明浩提供林賢順的電話,以便直接聯絡,但也被拒絕。張明浩還轉達說,林賢順說,如果是女兒林慧瑜要和父親見面,或許可以考慮,但一切,都要等他們到了石家庄以後再說。

我也問了律師,這次出庭前,有沒有先作些準備工作?律師告訴我,他們此次依然帶了大批的相片和其他資料,足以證明夫妻感情並未破裂。此外,陳雪貞也請了母親寫了一分證明書,證明林賢順在台灣買的房子,最初是由陳雪貞的媽媽花了一百三十多萬元買下來,幾年之後才以半價讓給女兒和女婿。換句話說,林賢順在離婚訴狀裡說,房子是他貸款購買的說法,根本不實在。

另外,陳雪貞也向台東當地的派出所調出七十八年元月七日民眾報案登記簿,證明陳雪貞那天並沒有向派出所報案,指稱林賢順打她。這份資料也可以證明林賢順在書狀中確有說謊的問題。

王昧爽律師告訴我:「只要能證明林賢順在起訴狀裡所言不實,那麼,女方勝訴的機會就很大。」

三月一日上午八點五十分,王律師帶著陳雪貞母女,搭上華航班機飛到香港,之後,再轉搭中午十二點二十分的中共民航機飛到北京。他們在北京停留兩天之後,轉往石家庄,準備出庭。

三月四日,石家庄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明浩通知他們出庭,到法庭進行「法院調解」程序。

下午二點十五分,陳雪貞在石家庄法院裡,和闊別兩年多的丈夫見了面。

法官原本要讓他們夫妻兩人私下溝通,不過林賢順一口拒絕。他說,他一定要離婚。

聽到丈夫如此絕情,陳雪貞當場忍不住激動得淚流滿面。

既然林賢順拒絕私下溝通,審判長張明浩只好端坐在審判席上,要陳雪貞先說明不願意離婚的理由。

陳雪貞告訴法官,林賢順在台灣時,常常陪著她到處散步,而且對她也極為體貼。生下長女林慧瑜之後,林賢順還要陳雪貞別太勞累,並且還特別申請從桃園基地調回台東,以便夫妻團聚。林賢順到韓國受訓完畢回國後,兩人又生下一個男孩。在生產時,林賢順怕醫院人多吵雜,還特別堅持讓她住在單人產房。

陳雪貞紅著臉說,在林賢順飛往大陸的前一夜,夫妻兩人還有床第之歡,可見兩人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否則,她又為何要借錢,籌足旅費後到大陸出庭,爭取老公回心轉意呢?

對於陳雪貞的說法,林賢順完全否認。

他告訴法官,以他在台灣擔任空軍飛行員,收入如此之高,為什麼要放棄而到大陸來?可見根本是婚姻生活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才被迫離開。

他也說,他從一九八六年到韓國受完訓回到台灣後,雙方的感情生活就發生摩擦,到了一九八八年發生了大變化,由於牽涉到第三者,兩人無法共同生活,他才會到大陸。

陳雪貞受到攻擊,馬上反擊回去。她大聲的告訴法官,她根本就沒有外遇,林賢順如果真要一口咬定,請他提出證據來。陳雪貞也說,如果真如林賢順所說,從韓國受訓回來,兩人感情就破裂了,那麼,他們怎麼還會再生一個男孩呢?她很激動的說,雙方有摩擦是事實,但這是因為林賢順賺的錢都沒有拿回家來,而且還沈迷賭博。她說,林賢順飛到大陸後,有好多債主上門要債。而她事後去翻林賢順的存摺,發現裡面只有六十一元,連過年時的薪水八萬多元都沒有拿回家來,反而全部賭光了,這又該怎麼說呢?說著說著,陳雪貞又忍不住哭了出來。

法官眼看氣氛愈來愈僵,知道這場調解庭是調解不了了,只好宣布退庭。改定第二天上午八點半,進行正式的離婚審理庭。而陳雪貞一口氣把心底的話全說出來之後,她大概也明白,這場婚姻是難以挽回了。

果然,第二天的庭訊,完全像是照本宣科般,把整套程序走完。審判長張明浩分頭問了兩方的意見,也確定他們兩人不可能履行同居關係後,結束了這場庭訊。

打完了這場官司,陳雪貞懷著破碎的心情回到台灣。不久,她接到了大陸法院的判決書。這一次,法官把有利判決判給了林賢順,准許他們離婚。

聽到判決結果下來後,我又打了一通電話給王昧爽律師,問他陳雪貞服不服判決?要不要再上訴?

在電話那端,王律師嘆了一口氣,他說:「范記者,你覺得再上訴有用嗎?一方面,陳雪貞實在沒有錢再去大陸打官司,二方面,就算真的上訴,而且也改判不准他們離婚,那又有什麼意義呢?人都跑到那麼遠去了,就算讓陳雪貞拿到一紙不准離婚的判決,又能改變什麼呢?」

是呀!即使法院不准他們離婚,但夫妻之間隔著一道台灣海峽,那和離婚又有什麼差別呢?法律也有窮盡的時候,司法的判決並不能實現社會的正義,也不能改變事實。那麼,一切就隨他去吧!解開了纏繞在彼此之間的糾葛,說不定,他們兩人都能有更寬廣的路可走呢!

我這算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嗎?我不知道…。

台長: 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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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事隔好多年了 本只想看看有沒有我老爸的消息
沒想到又勾起了當初心理的痛....
謝謝你寫得這麼詳細 我大概要失眠好幾晚了
2011-05-13 03:34:34
ciber
往事就讓它過去吧!至少兩岸關係還不像南北韓...
2011-11-19 23:32:43
amanda
我是從大陸來的,你父親是林賢順先生嗎?我在大陸見過他。
2013-03-16 00:39:58
Tank
看到這篇文章,讓我感到很難過,身為父親的,難道都沒想過子女的心情與感受嗎??因為他們是無辜的,每每想到這個問題,都讓我倒抽一口氣!!
2013-10-17 10:25:24
WayneTera
非常清楚的分析及陳述,也釐清了我多年來的疑惑。我當時在46隊任飛行官,完全想不透此舉所為何來。謝謝
2017-09-23 10:04:23
叛徒走狗林賢順應該抓回來槍斃
殺光在台共匪同路人及其親屬
2017-09-25 18:09:10
新爺
實在是很不負責任的一個人,家屬是受最大委屈的,
試想他這樣一走了之,留下一個破碎家庭,母親
上班辛苦扶養孩子長大,孩子成長又要受多少閒言
閒語? 無消無息後又好意思回來指責女方不為他著想?
真是好個漢子!
2018-06-20 11: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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