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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用腳「推開」下跪男 無惡意亦非常合理 周末共拘 86 人

2019/8/26 — 18:42

昨日荃葵青大遊行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期間有警員一度向天開槍,亦有傳媒拍到有男子跪下,求警方不要開槍時,被拔槍警一腳踢開。警方今日在記者會上回應指,警員當時被過百「暴徒」追擊,開槍警員「英勇克制」,武力使用必須及合理。警方又指,警員當時是用腳「推開」下跪男子,並無惡意亦非常合理。

警方指有警員背部被鐵枝刺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今日表示,昨日有「暴徒」在沙咀道用鐵枝等武器「瘋狂」攻擊警員,不僅只是追打,更想嚴重傷害警員。由於當時警員只是接報處理刑事毀壞案,並非防暴警察,因此沒有保護裝備。警員到場前衝鋒車已受個到攻擊,有「暴徒」以削尖的鐵枝刺向警員背部,導致警員背部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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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當時有警員落車,希望處理二陂坊商店被破壞的案件,被過百「暴徒」追擊。混亂中有警員跌倒並被追打,其他警員多次警告無效後決定放棄警棍,選擇用警槍。其中一警向天開一槍,警告「暴徒」勿再傷害警員。謝振中形容該警員表現「英勇克制」,武力使用是「必須」及「合理」。

用槍指記者 警:有磚頭從記者群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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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有男子突然衝出前跪在地上,正處於火線當中。由於當時眼前危險仍然存在,警員正手持被擊碎的盾,另一手持槍,心口及膝蓋被刺傷。警員當時判斷不應該有人在該處,所以決定用腳「推開」該男子。

謝振中又指相信該警員並無惡意,亦看不到同事有情緒失控,「在極為罕見、非常危急的情況下,同事作出決定嘗試推開男子,我認為當刻使用的方法,是有需要亦非常合理」。

對於為何用槍指向記者,謝振中就展示了一張相片,顯示有磚頭從記者群飛出,警員於是用槍指向拋磚頭的方向,「同事絕無針對任何真的在做採訪的記者」。他承認曾經有警員跌配槍,但已立即拾回,而跌槍時間較開槍時間遲,強調跌槍與開槍無關。

警周末拘 86 人 最細 12 歲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在周末共拘捕 86 人。在周六東九龍公眾活動中拘捕了 32 人,包括 22 男 10 女,年齡 16 至 52 歲,涉嫌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周日公眾活動中拘捕了 54 人,包括 45 男 9 女,年齡為 12 至 51 歲,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

對於昨日被捕人士當中,包括一名年僅12歲的男孩,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已聯絡男孩父親到警署,之後的警誡、供詞等都會由父親及律師代表進行。他指該男童聲稱有疾病,已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江永祥又表示,周六有 5 名警員被磚頭擊中受傷,周日則有 16 名警員受傷,當中包括一名警車車長被削尖物插中背部,大量出血,目前仍然留院。周六警方使用70發催淚彈、24 發橡膠彈、31 發海綿彈;周日警方使用了 145 發催淚彈、50 發橡膠彈、4 發布袋彈、13 發海綿彈,以及有警員用手槍向天開一槍。

警否認周末派員喬裝

近日網上流傳照片,指有催淚彈的生產日期疑被刮去。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回應指,若指警方刮去日期並掩飾過期,屬「錯誤指控」,警方沒有刻意刮去相關資料。他重申生產商表明在顯示日期後仍然可以使用,只是失效率較高。

有記者追問,周末警方有否派人喬裝示威者。李桂華回應指,被捕人士並非由喬裝警員「作出拘捕」。記者多次追問,警方有沒有派員喬裝,李桂華最終回答稱:「無。」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今日(26日)發表聲明,指「暴徒」使用的武力不斷升級,不少更達到致命的程度,相反警方只能以明顯較低的武力應對,促請警隊管理層立即重新檢視,現時以驅散為主的行動策略及武力使用方案。麥展豪回應稱,對職方協會的表態予以理解,又指協會表達關注是「合情合理」。他指管方與職方保持緊密聯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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