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2018年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大家嘸離開」抑或是「大家麥離開」爭議,遭NCC裁罰,不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原處分撤銷。

中天新聞台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報導,經當事人檢舉,該報導把「大家嘸離開」,報導為「大家麥離開」(台語),恐為內容不實,NCC決議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裁處20萬元。

中天新聞台當時回覆NCC,該報導於12時55分播出,中天在同日晚間6時57分,有再做更新報導,訪問了立委趙天麟,中天主張「跟網友認知不一樣」,到底是「不要離開」或「沒有離開」,各自有解讀,因此後續報導僅將邱議瑩或趙天麟意見據實呈。

台北地方法院108年12月24日以簡字第81號行政判決,撤銷NCC原裁罰處分。

判決指出,不管主持人邱議瑩所喊是「大家麥離開」抑或「大家嘸離開」,均無法掩蓋當天候選人陳其邁造勢活動並無可觀參加人數之事實。系爭新聞之呈現,可以讓選民獲得造勢活動之資訊,選民才有可能做出比較正確之投票決定,並無損害公共利益之疑慮。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件新聞既係選舉造勢活動之兩大黨競爭相關政治活動報導,所欲呈現支持人數多寡,藉由現場採訪畫面做綜合背景評論,核與「無中生有」之假新聞明顯不一致。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被告(NCC)裁處書所言系爭新聞不當影響觀眾資訊接收權利、損及閱聽眾視聽權益、並以損及公共利益云云,即與事實不符,尚難採認。

NCC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將依法提起上訴。

文章來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簡字第 81 號行政判決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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