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直各新闻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有关精神和部署,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经研究,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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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明办
承办:大江网(江西文明网)、江西省广告协会
二、征集时间
2013年5月—12月上旬。
三、征集内容
围绕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公民道德、健康知识、文明礼仪等方面。
四、征集要求
1、征集形式为图片、动画、视频、语音四类。
2、知识产权约定。活动事先告知各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等有关方面,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选送;主办单位对各类应征作品可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将把各类应征作品无偿提供给全省乃至全国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刊播。
五、作品提交
参赛作品请一律另附创意说明,并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随同作品一并提交。活动开设光盘投递、电子邮箱、QQ接收三种投稿渠道。1、所有语音、视频类参赛作品请一律刻录光盘邮寄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厦23楼大江网(江西文明网)(邮编:330038);2、刻录光盘邮递确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允许作品体积在200M(含)以下发送news@jxwmw.cn电子邮箱;3、如果以上提交途径均有困难的,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QQ:35567286投稿。
六、作品评选
1、网络评选。初选入围作品将公布在大江网(江西文明网)并供有关媒体进行公益广告宣传选用。广大网民可登陆江西文明网开设的活动专区“我要投票”栏目进行在线投票。
2、专家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初选入围作品进行评定审核。
3、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将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及专家评委意见,评定奖项,并对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4、奖项设置。征集评选活动设立一等奖4名(图片、动画、视频、语音类作品各1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8名(图片、动画、视频、语音类作品各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12名(图片、动画、视频、语音类作品各3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60名,奖金各1000元;纪念奖200名,奖金各300元。此外,大赛还将另设提名奖若干,以鼓励入围作品的作者。所有获奖作者将同时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图片、动画、视频、语音任一类别参赛作品少于各奖项总数,或作品质量达不到要求,该奖项名额可减少。
5、作品要求。
(1)平面作品(含漫画)。作品用A4高精度相纸打印提交,一式一份,可以不装裱。同时需附作品的刻录光盘,色彩模式CMYK颜色,JPG、JPEG文件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50dpi,须同时提交PSD设计原图。
(2)动画作品(含GIF动画)。尺寸不小于800×600PIX,作品时长:15秒或30秒,单幅作品时长最长不超过30秒钟,可设计系列作品。Flash动画请作者同时递交SWF成片和FLA源文件。
(3)影视作品(含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尺寸不小于720×576PIX,作品时长:15秒、30秒、60秒或90秒,最长不得超过90秒,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场或彩条,请作者递交DVD光盘。
(4)广播作品。时长:15秒、30秒或60秒,编码为MP3或WAV格式的电子音频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每件参赛作品前后各预留10秒间隔。
本次大赛原则上只接受光盘投稿,并请在光盘盘面工整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凡不符合要求的参赛稿件视为无效稿件。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整合资源,积极投入力量创作、推荐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主办单位将设立组织工作奖,对组织有力、工作出色,参赛作品数量、质量突出的单位、部门进行表彰。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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